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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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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提名沈晓明、李旻坤、周红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上述监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晓明,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职称。历任:川沙县城厢镇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川沙县少年宫川沙县少先队总辅导员;浦东新区青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浦东新区青少署办公室主任、副署长;浦东新区团工委统战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文明创建处处长;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旻坤,女,197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浦东商业建设联合发展公司财务;上海大隆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浦东新区审计事务中心审计主管;浦东新区审计局综合经济审计处副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处)副处长、综合经济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红意,女,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预备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同济大学科学技术开发公司会计;上海同济联合建设技术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事务中心审计师、高级审计师、财政审计科科长;浦东新区董监事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上海东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关联方一一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

  ●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人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资金信托,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鉴于陆家嘴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陆家嘴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

  (四)法定代表人:徐而进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470,330.5704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权结构: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九)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陆家嘴集团合并总资产为27,571,568.38万元,合并净资产为6,688,083.74万元。2023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为2,037,923.49万元,合并净利润为282,443.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产品名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

  (二)信托产品类型:单一资金信托

  (三)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存续期限:产品无固定期限

  (五)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六)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加入本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之约定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七)信托的投资标的范围:受托人发行的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信托产品及各类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券、债券逆回购、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标的资管产品等。

  (八)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受托人以全部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和其他负债(浮动信托报酬除外)后的余额为限,按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助于公司金融板块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加强金融板块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的战略规划。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陆家嘴集团按持股比例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翌置业”)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持有东翌置业60%股权,出资人民币12亿元;陆家嘴集团持有东翌置业40%股权,出资人民币8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翌置业的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95亿元增加到人民币115亿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详见公告临2023-069、临2023-070、临2023-082)

  2023年10月,公司已实缴部分增资款3亿元。2023年11月,东翌置业已办理增资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

  (二)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陆家嘴集团、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滩国际”)按持股比例对上海耀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筠置业”)减资共66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0%,减资26.4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40%,减资26.4亿元;前滩国际持股比例为20%,减资13.2亿元。(详见公告临2023-077、临2023-079、临2023-0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全部减资款26.4亿元。

  (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放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袤公司”)40%股权及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龙公司”)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详见公告临2023-077、临2023-078、临2023-082)

  2023年9月,太古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锦洋有限公司和联峰有限公司分别成功摘牌竞得东袤公司40%股权项目、耀龙公司40%股权项目。2023年11月,东袤公司和耀龙公司已办理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告临2023-083)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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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的产品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仅含母公司,下同)委托理财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购买同类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银行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信托、证券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选择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包括公司关联方)。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相关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切实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等,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室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22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

  公司”)。

  ●  增资金额:人民币250,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后,昌邑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面临宏

  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昌邑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一、增资事项概述

  昌邑公司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昌邑公司主要负责梅园社区2E8-19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为解决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昌邑公司增资人民币25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昌邑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80万元增至人民币265,280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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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昌邑公司项目开发情况

  昌邑公司主要负责梅园社区2E8-19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该地块东至荣成路,西至2E8-06 地块,南至浦东大道,北至昌邑路。该地块于2022年12月底开工,2023年6月取得地下部分施工许可证,目前处于围护栈桥施工阶段。

  (三)昌邑公司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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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邑公司资产总额为570,461.61元,负债总额为555,142.65万元,净资产为15,318.96万元,净利润为-33.0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解决昌邑公司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有助于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后,昌邑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昌邑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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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制定及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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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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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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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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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合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做出上述修订后,原《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配套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则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治理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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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24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围绕主责主业、股东回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稳定发展

  公司牢牢把握“商业地产+商业运营+金融服务”发展格局,坚持以商业地产为核心,构筑城市战略空间载体;以商业运营为延伸,营造城市生态品质;以金融服务为纽带,努力服务城市功能。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67亿元,同比减少9.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93亿元,同比增长4.47%。2023年,公司全力以赴推动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优质资产注入,为公司做强做大主业、提升资产质量、优化财务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024年,公司将继续秉承“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率运营”的发展要求,持续优化“城市开发运营”与“金融服务”双轮驱动的业务布局,推进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发挥自身区域开发的优势,强化项目营运水平,通过激发产业集聚新优势,在服务浦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的大局中,不断向打造“具有卓越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的战略目标迈进。

  (一)区域开发重融合,租售并举齐发展

  专注服务浦东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打造,着力招商引资,发挥产业聚集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服务,多方位夯实招商稳商工作,通过租金策略优化、客户服务提升等举措,积极挖掘上下游潜在客户,进一步提高核心区在营物业出租率。提前做好办公楼宇新入市项目的准备及预热工作,力争尽早锁定主力客户;积极打造产业园项目的产业氛围,助力产业能级提升,打造产业联动生态体系;商业与文体旅产业链协同做好区域开发建设的配套服务,拓展社区融合维度,深度打造社区生活的联结核心。围绕运营端聚劲发力,利用自身及控股股东在区域开发中积累的商务空间、租赁住宅、商旅酒店、休闲文体等资源,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全体系的优惠、优质服务,在持续增强既有客户粘性的同时,吸引更多客户进驻公司楼宇,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打响陆家嘴产业服务品牌。同时,结合办公楼及产业园资产运营、市场需求等情况,综合考虑资产状况、处置收益、市场价格等因素,择机在市场上销售,以更好实现公司商办资产价值最大化。

  (二)金融服务强风控,发展转型再深化

  公司金融服务板块将锚定金融强国目标,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浦东综改试点,围绕支持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加快管理创新和业务转型,主动作为,优化持牌机构公司治理,管理能效,与浦东引领区建设同频共振,共同成长。陆家嘴信托坚持转型发展理念,从“党建、业务、风控、考核、组织、科技”六个维度出发,着力提升细分业务市场专业能力,加强与金融机构同业合作,推动服务与资管协同发展,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目标。爱建证券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稳中求进”的经营方针,明确业务战略和定位,大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争取经营状况改善见实效。陆家嘴人寿以“实现规模成长、持续优化价值”为目标,以合规和风控为基础保障,通过业务和投资两大支柱驱动规模成长,持续优化发展价值。金融服务板块总体将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化业务转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三)降本增效促发展,经营效益再提升

  筑牢成本管控意识,强化预算管理能力。落实降本增效战略,推动经营效益提升。优化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和收益率。重视内部审计与合规管理,做好风险预防及过程管控。完善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二、持续现金分红,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自2002年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且自2016年起,连续七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达50%。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合分析了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当前及未来盈利模式、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公司已制定《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3-2025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

  2024年,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公司将认真研究监管机构关于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政策,评估政策执行的可行性,视情况优化分红方案,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利用好相关资本市场工具,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高投资者信心。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

  2024年,公司将继续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披露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集体活动,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公司还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指标体系(1.0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丰富、优化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内容,更全面地阐述公司在经营中对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所秉持的理念、建立的管理方法、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回应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切。

  四、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2024年4月,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3个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加强内部审计,提高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将厚植合规文化,筑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的合规意识,安排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推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尽职履责的同时,持续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具体举措的进展情况,以稳健发展为第一要务,抓好主责主业,做好风险防范,全面提高区域开发、运营管理、金融服务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25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在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公司预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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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至四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现金流入44.62亿元,同比增长25%;权益租赁现金流入36.50亿元,同比增长25%。

  二、至四季度末,公司主要在售的住宅项目为世纪前滩·天御、世纪前滩·天汇、川沙锦绣云澜第一批及第二批,项目整体去化率分别约为97%、36%、87%及46%。2023年1-12月,公司住宅物业销售签约面积14.0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98%,权益签约面积10.8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95%;合同销售金额142.71亿元,同比增加107%,权益合同销售金额100.81亿元,同比增加100%。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住宅物业(含车位)销售现金流入139.72亿元,同比增加101%,权益现金流入98.75亿元,同比增加91%。

  三、2023年1-12月,公司销售的商办项目为东方广场一期、富汇大厦A栋、陆家嘴滨江中心部分商墅,签约面积6.78万平方米,权益签约面积4.7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3.13亿元,权益合同销售金额25.63亿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商办项目销售现金流入33.13亿元,权益销售现金流入25.63亿元。

  四、2023 年 1-12 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土地储备面积为7.47万方米,权益新增房地产土地储备面积为4.48万平方米,系公司2023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新增土地储备洋泾东区E13-1、E13-3地块。竣工面积5.95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3.27万平方米。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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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至一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2024年1-3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现金流入11.44亿元,同比下降7%;权益租赁现金流入9.35亿元,同比下降7%。

  二、至一季度末,公司主要在售的住宅项目为世纪前滩·天御、世纪前滩·天汇、川沙锦绣云澜第一批及第二批,项目整体去化率分别约为97%、58%、88%及50%。2024年1-3月,公司住宅类物业销售签约面积1.1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748%,权益签约面积0.7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916%;合同销售金额12.75亿元,同比增加7545%,权益合同销售金额8.26亿元,同比增加4855%。2024年1-3月,公司实现住宅类物业销售(含车位)现金流入14.7亿元,同比增加686%,权益销售现金流入10.32亿元,同比增加658%。因上年同期在售的住宅项目均为尾盘,销售基数较小导致本期同比变动大幅增加。

  三、一季度,公司销售的办公项目为富汇大厦B栋、富汇大厦C栋部分楼层,签约面积为2.75万平方米,权益签约面积为2.75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22.25亿元,权益合同销售金额22.25亿元。2024年1-3月,公司实现办公销售现金流入13.4亿元,权益销售现金流入13.4亿元。

  四、2024年1-3月,公司竣工项目为张江中区75-02地块,竣工面积15.33 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9.20万平方米。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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