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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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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84版)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份回购事项

  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总裁罗旭先生提议的《关于提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20.92元/股(含本数)的回购价格,以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及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1)。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的比例为1.72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8元/股,最低价为10.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08,6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1%暨2024年2月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以及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3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3年10月29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4年1月9日,公司收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2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罗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林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罗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林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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