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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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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88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400.00万股,其中首次受让部分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284.09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6.00万元,其中首次受让部分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7.3841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数量不超过39名,每股受让价格为2.49元。

  2024年2月7日,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二)回购股份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回购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5,2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累计回购金额为1,839.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执行解释第17号文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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