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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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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罗顺根在十二个月内曾任联创宏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联创宏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日,联创宏声控股股东为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啟宗,其股权结构如下:

  ■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联创宏声近三年主要从事民用及军用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本公告日,联创宏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3,9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湖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

  2、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1,330.00万元;

  3、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1,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申请新增担保额度2,000.00万元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联创宏声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及联创宏声实际控制人肖啟宗先生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的担保向江西联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银行贷款人履行担保责任所代偿的全部债务。联创宏声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联创宏声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35,5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8.4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3,786.8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3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3,9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38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本次需按照该解释对会计政策统一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31,6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66,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65,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备注: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计算口径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孰高为准;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5G1MP14

  注册资本:104,54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江西联益股权结构如下:

  ■

  备注:公司与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江西联益签署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回购交银投资所持有的江西联益13.7428%的股权,并于2024年4月10日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交银投资将不持有江西联益股权,公司将持有江西联益78.6966%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益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江西联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江西联益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YAG91

  注册资本: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26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

  备注:由于重庆联创原股东重庆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战略”)存续期届满并已进入清算期,为处置两江战略所投项目所需,两江战略将其所持有的重庆联创股权实缴注册资本19,500万元,占重庆联创注册资本总额的19.5%,转让给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高质量”);未实缴部分的重庆联创20.5%股权转让给联创电子。具体详见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联创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重庆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重庆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重庆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江西联晟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原名:江西联创(万年)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5965427824

  注册资本:9,81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丰收工业园区万盛大道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学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家用电器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真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晟精密联创万年股权结构如下:

  ■

  联晟精密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联晟精密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晟精密联创万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MA37TBHG6C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才智科创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盖板玻璃、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计算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抚州恒泰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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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恒泰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抚州恒泰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抚州恒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J2YF0E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1栋A座14层A2-0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

  合肥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合肥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江西联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9DU496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办公楼一号楼一、三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摄像头模组制造及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联昊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

  联昊光电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联昊光电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昊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89745156T

  注册资本:124,810.438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

  江西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江西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974XR01

  注册资本:28,898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工业园区绿色照明基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头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池、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贴片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淦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

  联淦电子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联淦电子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淦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LL9GU7X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1号楼4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合肥智行股权结构如下:

  ■

  合肥智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合肥智行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智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常州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2MYUR7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联益股权结构如下:

  ■

  常州联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常州联益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常州联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印度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识别号:U29309UP2019FTC116229

  成立日期: 2019年4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占贤安

  注册资本:2000万美金

  注册地址:Property No. B- 15 Sector-85, Noida, Uttar Pradesh, India(印度北方邦诺伊达85区B-15号物业)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触控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盖板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摄像模组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印度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

  印度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印度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查询,印度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其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35,5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8.4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3,786.8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3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3,9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4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红分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得以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监事会同意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将回购注销27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527.10万股;以及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7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7名激励对象以及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50.7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3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0.2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3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6.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6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39i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16:00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君、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4年5月1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3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东、饶立新、张启灿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东、饶立新、张启灿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9,94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107.00亿元。申请的授信及融资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其他金融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授信及融资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自各融资单位与银行签署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自各融资单位与银行签署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曾吉勇先生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分配确认,并由各融资单位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授信和融资文件。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31,6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66,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65,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继续为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已发生银行融资3,9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到期为止;联创宏声已承诺在上述担保到期后,江西联创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为联创宏声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发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930.00万元。因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罗顺根在十二个月内曾任联创宏声董事,该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上述关联担保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罗顺根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5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北京大华国际商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熊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熊君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证券部副部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君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赖文清(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赖文清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

  16、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77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7.10万股;同时,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7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0万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50.70万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关联董事曾吉勇、陆繁荣、罗顺根、饶威、胡丽华已回避表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7、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13日,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3月2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3月12日届满。2022年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万股。

  关联董事陆繁荣已回避表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0.20万份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6.35万股(含暂缓授予部分);同时,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60万份及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9.211元/股(分红调整后)。

  关联董事陆繁荣、罗顺根、饶威、胡丽华已回避表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9.21元/股。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赖文清简历

  赖文清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加入公司证券部,

  历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课长。

  截至目前,赖文清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104,381.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57,202,065.3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2,716,44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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