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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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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或“本行”)的合并报表数据。

  3.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冬云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除特殊说明外,本行不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益等。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6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8,265,537,599股变更为9,092,091,358股,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1)减值准备不包含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存款含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2)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四)补充财务指标

  ■

  注:

  (1)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2)上表监管指标中,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

  (3)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4)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五)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分析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六)流动性覆盖率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七)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金融、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大力支持省市七大产业集群、“28+20”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全省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建设,累计投放人民币89.15亿元;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四项对接”等活动,把金融资源更多配置到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夯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底座。

  多维发力夯实业务发展基础。报告期内,本行秉承“区域特色精品银行”的战略愿景,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市民衣食住行各个领域,不断优化产品研发、创新运营体系,扎实推进核心业务发展;高质量社银融合共建,累计签约554家社区站点、入驻357家;持续优化网点、惠农、社区、线上、远程银行五大渠道,夯实客群建设和经营基础;围绕普惠小微客群,积极落实惠企各项政策,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不断优化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报告期内,本行扛稳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河南省委省政府“十大战略”,大力发展政策性科创金融,加快推进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创新科技信贷服务模式,精准赋能科创企业发展。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聚焦打造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链条,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7.94%。以金融动能驱动河南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努力成为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特色鲜明的一流商业银行。

  三、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8,668户。其中A股股东98,617户,H股股东51户。

  单位:股

  ■

  单位:股

  ■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3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于本报告、本行其他公告及通函中已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

  六、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财务报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

  ■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燕燕女士、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韩慧丽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自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且其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后正式履职。在此之前,由本行董事长赵飞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同意委任韩慧丽女士为本行联席公司秘书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规定的授权代表,自取得香港联交所批准授予有关公司秘书资格的豁免之日正式履职。在此之前,由魏伟峰博士继续履行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责。韩慧丽女士的委任生效后,魏伟峰博士将担任本行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并协助韩慧丽女士履行公司秘书职责,同时辞任本行授权代表,担任授权代表之替代人。韩慧丽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暨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并表管理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绿色金融自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韩慧丽女士简历

  韩慧丽女士,1973年10月出生,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

  韩女士于1996年8月加入本行,历任营业室副主任、营业室主任、总行会计结算部主管、总行专职讲师、总行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总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正总级)、管城支行副行长(正总级)、总行培训中心主任(正总级),现任董事会内审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在加入本行之前,韩女士曾在河南省豫发信用社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期,韩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聘任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其中外部监事徐长生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陈新秀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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