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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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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备注:提案6中含有6个子议案,对6.00进行投票视为对提案6全部子议案进行相同意见的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提案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6项提案(提案编码为6.00)为逐项表决事项并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第13、14、15项提案(提案编码为13.00、14.00、1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四)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谭晓文

  电话:0351-8686647

  传真:0351-8686667

  电子邮箱:tanxiaowen@sxzq.com

  (七)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八)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00”,投票简称为“山证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年4月26日,本次会议在山西太原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杨先生主持,12名监事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的有焦杨监事长、刘奇旺监事、王国峰监事、崔秋生监事、胡朝晖职工监事、刘文康职工监事、司海红职工监事、张红兵职工监事;郭志宏监事、李国林监事、武爱东监事、白景波监事视频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实际情况;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实际情况;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形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至2023年期间发行的次级债、公司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6号),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日共计发行三期,合计发行40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0年9月募集的公司债券15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7,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0年9月2日,2020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1,497,343,243.20元,2021年度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13.78元,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7,052.89元,2023年度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0.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专户资金余额为31,228.29元。

  2、公司于2021年10月募集的公司债券10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8,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1年10月25日,2021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998,000,000.00元,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438,135.76元,2023年度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341.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340.38元。

  3、公司2021年11月募集的公司债券15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7,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1年11月22日,2021年度用于2018年发行次级债到期兑付1,497,000,000.00元,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294,610.37元,2023年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977.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973.12元。

  (二)2020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4号),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的次级债券,截至报告日共计发行五期,合计发行50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2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募集资金15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7,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0年12月15日。2020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 927,435,284.48元,2021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569,785,671.99元,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682.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17,274.67元。

  2、公司于2021年2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8,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1年2月10日,2021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998,744,941.80元,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本只债券利息兑付172,429.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941.21元。

  3、公司2021年8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 7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8,6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1年8月31日,2021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698,600,000.00元,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70,492.33元,2023年度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0.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813.34元。

  4、公司2021年12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8,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1年12月24日,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2019年发行次级债到期兑付998,344,091.16元,2023年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762.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761.41元。

  5、2022年3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8,4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2年3月22日,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兑付798,547,251.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624.24元。

  (三)2022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16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47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截至报告日共计发行三期,合计发行47亿元,具体如下:

  1、2022年6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9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96,2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2年6月28日,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1,898,084,441.30元,2023年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77.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7,491.30元。

  2、2022年7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96,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2年7月13日,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1,997,623,464.67元,2023年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197.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5,580.39元。

  3、2022年7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8,4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2年7月25日,2022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799,293,493.97元,2023年用于本只债券利息的兑付82.5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41,991.51元。

  (四)2023年7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420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日共计发行两期,合计发行20亿元,具体如下:

  1、2023年7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8,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3年7月18日,2023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998,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348,864.08元。

  2、2023年9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8,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3年9月11日,2023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998,059,666.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1,028,812.08元。

  (五)2023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88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截至报告日发行一期,具体如下:

  2023年11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7,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日是2023年11月10日,2023年度用于收益凭证及转融通兑付500,000,000.00元,兑付2020年到期次级债997,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资金余额为650,566.6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全体上市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做出了具体规定。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0502122029027307797)。

  2020年11月1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85010100101851829)。2020年12月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501011400419976)。2020年12月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太原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420188000155588)。2020年12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41141200013000907275)。

  2021年2月23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及偿债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502122029027307673)。

  2021年3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及偿债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522);2021年3月18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府西街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府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758000001097863);2021年3月2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01923181)。

  2021年10月1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229);2021年10月1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501012200463129);2021年10月19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府西街支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府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758000001106891);2021年10月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41141200013001489146);2021年10月2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02014507)。

  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124);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2800000000038);2021年11月23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中信证券签署《资金账户管理协议》,在工商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502122029027307549)。

  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826);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2800000000043)。

  2022年1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431);2022年1月11日,公司与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2600000000044)。

  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337);2022年6月15日,公司与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2100000000051)。2022年6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05291111);2022年6月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41141200013001993991)。

  2022年7月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428);2022年7月4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07141111);2022年7月8日,公司与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山西银行府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2900000000052);2022年7月1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501011700512349)。

  2022年7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138);2022年7月1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08271111);2022年7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41141200013002056855);2022年7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501014000514707)。

  2023年7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02285866);2023年7月11日,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邮政储蓄银行太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14006010004999254);2023年7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501012600583204);2023年7月13日,公司与上海银行浦东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5428679)。

  2023年7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02296306);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501010800585685);2023年8月1日,公司与上海银行浦东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5446677)。

  2023年10月3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5010100155551969);2023年11月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900030010445);2023年11月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41141200013002699027);2023年11月6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8010078801600004097);2023年11月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5010102200598202);2023年11月8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42464111)。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136,262.68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募集的次级债券及公司债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公司债的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事项执行,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从而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至2023年募集的次级债券及公司债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136,262.68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0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及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对2024年度及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预计。其中:(1)部分关联交易因证券市场行情、发行规模、代理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较大,业务量难以估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2)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中德证券33.3%的股权。按照审慎性原则,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列入关联交易范围,予以预计和披露。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审议公司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侯巍先生、刘鹏飞先生、王怡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金晓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夏贵所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审议公司与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审议公司与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需相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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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定价依据及金额预计

  ■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交易项目”1-17、20项所涉及关联方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1-6项;18项所涉及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所涉及关联方为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和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山西省国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贸大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国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商标使用许可事项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商标许可协议》,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公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德证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具体如下表: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王振宇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64,67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GRMHM7C,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40,374,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7%,为公司控股股东。

  2023年,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0,975万元,实现净利润80,183万元。截至2023年末,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1,085,745万元,净资产3,480,100万元。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5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盛更红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67,46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0114391W,经营范围: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宾馆等服务业;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国家实行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7,268,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23年,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15,422.43万元,实现净利润139,217.29万元。截至2023年末,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4,583,922.39万元,净资产7,128,497.97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1990年7月19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史晓文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0011587H,主营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热的生产和销售;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调度、生产管理及电力营销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9,268,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2023年三季度末,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6,801万元,净利润201,229万元。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887,807万元,净资产3,250,790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870年在德国成立,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投资银行。2009年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33.3%的股权。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在北京。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其他关联方

  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它关联方;以及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符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对2024年度及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该事项相关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年4月19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李海涛独立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郭洁独立董事视频出席)。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邢会强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度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对2024年度及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李海涛、邢会强、郭洁、朱祁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12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预期损失进行评估,2023年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137.15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12月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137.15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6,137.15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5,194.2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其他债权投资

  2023年1-12月公司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38.30万元,主要是对二级市场买入持有的债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

  (二)债权投资

  2023年1-12月公司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727.97万元,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债券,根据预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融出资金

  2023年1-12月公司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2,037.51万元。主要是融资融券业务(包括孖展业务),根据预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3年1-12月公司冲回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42.90万元,主要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约定购回业务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冲回减值准备。

  (五)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2023年1-12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576.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其他应收客户款项,根据预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3,532.95万元。

  2、公司应收客户款项,虽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根据款项性质,对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冲回减值准备116.73万元。

  3、其余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160.05万元。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0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聘任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度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收入为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顾珺女士。顾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溜女士。俞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加入安永华明,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胜先生。陈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20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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