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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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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688名,其中合伙人40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3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210名,其中超过167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 亿元,总计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2,334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1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家)、金融证券业(1家)、建筑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60.17亿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中准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2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支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1996年持续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0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敖东、东北证券、通化东宝、吉林碳谷、通葡股份、亚泰集团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丽新: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1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莉: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1992年起持续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1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近三年复核过东北证券、通化东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期审计费用3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2024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三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于来富先生和监事陈波先生、赵凤利先生、陈亚春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采购及销售等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8,409.12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但由于行业政策变化、客户经营情况变化、市场需求疲弱等因素影响,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交易金额减少,导致预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886,000,000.00元,2023年度贷款利息支出金额194,758,682.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6,054,426.63元,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金额161,216.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99,999,999.00元,2023年度支付商票保贴手续费4,500,000.00元。

  (三)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销售商品和服务情况

  2024年,公司预计日常采购、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1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2023年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结合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以及目前行业市场形势和关联方调整情况,确定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存贷款、融资及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在关联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融资及担保业务,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683749474J

  法定代表人:李柯夫

  注册资本:4,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

  股东情况: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股权;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8,906万元,总负债为10,402万元,净资产-1,49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96万元,净利润-5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8,870万元,总负债为10,820万元,净资产-1,95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3万元,净利润-4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其49%股权,公司监事陈亚春先生为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22MA0Y34FC96

  法定代表人:李全冬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吉林省靖宇县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

  股东情况:靖宇县泽润经贸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3,414万元,总负债为2,385万元,净资产11,02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303万元,净利润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2,491万元,总负债为1,612万元,净资产10,87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监事赵凤利先生为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董事。

  3、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10073475A

  法定代表人:王华安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 长春市长德新区

  经营范围: 预制构件、管片、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等

  股东情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51,006万元,总负债为20,506万元,净资产30,50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882万元,净利润5,2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52,618万元,总负债为21,556万元,净资产31,062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301万元,净利润5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董事于来富先生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公司监事陈波先生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0255776XN

  法定代表人:秦季章

  注册资本:1,115,048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股东情况:韩亚银行持有其10.76%股份,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48%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8.11%股份,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7.51%股份,吉林省财政厅持有其6.28%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6,837,297万元,总负债为62,269,004万元,净资产4,568,29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6,255万元,净利润205,3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477,781万元,总负债为65,735,201万元,净资产4,742,58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5,998万元,净利润59,4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一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8.11%股权,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公司多年合作,信用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人民币77,763.64万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50%。

  ● 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和仲裁案件进行了统计,累计涉诉金额合计77,763.6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50%。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诉金额为48,811.84万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涉诉金额为28,951.8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经结案的涉诉金额为49,208.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023年10月,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部分于2023年10月20日解除,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应返还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的住宅A地块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8,053.65万元抵作商业B地块部分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待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缴纳。目前已结案。

  二、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披露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相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董事李玉先生委托董事刘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分项表决)。

  1.邴正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杜婕女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毛志宏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马新彦女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黄百渠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说明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于来富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87%)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租入租出资产、赠与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最新规定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内容,李斌先生、于来富先生不再担任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玉先生、邴正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树森先生提名,聘任秦音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顾佳昊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简历

  秦音,女,1976 年 6 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韦媛,女,198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顾佳昊,男,1987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三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7,212.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公司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本期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7,653.8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6,021.46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443.18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89.2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应收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502,159.38万元没有收回,补提信用减值损失8,502.6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926.87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的房产项目出现减值迹象,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前期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商誉应补提减值准备59,668.64万元,其中: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计提37,797.32万元。

  (四)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52,997.13万元,其中对天津武清项目计提减值52,390.54万元,对清欠房产等计提减值606.5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77,212.7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三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17,716,829.65元,实收股本为3,248,913,58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报告期内,受市场需求偏弱、竞争加剧、价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水泥熟料和商品混凝土毛利率大幅下降,导致公司建材产业亏损。

  2、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仍处于调整阶段,房地产业务销售价格不断下降,公司以现金快速回流为原则,通过促销手段加快库存房源去化、推进尾盘销售,结转项目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地产产业亏损。

  3、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具有减值迹象的建材、地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提升措施

  2024年,公司将以“经营创效”为核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具体提升措施如下:

  1、充分利用及整合资源,提高资产创利能力

  发挥建材资源、品牌和规模优势,合理调整产品布局,加强市场开发,稳定大项目的投标和维护,利用电商网络加大城乡建材商店渠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建材产业的盈利能力;抓住房地产政策显效契机,加大地产业务的市场拓展,加快土地和库存房源去化,积极推进天津武清等项目的资金回收工作;加大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盘活闲置和低效资产,提高现有资产创利能力。

  2、积极筹划资本运营及资产证券化工作

  全力推进东北证券股权转让工作,对公司的其他参股企业择机开展资本运作,通过股权合作、吸引外部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途径,全力实现资产、股权变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3、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

  审慎投资、稳健经营,拓宽资金收现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资金收支计划为核心,优化资金管控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企业经营资金调度有序、收支平衡,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韦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秦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韦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秦音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及韦媛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刘树森先生提名,聘任秦音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经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顾佳昊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01号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电话:0431一84956688

  传真:0431一84951400

  邮箱:weiyuan@yatai.com、gujiahao@yatai.com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简历

  秦音,女,1976 年 6 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韦媛,女,198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顾佳昊,男,1987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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