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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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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上接B481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023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8号航盛科技大厦1105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联系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8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3,482,324.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58%;实现利润总额-17,630,084.55元,较上年同期减亏67.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05,848.52元,较上年同期减亏78.15%。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80,617,924.39元,较期初下降1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1,841,859.24元,较期初增加11.1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有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内为无息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1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07,276.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8,530,181.99元,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8,822,905.71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05,848.52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非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津贴为4.8万元/年(税前)。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其为公司履职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1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于近期发生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原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8号航盛科技大厦1105-1106

  公司新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8号航盛科技大厦1105

  邮编:518057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传真号码:0755-26635033

  电子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现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收益,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品种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拟投资对象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进行委托理财,但委托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当每个季度或者不定期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实施进展情况(包括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认为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异议或者书面说明,相应部门应当查清事实,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或者完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充分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4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即2023年度)提前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21.57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0.74万元。公司2023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分三阶段按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量损失准备。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可在原已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合计692.34万元,收回或转回502.04万元,计入本期损益的金额为190.3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23万元,转回28.70万元,计入本期损益的金额为0.53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21.57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0.74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0.83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导致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89.01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9.0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以上担保由南京凌云股东南京邺彤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邺彤”)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3、注册资本:10,001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5、法定代表人:袁训明

  6、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1,194.56万元,负债总额22,570.9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570.9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78.10万元,净资产8,623.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19.08万元,利润总额417.12万元,净利润333.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27,296.58万元,负债总额18,500.9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500.9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78.10万元,净资产8,795.62万元,2024年1-3月南京凌云实现营业收入1,778.97万元,利润总额229.41万元,净利润172.0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凌云71.99%股权。

  9、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拟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保证合同内容

  公司拟与南京邺彤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及方式:南京邺彤同意并确认以担保人的身份按照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对应的债务金额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担保期限:公司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拟签署的担保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生效条件:合同经南京邺彤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私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71.99%的股权,本次对南京凌云的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南京凌云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南京凌云的股东南京邺彤持有其28.01%的股权。公司为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的担保由南京邺彤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500万元,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43%。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8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3%,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7%。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3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5,848.52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95,394,752.28元,实收股本393,12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业务受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供应原料价格上涨及劳务成本增加、行业发展形势等影响,导致业务收入及毛利减少。同时,尽管公司2023年度实施降本增效、大幅削减成本,但期间费用减少幅度未能抵消毛利减少带来的影响,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2023年度亏损。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国家关于智慧专网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公司在智慧电网和智慧交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工程经验,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另外,公司将积极拓展农牧领域及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稳步发展智慧专网业务,积极拓展农牧领域及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业务,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智慧专网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键桥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根据电力行业市场需求,公司力争扩大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集中采购市场份额;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确保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寻求与电力行业头部企业的深度合作,共同开拓电力行业客户;增强销售团队建设,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优质服务,增加客户满意度。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足高速公路机电建设和交通智能化领域,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不断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先进科技为手段,提升公司机电集成技术水平;立足江苏地区,并力争扩大外省市场份额;持续推进技术开发与产品应用融合,力求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和优质的服务。同时,在轨道交通行业领域,继续执行前期中标项目,做好历史中标项目的收尾工作。公司将不断完善产品研发体系,深入挖掘行业用户需求,执行高效的交付、服务体系,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力争实现智慧专网业务整体盈利能力的稳定。

  农牧领域,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利用自身资产及资源优势推动业务开展,除继续从事具有优势的小麦轮换业务以外,将根据市场情况增加经营品种,优化粮食供应链,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资源整合机制,同时,加强与国内粮食相关企业的合作,共同开拓国内市场,提升竞争力,实现稳健及可持续化发展。

  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目前,公司所从事的生物纤维素基材业务属于合成生物学产业的下游,主要为应用层面,利用合成生物底层技术开发下游广泛应用领域。2024年度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深入研究市场需求和趋势,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寻求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探索生物纤维素基材的多种应用,包括医疗敷料等领域,并通过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进行上游菌种的改造与优化,提高生物纤维素基材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效率,不断开发和生产高品质的生物纤维素基材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并推动行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低碳环保,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持续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水平

  在2023年度精益管理奠定的良好基础上,2024年度公司将持续施行降本增效,做好预算管理,加强财务开支的审核,杜绝不合理开支;同时,优化采购供应流程和结算体系,降低公司营业成本;以各种方式拓展公司盈利空间,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力争实现净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的稳步增长。

  3、强化内控建设,实现稳健运营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三会一层运作。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报告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和关键问题,监督促进各层级公司及内设机构建立完善制度流程,并持续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贯宣和执行,构建审计监督长效机制,保证公司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8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2023年8月29日、9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借款及债务处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利发展”)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借款期限内为无息借款,并签订《借款及债务处理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截至2024年4月29日,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致利发展申请将上述借款展期并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展期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前还款。

  本次交易中,致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致利发展99%的股权,为致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致利发展的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致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永彬先生及董事薛璞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7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88号202房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永彬先生出资额为11,88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99%,薛璞先生出资额为12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王永彬先生为致利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利发展的净资产为12,545.3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2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致利发展的净资产为12,545.3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99.3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致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致利发展99%的股权,为致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致利发展的经理。致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致利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借款期限内为无息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致利发展、亚联发展。

  2、借款额度:经双方确认,致利发展同意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整(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内,根据亚联发展的需要,分次向亚联发展出借。每笔借款的金额以借款方到账的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期限与利率:

  双方同意,原协议到期后亚联发展无需向致利发展偿还相关借款。本次借款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借款期限内为无息借款,借款方可根据需要提前还款。

  4、如《借款协议》有关任一方违反《借款协议》规定,则应赔偿和承担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5、《借款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上述借款无需向致利发展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致利发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致利发展申请借款展期主要系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致利发展为公司提供借款,在借款期限内为无息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控股股东致利发展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内为无息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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