第B2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定义,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与商务服务业”(L)中的“商务服务业”(L72)。公司始终围绕“家庭生活休闲娱乐中心运营商”的发展定位,深耕主业,聚焦优质资产,优化业态布局,巩固以商业物业运营业务与金融服务业齐头并进的核心业务格局,加速推进光伏业务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物业运营、金融服务、光伏发电等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商业业务

  商业物业运营指的是公司通过整体定位、统一管理的模式将自建或租入的商业体对外出租并提供商业管理服务,主要的经营业态包括主题商场、专业市场、购物中心和城市综合体四大业态。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模式是为商业运营业务而自建的商业综合体规划配套所建公寓,通过迅速销售回笼资金,反哺商业综合体及社区商业。

  2、光伏发电业务

  光伏发电业务指的是公司以海印蔚蓝为平台,结合项目资源优势与相关方合作,共同组建光伏投资平台及光伏运营平台,进行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转让。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光伏,其中分布式光伏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为主,集中式光伏采用“光伏+产业”模式。

  3、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以海印金控为平台,通过海印互联网小贷、衡誉小贷等载体,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基于公司自身的资源优势,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二)经营情况概述

  1、业绩概况

  2023年,宏观经济弱复苏,商业消费市场逐步回暖。公司在业务上坚持优化传统主业和推进新兴产业布局并举,在管理上聚焦精益管理、着重提质增效。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37.16万元,同比下降19.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591.93万元,同比减亏59.31%。

  其中公司商业物业运营业务(不含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537.03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698.11万元,同比增加137.69%;

  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37.66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473.94万元,同比减少67.85%;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业务期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2)受房地产市场整体低迷影响,公司房产板块本期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2、报告期内重点工作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各项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如下:

  (1)商业业务

  随着外部干扰因素消失,商业客流逐渐回归正常,但历经三年宏观环境变化,人们消费习惯和消费态度发生较大转变。面对越来越年轻化的消费客群,以及当下消费者回归理性消费主流的现状,公司以提升消费体验为核心,积极调整品牌丰富业态、加强文旅电竞主题招商,开展各式集市活动创新消费体验场景,加强商场内外空间改造、优化项目品势,实现品牌焕新、内容创新、服务更新。

  在商业行业存量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公司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管理经验优势,参照韶关百年东街等成功标杆项目加强轻资产外拓,通过对运营能力的快速复制实现轻资产运营模式的品牌输出和管理输出。

  (2)光伏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分布式+集中式”并举,积极推动存量光伏项目建设,其中控股子公司骏盈置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5.28MW已于2023年3月进入并网发电阶段,于2023年4月正式产生电费收入,二期项目9.66MW已取得备案证,目前申请接入电力中;北海一期项目3.52MW正在办理项目备案;江门市开平市百合镇2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江门市发改委的备案批复并于2023年上半年举行开工仪式,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快速推进中。

  同时,公司基于积累的光伏项目开发经验,持续深耕光伏运营环节,探索自主打造“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为配合项目落地,公司于2023年8月注册成立智慧零碳项目平台公司-广东海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作为公司未来拓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储能、建筑节能、能源监测等项目的投资平台。

  未来,公司将依托于自身丰富的产业资源优势,通过与专业技术方合作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工业”等新型光伏模式项目落地,重点打造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标杆工程,拓展“上通绿色发电、下达智慧运营”的海印特色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模式。

  (3)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按照“重质量、轻规模、控速度”的原则在主动控制自有资金业务规模和业务方向的前提下,联合同业机构共同开展业务以提升经营效益,同时通过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客群分类筛选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

  (4)房产板块工作

  公司房地产以自主开发为主,主要经营业态为商业住宅、住宅、城市综合体,目前公司主要项目位于上海、珠海、肇庆、茂名等地区。报告期内,为降低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板块及时调整开发建设计划,加强项目成本管控,围绕“高效高质量”进行项目开发。另一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政策保持宽松,公司把握政策窗口期积极营销,持续加大三四线城市地产项目销售力度,加快存量项目存货出清,回笼资金反哺主业。

  (5)其他重点工作

  加强预算执行和监控,严控资本性开支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预算的执行和监控,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控,严控非经营性支出,实现降本增效;做好科学的资金统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性,加快资金周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减少1,163万元,同比下降17%,财务费用减少4,333万元,同比下降1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8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印股份”)编制了《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盛新能源”)及其原始股东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奥盛新能源,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奥盛新能源10.714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巨潮咨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及其股东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业绩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向海印股份就江苏奥盛新能源的经营业绩做出如下承诺,并遵守执行:

  1、海印股份按协议约定实现增资后,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4年经审计的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2、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承诺,若江苏奥盛新能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达不到上述承诺的最低金额,则海印股份有权要求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熊辉任一方或共同对海印股份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本金加年化8%的利润进行回购;

  3、前述经审计的净利润是指有证券资产审计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依照中国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595号),江苏奥盛新能源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94.06万元,低于承诺净利润5,000万元,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原因

  受2023年碳酸锂价格较往年下降幅度较大、产线组装进度等因素影响,江苏奥盛新能源2023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鉴于江苏奥盛新能源连续两年未实现业绩承诺,为确保公司投资安全,公司已向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等相关方提出股权回购要求,目前双方正就回购细节商议中。公司将根据股权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595号)。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本次发行价格发

  (下转B260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