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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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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胶粘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各类民用消费类胶粘材料、汽车和工业类胶粘材料、可降解胶粘材料,以及消费电子、新能源领域的功能性薄膜和特种胶粘材料。主要产品包括布基胶带、美纹纸胶带、PVC胶带、OPP胶带、热熔胶、汽车线束胶带、广告耗材、双面胶、可降解环保胶带等。广泛应用于民用、工业用领域,下游包含物流快递、文具办公、装修建材、五金劳保、汽车制造及美容、电子电器、航空等。

  ■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和“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以公司实际订单进行,并根据库存情况和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对主要原材料作一定备货采购。通过规范的供应商评价体系,筛选出优秀的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原料供应的高品质与稳定性,并采用SRM供应商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管理,促进成本的精细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业务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模式指导生产。销售部依据客户订单及市场预测制定详尽销售计划,交由计划部门统筹生产安排,依托ERP系统高效分配生产任务,各部门严格按照指令执行生产,并于ERP系统同步进度确保全程可追踪。针对定制化产品需求,计划部将协同技术部,精准调整生产工艺以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约七成业务为外销,以ODM、OEM的形式为全球各地品牌提供代工生产为主,也有部分海外客户直接向公司采购母卷,由客户自行后道加工为成品后出售给最终消费者。销售渠道上,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际展会、竞标、客户介绍、网络宣传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市场开拓,或与长期合作伙伴直接洽谈采购意向。

  公司内销采取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辅以网络销售。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团队自主销售、竞标、客户介绍等方式拓展国内销售渠道,积累客户资源。同时,为扩大内销市场和塑造品牌形象,公司自2015年起通过淘宝、京东、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并积极探索新媒体销售模式,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短视频和内容平台运营宣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656.35万元,同比增长8.55%;实现利润总额6,800.73万元,同比减少72.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2.36万元,同比减少63.6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19.32万元,同比减少49.8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9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等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永22转债(113653)” 自2023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7,000元“永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739股,公司总股本由191,129,871股增加至191,130,610股,注册资本由191,129,871元增加至191,130,610元。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3,000元“永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131股,公司总股本由191,130,610股增加至191,130,741股,注册资本由191,130,610元增加至191,130,741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  交易品种: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纸桨、橡胶、动力煤及其他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  交易工具: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  交易场所:大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交易期限: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套期保值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4 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期货价格发生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方向波动的风险,存在期货和现货基差拉大的风险,存在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存在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导致无法以预定价格成交的风险,存在因交易对手方到期不履行合约导致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风险,存在因流程执行偏差、违反职业道德、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的风险,存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重大变化或公司对规则、流程执行不到位导致期货市场大幅波动或公司违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概括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为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纸桨、橡胶、动力煤及其他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2、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3、交易场所为大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

  4、交易类型: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进行套期保值,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4)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头寸。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但同时,也存在期货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导致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者部分期货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从而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的风险。

  (二) 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若发生期货价格走势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可能导致套期保值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公司将采取平仓止损措施,或者部分期货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永冠”)、江西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胶粘”)、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234.33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风险提示:

  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4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毓成;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为失信执行人。

  2、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新民;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薄膜制品,胶粘制品及其原辅材料、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郑山街道兴业街888号;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江西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敏;

  主要股东:江西永冠持股100%;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渊山岗工业园杭州路26号;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会平;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在环保可降解材料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胶粘制品,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不干胶材料、离型纸、原纸、离型纸、纸制品、离型膜、包装材料、橡胶制品、日用百货、编织物研发、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生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具体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9日,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8,234.33万元,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授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投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券商、信托等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公司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适时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信息披露及财务报表中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23,583.0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8,032,798.02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03,279.80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38,226,130.6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81,766,984.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770,371.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91,130,741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070,775股。以184,059,96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608,994.9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3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070,77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世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相互担保属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

  上述借款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在上述借款预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具体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立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代码:603681                                                 公司简称:永冠新材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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