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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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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4BJAA7B0033),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13,619,381.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16,318,392.60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411,265,916.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232,559.6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092,653,721.31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应达到的条件之一是“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等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亏损,公司2023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宣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等17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50.6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17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50.6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17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在下列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9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项目贷款授信不超过2.2亿元整,授信期限为八年);

  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9亿元整。其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无追索权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子公司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3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无追索权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无追索权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孙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0.3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无追索权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等,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信期限一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项目贷款授信不超过2.2亿元整,授信期限为十年);

  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二年;

  6、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2亿元整,其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二年;子公司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0.2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无追卖方保理一信融e等,授信期限为二年;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等等,控股子公司可占用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8、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9、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10、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1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其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子公司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1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整。其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无追索权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二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子公司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5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无追索权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二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13、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额度可用于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等,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集团资产池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及买卖方融资等;

  14、子公司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15、孙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0.5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二年;

  16、孙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0.3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17、孙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0.3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0.6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自有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在上述额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3、业务规模及拟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4、为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内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操作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折合人民币小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由董事会审批。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100.26亿元。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4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建议2024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红伟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4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9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2024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的审计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职业质量进行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就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武汉四维

  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武汉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四维”)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2003938),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14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子公司武汉四维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子公司武汉四维可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子公司武汉四维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张栩娜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栩娜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4BJAA7B0033),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13,619,381.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16,318,392.60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411,265,916.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232,559.6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092,653,721.31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世景”)、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联”)及其子公司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联”)(二者并称“四维智联”)、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肥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并称“六分科技”)、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快创领”)、广东为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辰信安”)、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佑驾”)、青岛华通图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图新”)、国汽智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汽智图”)、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180.26万元。

  关联董事郝春深先生、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①表格中加和不等为四舍五入因素导致。

  ②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为一体化运营,相关金额已合并计算。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①表格中加和不等为四舍五入因素导致。

  ②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为一体化运营,关联交易已合并计算。

  ③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中向深圳佑驾采购原材料,向四维智联、华通图新、禾多科技销售产品、商品,向鱼快创领、深圳佑驾、华通图新、国汽智图、万兔思睿提供劳务,接受六分科技、为辰信安、华通图新、广州宸祺、图新数聚提供的劳务,以及与鱼快创领的关联租赁的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但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④禾多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曾用名:禾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禾多科技,北京万兔思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兔思睿,广州宸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宸祺,北京图新数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图新数聚。

  ⑤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向六分科技提供劳务金额进行细化拆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岳涛

  注册资本:65276.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院1号楼A座12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郝春深先生在中国四维担任总会计师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四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四维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俏燕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1号楼五层507-51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天世景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四维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航天世景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航天世景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赖土

  注册资本:11763.2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智合园)科创大道9号A4栋330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6162.011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院1号楼A座22层22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梁永杰

  注册资本:7873.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3层C402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导航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分别在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合肥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六分科技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楠

  注册资本:1166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4座二层(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物联网设备制造;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鉴定评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在鱼快创领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鱼快创领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鱼快创领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广东为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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