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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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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

  1、实际投资额、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为报告期内数值。

  2、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当期复工面积。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注:

  1、已售(含已预售)面积为报告期当期销售面积。

  2、2024年1-3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35.57万平方米,同比降低52.06%;签约金额70.96亿元,同比降低60.02%。

  报告期内房产销售结利情况表

  单位:万平方米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奥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奥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奥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奥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3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八名,实参会董事八名,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现场参会,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孙茂竹先生、李大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蒋翔宇先生、秦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董事候选人推荐函,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屠楚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屠楚文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屠楚文,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任大同市金融控股集团董事、大同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六年。因孙茂竹先生在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即将满六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王艳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王艳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艳茹,女, 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9月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任教,曾担任上市公司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8)。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6证券简称:首开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37号),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一11:30,13:00一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7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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