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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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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1)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4一024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监事会主席黄凯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召开监事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决策事项合法合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中所列资产减值事项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予以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此履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真阅读了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7、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达到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8、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朱云、张勤学回避了表决,其余1名非关联监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此履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4一028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28日,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成立于1985年,2013年从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天衡所总部设在南京,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郭澳先生。截至2023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天衡所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0家,收费总额8,123.04万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纺织服装、服饰制造业)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衡所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衡所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衡所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无变化。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4一025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

  ●  2024年中期现金分配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增加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预计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中期分红,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56,829,654.10元。经公司第九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89,551,365.76元(含税,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802,770,296为基数测算而得),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增加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预计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既兼顾了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上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4一026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5,680.69万元,本期转销及核销50,279.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测试存货是否存在减值情况,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具体原则:

  针对存货分类中的原材料、在产品、定制服装类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公司以所生产的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库存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中,对于附可退货条款的可退货库存商品,由于公司可以按照成本原价退还给供应商,因此,公司对该类存货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附不可退货条款的不可退货库存商品,公司于每个会计期末根据该类商品的预计市场售价,减去至出售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与其账面成本进行比较,来确定每个会计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310.64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0,273.10万元。

  (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67.96万元,核销5.9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03.77万元,合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35.81万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934.2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45,680.69万元,本期转销及核销50,279.00万元,上述因素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598.31万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公告编号:2024-030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1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八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七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荣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周建平、周立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

  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

  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

  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600398@hla.com.cn)方式登记,并在2024

  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汤勇、卞晓霞、薛丹青

  电话:0510-86121071

  传真:0510-86126877

  联系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421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4一027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股东、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立宸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确认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5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496.16万元,与预计金额相比,差额为153.84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01%。具体情况确认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6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41%,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注:江阴新马儿岛酒店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平的配偶。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信用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正常经营所需的商品和服务,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与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海澜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阴飞马水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阴桃园山庄休闲度假有限公司、江阴新马儿岛酒店有限公司在采购、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方面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如下:

  ■

  以上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与关联方遵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股东、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4一029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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