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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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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184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4月30日,深圳天天微购服务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返还库存物料(价值1,504,790.24元),案号:(2020)粤0391民初2437号,一审已判决,返还库存物料,无法返还部分按照相关物料于2018年8月7日的市场价值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以1,504,790.24元为限,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7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圳中院(2022) 粤03民终26278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1月31日,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请求,案号再审:(2024)粵民申990号,要求:1.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2020)粤0391民初2437号民事判决、深圳中院(2022) 粤03民终26278号民事判决;2.依法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驳回被申请人天天微购的全部诉讼请求;3.判令一审、二审、再审诉讼费由天天微购承担,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2023年4月18日,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天公司)就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1、金信诺公司向昊天公司支付服务费240,000元;2、金信诺公司以240,000元的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11月8日起,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向原告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暂计10,000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金信诺公司承担,案号:( 2023)琼0106民初6841号,一审已判决,判决如下:一、昊天公司与金信诺公司签订的《金信诺超级路由器网络推广季度服务合同》于2023年8月2日解除;二、金信诺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昊天公司支付服务费130,000元和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以13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驳回昊天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金信诺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昊天公司负担2097元,金信诺公司负担2953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350元,金信诺公司负担。目前双方均已提起上述,二审时间还未确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2023年12月25日,九有股份向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润泰原股东与许丽琼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2024年1月4日,九有股份收到(2024)闽0924民初7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24年4月22日,上述案件开庭审理,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肖自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铉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金铉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肖自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铉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金铉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肖自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铉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金铉玉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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