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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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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母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和华瑞保险从事保险业务,主要经营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和保险销售、基金销售业务。

  国华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提供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南、河北、浙江、山东、广东、江苏、湖北、辽宁、重庆、四川、山西、湖南、青岛、深圳、安徽等地开设18家分公司等共计111家分支机构,基本覆盖中国中东部地区和主要保费大省。2023年,国华人寿实现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00.26亿元,合计总规模保费478.31亿元,其中新单规模保费275.40亿元,续期规模保费202.91亿元;按缴费结构分,新单规模保费中趸交保费188.70亿元,期交保费86.70亿元。经营保持稳健,业务结构优化稳步推进。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国华人寿总资产2,951.78亿元,净资产264.83亿元。

  华瑞保险作为首家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全国性保险中介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拥有共计30余家省级分公司牌照,是国内分支机构最多的全国性保险中介公司之一,也是行业首家保险、基金同步销售的中介平台。2023年,华瑞保险实现总规模保费11.57亿元,其中新单规模保费6.25亿元,续期规模保费5.32亿元,按产品划分,人身险新单规模保费4.57亿元,产险业务规模保费1.68亿元。销售经营稳健,新单业务持续向好,增长强劲。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 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当前保险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随着经济稳步前行,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健康意识不断提高,老龄化加剧,人身险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人口红利减少、资本市场波动、利率下行,人身险行业发展和盈利性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如何找准战略定位,抓住市场机遇,谋求转型与创新,是人身险公司实现长期价值增长的关键。

  报告期,监管围绕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推动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包括:进一步规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保险产品的透明度;针对银保渠道提出“报行合一”的政策要求,确保保险产品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优化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根据资产规模实施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经营管理行为,要求保险条款中应清晰、明确、无歧义地表述关键信息;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提高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等。

  面对行业的新形势,公司子公司推进业务稳健发展,重点关注价值业务增长,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始终坚持创新融合,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向成熟险企持续迈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董事长:刘益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 - 6096558

  联系传真: 0724 - 6096559

  电子邮箱:tmjt@tianmaogroup.net

  联 系 人: 李梦莲 龙飞

  6、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8、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9、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7”,投票简称为“天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受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27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周文霞女士、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会议由副董事长周文霞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年报摘要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758,543.0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5,310,045,788.96元。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2,733,754.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73,375.46元,2022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628,362,102.72元,2023年度已分配利润543,469,208.15元,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4,353,273.73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陆拾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人民币贰拾万元,合计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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