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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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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永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瀚舟(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下属子公司以现金收购厦门国际酒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厦门建发优客会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及厦门建发星光时尚文创有限公司。上述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公司对比较期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等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14,985,679.43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904,227.49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

  3.公司财务数据分板块情况

  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包括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此外,公司于2023年收购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的控制权。公司各业务分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家居商场运营业务分部的归母净利润波动原因说明:

  由于美凯龙商场出租率阶段性下滑,为了支持商户持续经营,美凯龙给予商户的稳商留商优惠增加等因素致使其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同时,由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综合导致美凯龙第一季度的“归母净利润”为-3.72亿元,为建发股份合并报表贡献的“归母净利润”为-1.11亿元。

  剔除美凯龙经营损益之后,建发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归母净利润”为7.15亿元,同比下降9.9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配股项目申报进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目前公司配股项目融资方案为: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配股项目已于2023年6月15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目前处于审核阶段,且已经完成首轮问询回复及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更新工作,项目尚在推进中,最终能否获得以及何时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郑永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瀚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永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瀚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永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瀚舟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建发国际集团竞得杭州市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或建发股份: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房产:指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发股份持有其54.654%的股权)

  建发国际集团:指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08.HK;截至目前,建发房产持有其56.007%的股权)

  元:指人民币元

  2024年4月29日,建发股份控股子公司建发国际集团下属公司以公开竞拍方式成功竞得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2-05、090702-10等地块土地使用权,地块总价84.95亿元。

  上述地块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东至规划水乡西路,南至规划万金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绿汀路。上述地块总价为84.95亿元,土地出让面积为24.44万平方米,容积率1.89,计容建筑面积46.20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房、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建发国际集团下属公司将引入合作者共同开发上述地块,根据初步协议,建发国际集团下属公司拥有上述地块80%权益。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公司将来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一临022”“2024一临023”以及“2024一临025”号公告。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以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前述人员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2020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需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0年激励计划中涉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938.8212万股,离职和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5.43元/股,退休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4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价款合计为50,977,991.16元(未包含应加上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022年激励计划中涉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4,758.7925万股,离职和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5.63元/股,退休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价款合计为267,920,017.75元(未包含应加上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04,071,338股减少至2,947,095,20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004,071,338元减少至2,947,095,201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证券部

  2.申报期间:2024年4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3.联系人:黄丽琼

  4.电话:0592-2132319

  5.传真:0592-259245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38.8212万股

  ● 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43元/股

  ● 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758.7925万股

  ● 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63元/股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以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前述人员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2020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需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因离职、退休和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建发[2020]284号),建发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1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8.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并于2021年8月4日完成回购注销。

  12.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2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并于2022年5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

  16.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8.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9.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1.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2.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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