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四)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聚焦向通信与数字科技的转型,持续对传统地产开发业务进行战略收缩。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0.19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1663.25万元;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3.43万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5236.13万元。

  1.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

  注:其他主要是北京、天津、成都尾盘项目销售产生的签约。

  同比涨跌说明:

  北京万通怀柔新新家园:2023年一季度回迁商业集中换签,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较大,2024年一季度根据市场研判及销售策略调整,导致同比下降。

  天津万通新新逸墅:2022年疫情期间积累客户集中2023年一季度成交,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2024年一季度根据市场研判及销售策略调整,导致同比下降。

  杭州万通中心:2022年疫情期间积累客户集中2023年一季度成交,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2024年一季度根据市场研判及销售策略调整,导致同比下降。

  其他:2023年尾盘(北京龙山天地)商业完成销售,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2024年一季度尾盘销售产品主要为储藏室,因此同比面积增长,但金额减少。

  2.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16,138,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6,627,34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债权人申报期满后,经公司申请,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66,627,340股。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054,009,302股减至1,987,381,9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莹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轶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莹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轶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莹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轶名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24年一季度销售情况

  公司全力聚焦向通信与数字科技的转型,持续对传统地产开发业务进行战略收缩。2024年1-3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0.19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6%,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1663.2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6%。

  二、公司2024年一季度出租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3.43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5236.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

  三、公司2024年一季度新增土地储备及竣工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无新开工及在建、竣工面积。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

  注:其他主要是北京、天津、成都尾盘项目销售产生的签约。

  同比涨跌说明:

  北京万通怀柔新新家园:2023年一季度回迁商业集中换签,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较大,2024年一季度根据市场研判及销售策略调整,导致同比下降。

  天津万通新新逸墅:2022年疫情期间积累客户集中2023年一季度成交,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2024年一季度根据市场研判及销售策略调整,导致同比下降。

  杭州万通中心:2022年疫情期间积累客户集中2023年一季度成交,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2024年一季度根据市场研判及销售策略调整,导致同比下降。

  其他:2023年尾盘(北京龙山天地)商业完成销售,造成去年同期销售额增长。2024年一季度尾盘销售产品主要为储藏室,因此同比面积增长,但金额减少。

  2.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

  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关于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筹划购买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或“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关于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关于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排他期延长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一村资本控制主体及标的公司基于目前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取得的工作进展情况,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排他期至2024年5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关于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中就《框架协议》“第六条排他期”的延长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一)一村控制主体和标的公司共同承诺,自《可转债投资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资金放款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以下简称“排他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与《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事项或者就与《框架协议》所述交易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进行接触、商谈、磋商或签署任何协议或安排(《框架协议》签署前已经开始的磋商或商谈或签署的相关协议应在前述排他期开始之前终止)。

  如上述排他期届满,但是各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的,经一村资本控制主体、标的公司和甲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排他期,且各方应就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重新进行友好协商。

  (二)经各方协商一致,在下列任意情况下,《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可以被终止:

  1.如果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本协议各方未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且未就排他期及本协议的延期另行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

  2.经本协议各方书面一致同意终止《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

  (三)本协议生效后,本次交易中就排他期、《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的终止条款的安排应当以本协议之约定为准。除《框架协议》“第六条排他期”、“第十四条终止条款”外,《框架协议》其他条款对本协议各方继续生效,本协议未约定之处,以《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四)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说明,本协议中的相关简称与《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并需要履行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