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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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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驾驶、运动相机、智能家居、VR/AR、机器视觉等配套的光学镜头、影像模组及触控显示一体化等关键光学、光电子产品及智能终端产品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西省电子信息重点企业、南昌市重点企业和江西省汽车电子产业链链主企业。

  公司重点发展光学镜头及影像模组、触控显示器件等新型光学光电产业,布局与培育车载显示、车载照明、AR/VR和机器视觉等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智慧家庭、智慧城市等领域。十余年来,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产品持续创新升级,光学产业发展迅速,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好的行业口碑。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光学产业

  报告期内,车载镜头和车载影像模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不断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持续优化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的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

  车载光学产品,客户布局持续深化。公司为国内外ADAS镜头主力供应商,持续加深与海内外客户合作。公司继续深化与Mobileye、Nvidia等国际知名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方案公司的战略合作,扩大车载镜头在欧美知名汽车电子厂商Aptiv、Valeo、Magna等的市场占有率和韩国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加快与地平线、百度等国内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方案公司的合作,扩大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在国内知名终端车厂的市场份额。

  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的“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基建工程顺利竣工,车载镜头和车载影像模组均已进入试产阶段,为车载光学未来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车载显示领域,成立了车载显示事业部和车载抬头显示事业部。其中车载屏获得了众多项目定点,其中有不少项目己进入量产阶段;车载抬头显示已建成中试线,第二代样机已完成了装车体验。车载屏和车载抬头显示所构成的车载显示产业已具备了独立运作的产业基础。

  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产品,受全球智能手机市场需求疲软及手机摄像头降规降配的影响,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市场面临严峻的挑战。面对恶劣的竞争环境,公司采用降本增效等方法,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市场份额。公司利用在模造玻璃镜片和棱镜的技术优势,研发销售玻塑混合镜头和影像模组、潜望式镜头和影像模组,有效提高了高像素镜头和影像模组、OIS光学防抖影像模组的占比。公司在继续保持与华勤、闻泰、龙旗等重要手机ODM客户和中兴、联想、传音等品牌手机客户的合作同时,已经进入了小米的供应链。

  在高清广角镜头和高清广角影像模组领域,主要服务于运动相机、无人机、全景相机和警用监控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客户,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同时公司以高清广角镜头产品为基础,健全技术门类,为各大智能终端对产品创新需求提供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

  2、触控显示产业

  经过多年的积淀,凭借稳定、优异的产品品质与及时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服务能力,公司与品牌客户、产业链各主要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粘性不断增强。报告期内,依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调整触控显示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利用公司多年来在触控显示产业形成的技术、产业基础,以及优良的经营团队和客户资源,与地方政府合作以多种方式稳健发展触控显示产业。手机、平板消费类及安防工控类触控显示产品持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同时智能汽车、智能家电等配套触控显示产品规模不断拓展。公司继续围绕京东方、深天马、群创等具有上游面板资源的大客户开展深入合作;实施“品牌客户”战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丰富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方案,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一体化产业链为公司在市场竞争、生产稳定性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经营模式

  公司积极顺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按照市场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统筹安排,长远规划,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组织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等进行研究,综合分析产品订单的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在销售模式上,通过和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跟进落实每笔具体交易,经过磋商达成一致后下订单。在采购模式方面,公司本着“质量优先、注重成本”的原则,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比质比价、议价等采购模式,筛选适合的原材料供应商,再通过验厂和样品试用进一步评估,导入合格供应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主体概况、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联创转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3】0339号),跟踪评级结果: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联创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本报告期可转债资信评级状况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20.05%股权全部置换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声”)20.05%股权。公司已签署《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平移协议》,联创电声于2023年4月30日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不再持有联创宏声的股权,直接持有联创电声20.05%股权。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万张(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联创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付息是“联创转债”第三年付息,期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票面利率为1.0%。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

  3、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99元/股。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91,500股,占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10.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7,8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8日和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4、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和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6月22日届满。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22日和2023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5、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计划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的公告》和《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3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原执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前任会计师已同意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 层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 ,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0次,行政处罚1次(非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管丁才,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2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惠增强,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管丁才,详见“签字项目合伙人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全,199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05.0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北京大华国际商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2015年-2023年),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北京大华国际商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8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9,94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104,381.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原计划投入“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88,104,381.39元以及该项目监管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调整产能规划自筹资金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5

  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累计利息净收入。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688,104,381.39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92,653,018.90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99,456,727.93元,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部分合同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获得的存款利息。

  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3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继续为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已发生银行融资3,9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到期为止;联创宏声已承诺在上述担保到期后,江西联创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为联创宏声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发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930.00万元。上述担保发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930.00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及联创宏声实际控制人肖啟宗先生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的担保向江西联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银行贷款人履行担保责任所代偿的全部债务。

  因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罗顺根在十二个月内曾任联创宏声董事,该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165490662

  注册资本:1377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啟宗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湖西六路8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

  (下转B5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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