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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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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提升价值,构建美好”为企业使命,致力打造成为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公司。2022年12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建星建造收购后,拥有齐全的建筑产业链资质,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致力推动业务向建筑施工上下游产业链纵向延伸,探索向绿色能源科技、检验检测认证、城市运营等新兴领域横向拓宽,实现“纵横双向”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清洁工程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多项行业资质证书,具备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电力工程等业务的资格和能力。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及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依托建艺装饰品牌优势推进装饰装修业务稳步增长,充分发挥建星建造资质及行业优势,加快拓展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双重并举打造公司两大核心业务,覆盖投融建、技术研创、建筑设计、集采供应链、施工总承包、EPC、建筑装饰、工业制造、智慧管理等建筑产业链。公司采用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施工、劳务分包用工的经营模式,不断挖掘自身潜力,追求高品质工程,突破业务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致力于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操作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绿色能源科技业务板块

  绿色能源业务是公司的创新突破业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抢抓机遇,积极获取光伏类、充电站类、变配电类、高低压智能化电子设备等业务,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充电站及储能等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主要采用EPC模式,满足客户对于项目产品方案和项目建设周期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全周期优质服务。

  (三)城研院

  公司围绕工程建设主线,向建筑产业链上游产品端及设备端延伸,以检验检测认证为主业,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和设计咨询业务协同发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主要涵盖工程安全质量巡查与咨询、消防检测、工程监测三大板块;数智建造服务主要涵盖智能用工、智慧工地、智能楼宇等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覆盖从建筑到后期运营的整个过程;建筑设计咨询业务涵盖前期规划、项目勘察、方案设计等,提供全周期一站式集成设计及设计管理服务。城研院以专精特新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建筑产业联动效应,拓展、整合市场优势业务,提升产业合作维度,形成稳定、持久的建筑产业体系。

  (四)商业发展

  公司商业发展以商业管理、零售品牌运营、康养三大核心业务为主。商业项目前期提供项目投资决策、定位策划和设计咨询服务,中期提供招商代理及筹开服务,后期提供招商运营、物业管理服务;酒店项目为业主提供酒店定位及可行性研究、管理品牌引进、设计顾问及管理、采购顾问及开业顾问、酒店运营监管等顾问服务。零售品牌业务以品牌打造、品牌开发、品牌运营、大客户服务4大业务矩阵为核心,以代理品牌门店运营和内部大宗资产采购服务为主。康养业务以专业化、个性化、标准化的康养服务为核心,与优秀外部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标打造成为康养行业新标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该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详见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公司子公司获项目中标,详见2023年4月6日、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080、2023-085、2023-124)。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粤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广东粤明科技有限公司,后收购广东粤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并收购广东粤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4、建艺集团控股孙公司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广州市恒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建星建造放弃优先认购权;详见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关于孙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65)。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建艺集团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637,591,532.45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67,610,610.42 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低风险债券等。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额度: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金融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5亿元。

  3、投资品种

  拟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低风险债券等。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及授权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金融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理财业务,做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理财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或转回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本期减值准备转回的金额为898.54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下转B0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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