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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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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励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向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第一季度,国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公司积极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升级,优化经营策略,加强行情研判和应对,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8.8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亿元,环比2023年第四季度改善显著。

  公司2024年将继续按照“十四五”战略规划要求和“三链融合”业务模式升级规划,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经营思路,向先进产业链拓展延伸,把供应链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提升经营质量和价值创造。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9月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收购唐山海翼宏润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对上年同期发生额进行了追溯调整。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于2020年-2023年发行限制性股票,公司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2、上表中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32,706,730.87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658,294.52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3、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4.50%,主要因报告期国际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上升;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中部分品种因市场行情因素出现利润下滑以及持有的部分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所致。

  4、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18.19%,主要因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了3.29亿元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了1.73亿元所致。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为配套供应链管理业务的现货经营,所持有期货合约、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同比增加,该损益与主营业务经营损益密切相关。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报进度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目前方案为:拟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不超过4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7,257.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应链数智一体化升级建设项目”“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干散货运输船舶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已于2023年7月3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目前处于审核阶段,且已经完成首轮问询回复及2023年半年报数据更新工作,项目尚在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励洁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向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励洁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向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励洁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向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励洁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向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励洁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向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励洁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向华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2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9月5日、2024年1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年11月17日)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68.68万元(不包括已扣除的财务性投资14.60万元)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扣减完成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217,257.53万元。根据前述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7,326.21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7,257.53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2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6月21日、2023年9月5日、2024年1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2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高少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26)。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2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26)。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2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17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关于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17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24-2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

  二零二四年四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国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4年11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时,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04,227,857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400,000,000股测算,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4、假设2024年度扣除永续债持有人利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相较于上一年度增长率为0%、5%和10%三种情况。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因素,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6、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不考虑现金分红对净资产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与本次发行前相比,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预计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所做出的假设,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承诺或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的募集资金投向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数字化升级、供应链管理及其产业链延伸,有利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进一步优化布局,增强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并优化资本结构,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稳健增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217,257.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数字化升级、供应链管理及其产业链延伸,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供应链管理为公司最核心的业务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优秀人才储备工作,通过多年沉淀,已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境内外员工队伍。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不断健全人才管理体系、增强人员储备,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稳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数字引擎驱动,深化应用平台建设,聚焦“3大护城河+2大新曲线+3大支撑力”的数字化转型目标蓝图,推进数字化风控平台、供应链金融数字业务平台、物流业务中台、大宗贸易集成系统等数字化项目建设,通过数字化转型项目实践促进供应链运营提质增效,强化供应链集成服务,实现全面全程风控。公司立足供应链场景,自主构建智慧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一一“国贸云链”,提供适用于各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的行业解决方案,为产业伙伴提供更高效优质的综合服务。“国贸云链”涵盖了针对供应链风控场景的“国贸云链·天眼”、针对电子签章应用场景的“国贸云链·智签”、针对供应链金融服务场景的“国贸云链·金贸通”、针对供应链综合物流仓储服务场景的“国贸云链·慧通+”、针对农产品行业推出的解决方案“国贸云链·e鹭护农”和针对浆纸行业推出的解决方案“国贸云链·浆纸e站”等。

  公司已经规划了清晰的数字化转型蓝图,并且具备多场景数字化平台/系统的开发技术基础,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开发经验和技术支持。

  3、市场储备情况

  通过公司四十余年的经营和发展,在供应链领域中稳扎稳打、精耕细作,以“采购服务、分销服务、价格管理、物流服务、金融服务、市场研发、数智运营、产业升级”等八种服务为基础,不断为上下游客户提供产业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公司目前已经拥有“冶金、浆纸、农产、纺织、能化、有色、橡胶”7条成型的产业链,在新加坡、印尼、缅甸、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美国等多个国家设立驻外分支机构,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8万余家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五、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收益前,本公司净利润如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本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统筹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速度,确保募投项目尽早达到预期效益;

  (二)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主要客户;同时,本公司将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厦门国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厦门国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厦门国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国贸控股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厦门国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国贸控股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上述承诺在国贸控股作为厦门国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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