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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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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行长兼首席执行官王良,副行长、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彭家文及财务机构负责人张东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报告并同意将本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指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金租”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国际”指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指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信诺资管”指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银欧洲”指招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诸如“将”“可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这些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A股)

  2 主要财务数据

  2.1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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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本公司2024年一季度未进行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发放。因此,计算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不涉及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扣除,而“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则扣除了优先股和永续债。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客户存款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3)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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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3 股东信息

  3.1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97,008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其中,A股股东总数568,738户,H股股东总数28,270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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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份的机构,其所持股份为投资者持有的招商银行沪股通股份。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上述A股股东不存在委托、受托或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4)报告期内,上述A股股东没有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上述A股股东期初和期末转融通出借且尚未归还的本公司A股股份数量均为0股。

  3.2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2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2024年1-3月,本公司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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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按单一账户列示。

  (2)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子公司;“中银资产-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中银证券中国红-汇中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招商银行以“打造价值银行”为战略目标,秉承“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理念,报告期各项业务稳健开展,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2024年1-3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64.17亿元,同比下降4.65%;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80.77亿元,同比下降1.96%;实现净利息收入520.00亿元,同比下降6.15%;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44.17亿元,同比下降2.30%;年化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和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1.35%和16.08%,同比分别下降0.15个百分点和2.35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15,202.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6%;贷款和垫款总额68,158.2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2%;负债总额103,947.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5%;客户存款总额84,401.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9%。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26.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1亿元;不良贷款率0.92%,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36.82%,较上年末下降0.8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01%,较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

  4.2利润表分析

  净利息收入

  2024年1-3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息收入520.00亿元,同比下降6.15%,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60.17%。

  2024年1-3月,本集团净利差1.90%,净利息收益率2.02%,同比分别下降28个基点和27个基点,环比分别下降3个基点和2个基点。受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及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影响,叠加有效信贷需求不足,新发生业务收益率同比下行,导致生息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是拉低净利息收益率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本集团持续优化生息资产与计息负债结构,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部分利差缩窄带来的影响。

  ■

  非利息净收入

  2024年1-3月,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44.17亿元,同比下降2.30%,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9.83%。非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受部分产品降费叠加客户投资意愿偏弱影响,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下降。非利息净收入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02.04亿元,同比下降19.44%;其他净收入142.13亿元,同比增长40.06%,主要是债券和基金投资的收益增加。

  本集团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的重点项目的分析如下。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1.41亿元,同比下降32.59%。其中,代理保险收入25.24亿元,同比下降50.28%,主要是受代理保险费率下调影响;代销理财收入17.00亿元,同比增长25.83%,主要是理财产品销售规模同比增加;代理基金收入10.26亿元,同比下降32.68%,主要是受基金降费和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及销量下降影响;代理信托计划收入5.82亿元,同比下降32.48%,主要是代销信托规模下降;代理证券交易收入2.32亿元,同比增长7.91%。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1.26亿元,同比下降6.27%,主要是子公司招银理财和招商基金管理费收入减少。托管业务佣金收入12.16亿元,同比下降15.79%,主要是受权益类基金托管规模及费率下降影响。银行卡手续费收入44.20亿元,同比下降15.79%,主要是信用卡线下交易手续费下降。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40.29亿元,同比增长5.22%,主要是电子支付收入增长。

  业务及管理费

  2024年1-3月,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245.02亿元,同比下降2.00%,其中,员工费用174.71亿元,同比下降0.69%,业务费用70.31亿元,同比下降5.11%。报告期内,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8.35%,同比上升0.76个百分点。本集团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精细化配置费用资源,优化费用结构。同时,本集团保持金融科技建设的投入规模,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倡导绿色低碳运营。

  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1-3月,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142.67亿元,同比下降13.12%。其中,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132.71亿元,同比减少32.79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动优质信贷资产投放,贷款资产质量保持稳定;除贷款和垫款外的其他类别业务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96亿元,同比增加11.25亿元,主要是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贷承诺等业务规模增加。

  4.3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15,202.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6%,主要是本集团贷款和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68,158.2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2%;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9.16%,较上年末上升0.14个百分点。其中,本集团零售贷款35,002.4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23.65亿元,增幅1.81%,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转型,本集团通过保持对小微贷款和消费贷款的投放力度,推动零售贷款平稳增长;本集团公司贷款27,918.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20.27亿元,增幅7.39%,主要是不断强化对公优质资产组织力度,切实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一季度企业融资需求较大,公司贷款相应保持较快增速。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余额31,698.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18%。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103,947.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5%,主要是客户存款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84,401.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9%,占本集团负债总额的81.20%,为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本集团活期存款中,公司存款占比57.05%,零售存款占比42.95%;定期存款中,公司存款占比55.50%,零售存款占比44.50%。2024年1-3月,本集团活期存款日均余额占客户存款日均余额的比例为52.13%,较上年全年下降4.95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客户风险偏好下降,企业资金活化不足影响,客户投资定期存款产品需求高企,活期占比有所下降。

  所有者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11,189.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6%。其中,未分配利润6,063.6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8%;其他综合收益211.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95%,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估值增加。

  4.4房地产领域风险管控

  报告期内,本集团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监管要求,坚持“明确定位、优选区域、聚焦项目、严肃管理”的总体策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把握结构性机会,深入挖掘优质区域市场、优选客户,聚焦项目本身,选择现金流可以覆盖的优质项目开展业务,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的实有及或有信贷、自营债券投资、自营非标投资等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4,172.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9%;本集团理财资金出资、委托贷款、合作机构主动管理的代销信托、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2,446.0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94%。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贷款余额3,109.4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2.00亿元,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4.83%,较上年末上升0.12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贷款客户结构和区域结构总体稳定。其中,高信用评级客户贷款余额占比超过七成;从项目区域看,本公司85%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城区。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4.82%,较上年末下降0.19个百分点。

  后续,本集团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配合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同时,继续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进一步强化风险扎口和投贷后管理,坚决执行房地产贷款封闭管理要求,切实做好项目风险管控,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推动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处置市场化,保持房地产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4.5贷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新规要求,从严认定资产风险分类,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国内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关注和逾期指标略有波动,总体在可控范围内。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26.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1亿元,不良贷款率0.92%,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关注贷款余额780.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6.89亿元,关注贷款率1.14%,较上年末上升0.04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893.0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3.17亿元,逾期贷款率1.31%,较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与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27,本公司不良贷款与逾期6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13。

  本公司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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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1) 代表某一类不良贷款占该类贷款总额的比例。

  (2) 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农、林、牧、渔业等行业。

  本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资产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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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主要包括商用房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教育贷款及以货币资产质押的其他个人贷款。

  2024年1-3月,本公司零售贷款资产质量保持相对平稳。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不良贷款余额311.1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73亿元,不良贷款率0.91%,与上年末持平;关注贷款余额514.5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19亿元,关注贷款率1.50%,较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518.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1.50亿元,逾期贷款率1.51%,较上年末上升0.10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一、二线城市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额占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总额的90.85%,同比提升2.72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一、二线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87.14%,较上年末提升0.10个百分点。同时,本公司一直以来坚持对存量抵押物押品价值进行常态化监测和重估,及时调整抵押资产价值。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抵押率32.80%,较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抵押物保持充足稳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整体风险可控。

  本公司不良贷款的生成及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生成不良贷款162.65亿元,同比增加2.42亿元;不良贷款生成率(年化)1.03%,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其中,公司贷款不良生成额30.84亿元,同比微增0.14亿元;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生成额32.09亿元,同比增加7.42亿元;信用卡新生成不良贷款99.72亿元,同比减少5.14亿元。

  本公司继续积极处置不良资产,报告期内共处置不良贷款152.88亿元,其中,常规核销70.72亿元,清收21.25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48.70亿元,通过抵债、转让、重组上迁、减免等其他方式处置12.21亿元。

  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结合宏观前瞻性的调整,根据贷款结构和实际风险变化情况,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信用风险抵补充足。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余额2,647.6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60亿元;拨备覆盖率454.23%,较上年末下降2.50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12%,较上年末下降0.12个百分点;信用成本(年化)0.80%,较上年全年上升0.08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展望与应对措施

  今年以来,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通胀出现高位回落趋势但仍具粘性,发达经济体利率保持高位。我国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积极应对,持续健全机制建设,不断夯实“六全”风险管理体系;继续严守重点风险领域,加强房地产业务封闭管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客群开展风险排查;围绕行业、区域、客群的“动态再平衡”策略,通过行业自组织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研究,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政策适配性,推进资产业务“一行一策”名单制客户经营落地,优化资产组织;加大处置力度,聚焦重点风险项目,分类施策,拓宽不良处置渠道,提高清收处置质效;加强对关注和逾期贷款管理,充分计提拨备,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4.6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资本要求,以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的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1.25%、9.25%和8.25%且杠杆率应不低于4.375%。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公司一直满足各项资本和杠杆率监管要求。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07%,一级资本充足率16.30%,资本充足率18.20%。

  ■

  注:

  (1) “高级法”指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及操作风险标准法,下同。按该办法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招商永隆银行、招银国际、招银金租、招银理财、招商基金、招商信诺资管和招银欧洲。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平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资本底线要求。

  (2) 自2024年起使用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算杠杆率。2023年末、第三季度末和第二季度末本集团的杠杆率水平分别为:8.26%、7.93%和7.70%。

  (3) 由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表中2024年3月31日的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仍按照2012年6月7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下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11%,一级资本充足率16.47%,资本充足率18.47%。本公司高级法下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税前)26.47%,继续维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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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01%,一级资本充足率13.92%,资本充足率15.01%。

  ■

  注:“权重法”指按照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使用权重法,市场风险使用标准法,操作风险使用标准法,下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82%,一级资本充足率13.80%,资本充足率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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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其他重要业务指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客户数1.99亿户(含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02%;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AUM)余额138,571.8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360.56亿元,增幅4.02%。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5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486.91万户,较上年末增长4.92%,其中,私人银行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153,167户,较上年末增长2.91%。本公司管理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总资产余额112,430.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子公司招银理财、招商基金、招商信诺资管和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总规模合计为4.36万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68%。其中,招银理财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2.40万亿元,较上年末下降5.88%;招商基金的资管业务规模1.54万亿元,较上年末下降0.65%;招商信诺资管的资管业务规模3,080.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13%;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规模1,151.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A股)

  5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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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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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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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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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续)

  ■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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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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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本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性覆盖率均值为160.96%,较上季度提高1.14个百分点,主要是合格优质资产规模增加的影响。本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性覆盖率时点值为160.15%,符合监管要求。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各明细项目的2024年第一季度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 :

  (1)上表中各项数据为最近一个季度内91天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2)上表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由现金、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以及符合《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定义的债券构成。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4-0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4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4-0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4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8名,实际表决监事8名,总有效表决票为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如下意见:

  1.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8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同意:8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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