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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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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会主席并增补监事的公告

  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股东情况: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C-7号楼一层101、102室

  法定代表人:王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2010年08月12日至2030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8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7日发出补充通知,将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8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玉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上,与会董事听取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新智认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新智认知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认知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出具的《新智认知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认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王树良先生、张维先生和周延女士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认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12.1董事长史玉江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史玉江先生回避表决。

  12.2 副董事长王曦女士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曦女士回避表决。

  12.3董事张瑾女士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瑾女士回避表决。

  12.4 董事马力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力先生回避表决。

  12.5 董事熊亮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熊亮先生回避表决。

  12.6 董事张军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军先生回避表决。

  12.7 独立董事王树良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树良先生回避表决。

  12.8 独立董事张维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维先生回避表决。

  12.9 独立董事周延女士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延女士回避表决。

  12.10董事长张宇迎先生(离任)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11 独立董事郑斌先生(离任)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12 独立董事杨丽芳女士(离任)(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史玉江先生、王曦女士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认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更新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规则相关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认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智认知”)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前述说明及意见。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充分行使监督职能,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智认知”)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规定,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内容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1、特定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及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所述,于2023年12月31日,新智认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中包括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特定长账龄应收账款,原值为8,588.34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0,393.49万元) ,坏账准备余额为6,114.47万元 (2022年12月31日:3,500.03万元),账面价值为2,473.88万元 (2022年12月31日:6,893.46万元)。

  由于上述长账龄应收账款对应的部分客户经营异常、部分客户和/或最终业主未能实现走访,我们也无法通过实施其他必要的替代性程序获取充分的支持性资料以评价新智认知公司2022年以前年度已确认相关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和准确性,因此,我们无法对新智认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该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因计提减值所对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以及2023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2、存货的存在性、准确性及以前年度营业成本、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8所述,于2023年12月31日,新智认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包括与以前年度特定项目相关的存货合计14,614.42万元 (2022年12月31日:8,115.63万元)。

  新智认知公司采购签收入库环节缺少对已收货但未取得发票的存货及时暂估入账的相关控制,导致存货存在未及时、完整入账的情形,由此影响存货及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新智认知公司已通过复核识别了于2023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应付账款和存货并进行了相应调整,但由于无法将相关存货项目准确匹配到对应的已订立合同或预期取得合同,管理层未对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和应付账款、2022年及以前年度的营业成本,以及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管理层不能提供完整的支持性文件以将有关存货项目准确对应到已订立合同或预期取得合同,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评价新智认知公司上述存货的存在性及准确性,也无法判断以前年度确认的营业成本和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此,我们无法对新智认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2022年12月31日的应付账款,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以及2023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金额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1(1)(a) 及附注十七、1(1)(b) 所述,新智认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21年及以前年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及与少数股东发生的交易有失公允但未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的情形,该前期差错导致新智认知公司2022年末及年初少计资本公积5,838.38万元,多计未分配利润5,838.38万元。新智认知公司在编制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对以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执行了查看部分交付过程文件等审计程序,但我们尚未能获取与会计差错对应交易相关的全部资料以了解相关交易的背景并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因而我们无法判断新智认知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我们无法对新智认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及2023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期初及期末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上述1–3项事项对2022年以前年度商誉减值的可能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2所述,新智认知公司2016年度收购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商誉,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58,668.68万元 (2022年12月31日:58,668.68万元),其中,商誉账面原值为69,611.72万元 (2022年12月31日:69,611.7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10,943.04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0,943.04万元)。

  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需要基于新智认知公司的历史业绩表现和基于减值测试时点管理层编制的未来期间经营预测等信息。由于上述1–3 项所述的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况,我们无法评价新智认知公司管理层2022年以前年度编制的未来现金流预测中使用的历史数据准确性和所采用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因此我们无法评价新智认知公司管理层2022年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结果的合理性。从而,我们无法对新智认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和2023年度及2022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上述1–4项所作的任何必要调整均可能对新智认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3年度和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所披露的信息造成相应的影响。

  (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1、与存货及时暂估入账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新智认知公司在采购签收入库环节缺少对已收货但未取得发票的存货及时暂估入账的相关内部控制,导致存货存在未及时、完整入账的情形,由此影响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尽管新智认知公司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已加强复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和应付账款进行了相应调整,但仍存在可能影响2023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及2022年末存货和应付账款以及2022年度营业成本等对应数据的情形。该事项表明,新智认知公司在合理保证存货及应付账款及时暂估入账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重大缺陷导致新智认知公司不能合理保证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与存货及应付账款及时暂估入账相关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于2023年12月31日,新智认知公司尚未完成对上述缺陷的整改工作。

  2、与金融资产分类及流动和非流动资产分类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由于新智认知财务人员对金融资产等会计准则的更新缺乏及时了解,同时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缺乏有关流动和非流动资产分类相关的复核,导致其未能恰当确定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分类列报以及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分类。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新智认知公司管理层已对上述缺陷导致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该事项表明,新智认知公司在合理保证金融资产的恰当分类列报及流动和非流动资产的恰当分类方面存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重大缺陷导致新智认知公司不能合理保证防止或及时发现与金融资产分类列报及流动和非流动资产分类相关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于2023年12月31日,新智认知公司尚未完成对上述缺陷的整改工作。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新智认知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新智认知公司管理层已识别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二、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的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一) 加强长账龄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特定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加强催收力度,公司已成立专项清收小组专班治理。一是,针对国企、央企、政府客户,通过仲裁、违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平台投诉等多种手段实现债权的确权和回收;针对其他企业客户,通过诉讼、抵账、保理等形式实现债权的回收。二是,定期核查客户信用,获取客户的财务、经营数据,保持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准确性。三是,将回款目标纳入公司区域业务绩效评估,2024年第一季度已通过销售激励与评价制度将坏账计提损失与各责任业务的绩效、薪酬挂钩,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优化存货和采购管理

  公司在2023年第四季度已着手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采购合同签订、付款、入库、出库、项目结算全流程闭环管理,在2024年第一季度已完成对金蝶星瀚系统的升级,实现了全过程信息流转的贯通,确保存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存货管理制度,优化对设备及标准产品流向的动态管理,并强调大项目采购及合规的现场核验、取证、留痕。针对预期取得合同,加快推进相关客户合同订立流程,确保采购需求与项目进度匹配更精准。公司预计在2024年第二季度完成上述整改。

  (三)加速会计差错更正与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公司将在本专项说明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相关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的披露。

  公司将引以为戒,通过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的强化建设,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2022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的测算

  结合上述事项整改情况,将对更新后数据,利用往年度商誉测试模型进行测算,确定恰当期间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五)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对于以前年度金融资产分类及流动和非流动资产分类差错,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完成相关会计科目的更正调整。且针对此差错,公司一方面更新了会计手册和财务制度,并针对此项会计准则进行培训学习;另一方面,加强了财务管理,完成财务共享,并增设财务报告审阅和分析岗位,确保相关核算符合准则要求。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7.34万元。

  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金额为49,389,579.0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累计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69.69%。

  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盈利与资金需求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87.34万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今后,公司将继续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会主席并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今日收到张亚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亚东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张亚东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的职务,并选举赵海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亚东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监事职务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张亚东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拟增补赵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亚东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赵海池先生简历:

  赵海池先生,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1999年加入新奥集团,曾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首席风险总监,现任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本公司监事。

  监事候选人赵凯女士简历:

  赵凯女士,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2004年加入新奥集团,曾任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与人才发展经理,新奥阳光易采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98,718,004.5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合同资产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76,294,909.38元、6,632,175.30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为2,544,457.01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金额为155,143.12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为13,091,319.72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保证金、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等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融资租赁款保证金、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保证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分期收款融资性质销售交易款、应收分期收款融资性质销售劳务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 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8,718,004.53元,使得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减少98,718,004.53元。

  二、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9,823,035.3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合同资产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9,935,519.82元、-17,777.38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024年度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金额为-2,541.15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为-92,165.92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823,035.37元,使得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减少9,823,035.37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及主要内容

  1、经自查发现,公司2019年、2020年存在部分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的情形,导致公司2019年度增加营业收入75,488,274.33元,增加营业成本59,709,996.45元;2020年减少营业收入48,322,334.50元,减少营业成本36,747,994.44元;2021年减少营业收入27,165,939.83元,减少营业成本22,962,002.01元;

  2、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2021年、2022年度对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会计处理及列报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2022年末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多计303,020,428.05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少计100,201,250.00元,债权投资少计202,819,178.05元;2022年度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少计6,638,737.95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少计201,250.00元,投资收益少计6,437,487.95元。上述差错不影响公司2022年及以前年度损益。

  3、经自查发现,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存在与上市公司少数股东发生的交易。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且存在价格有失公允的情形,但未作为权益性交易进行处理。上述差错导致公司2019-2021年度增加利润58,383,751.17元;同时,上述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末及年初少计资本公积58,383,751.17元,多计未分配利润58,383,751.17元。

  4、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在2022年及以前年度对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的流动性划分不恰当。该项差错导致2022年末合同资产多计2,975,975.41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少计2,975,975.41元,长期应收款多计234,230,145.23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少计234,230,145.23元;2022年初合同资产多计29,493,262.09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少计29,493,262.09元,长期应收款多计146,662,793.06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少计146,662,793.06元。上述差错不影响公司2022年及以前年度损益。

  5、经自查发现,公司2019及2020年度存在已确认收入项目因财政审计核减未及时入账的情形,同时由于跨期增值税率差异的原因,该差错导致公司2019年增加收入80,815.03元,2020年减少收入2,082,065.20元;同时,该项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末及年初应收账款多计2,994,101.78元,应交税费少计992,851.61元,未分配利润多计2,001,250.17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引以为戒,通过加强内控等手段,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相关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的披露。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意对涉及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六、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积极推进对2019-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更正工作,在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2024-018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聚数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09:00-10:3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17:00前

  2、登记方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

  电话:021-50688096

  传真:021-50688096

  电子邮箱:Encdigital@enn.cn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2024-019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2023年度毕马威华振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智知。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股票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由“新智认知”变更为“ST智知”

  股票代码:603869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3年度被毕马威华振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 加强长账龄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特定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加强催收力度,公司已成立专项清收小组专班治理。一是,针对国企、央企、政府客户,通过仲裁、违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平台投诉等多种手段实现债权的确权和回收;针对其他企业客户,通过诉讼、抵账、保理等形式实现债权的回收。二是,定期核查客户信用,获取客户的财务、经营数据,保持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准确性。三是,将回款目标纳入公司区域业务绩效评估,2024年第一季度已通过销售激励与评价制度将坏账计提损失与各责任业务的绩效、薪酬挂钩,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优化存货和采购管理

  公司在2023年第四季度已着手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采购合同签订、付款、入库、出库、项目结算全流程闭环管理,在2024年第一季度已完成对金蝶星瀚系统的升级,实现了全过程信息流转的贯通,确保存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存货管理制度,优化对设备及标准产品流向的动态管理,并强调大项目采购及合规的现场核验、取证、留痕。针对预期取得合同,加快推进相关客户合同订立流程,确保采购需求与项目进度匹配更精准。公司预计在2024年第二季度完成上述整改。

  (三)加速会计差错更正与修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公司将在本专项说明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相关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的披露。

  公司将引以为戒,通过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的强化建设,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2022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的测算

  结合上述事项整改情况,将对更新后数据,利用往年度商誉测试模型进行测算,确定恰当期间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五)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对于以前年度金融资产分类及流动和非流动资产分类差错,公司已于2023年完成相关会计科目的更正调整。且针对此差错,公司一方面更新了会计手册和财务制度,并针对此项会计准则进行培训学习;另一方面,加强了财务管理,完成财务共享,并增设财务报告审阅和分析岗位,确保相关核算符合准则要求。

  第五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

  咨询电话021-50688096

  传真:021-50688096

  电子邮箱:Encdigital@enn.cn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交易金额(含上述授权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旨在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交易金额(含上述授权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资管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

  (五)投资期限

  该笔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由财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控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理财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秉承“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严格规定投资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审批流程,加强前中后台的风险监测与防范、预警及止损、信息披露及投资退出等方面的管理,以有效防范投资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委托理财规划,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采取相应赎回等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投资风险可控为前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7日发出补充通知,将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8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张炎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亚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新智认知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新智认知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新智认知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新智认知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监事会实际履职情况,编制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法行使自身职权。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股东回报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认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6.1 监事会主席张亚东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亚东先生回避表决。

  6.2 监事赵海池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赵海池先生回避表决。

  6.3 职工代表监事单庐巍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单庐巍先生回避表决。

  6.4 职工代表监事栗沁华先生(离任)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新智认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新智认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新智认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新智认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详见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张亚东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的职务,并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选举赵海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监事会主席并增补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经监事会提名,拟增补赵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监事会主席并增补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进一步提升并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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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最终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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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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