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实施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每年应当对实施额度进行重估。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降低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二)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三)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四)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等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此业务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历经多年发展,形成了绿色农业、绿色能源双主业并举,资源整合、协调发展的经营模式。围绕“聚势聚焦、执行到位、高效经营”的经营方针,公司一方面聚焦光伏新能源产业主要环节的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推动零污染、零排放的清洁能源大规模应用;另一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绿色、健康的水产品产业链,满足人们对于安全食品的消费需求,力求在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的产品,持续改善人类生活品质。立足于打造“世界级安全食品供应商和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的长期战略目标,公司始终聚焦主业,潜心研发开拓,不断实现经营效率和产品质量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突出的经营成果,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饲料及光伏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代表性企业之一。

  为践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所示: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质增效

  作为以绿色农业和绿色能源为双主业发展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保持稳健经营,以领先的技术实力、卓越的产品力获得行业、市场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在绿色农业方面,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水产饲料生产企业和重要的畜禽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年产能超过1,000万吨。在绿色能源方面,截至2023年底,公司累计销售高纯晶硅超90万吨、太阳能电池超200GW、高效组件超40GW,累计实现“渔光一体”光伏电站并网4.07GW。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1.04亿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6.48%,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达474.30亿元。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致力于进一步实现经营提质增效,持续向“世界级安全食品供应商和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的长期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1、光伏新能源板块: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

  公司作为光伏行业领先的产品制造商,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优势,持续巩固各环节领先水平,加快推广“渔光一体”协同发展模式,向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迈进。

  在光伏制造领域,公司将持续发挥公司领先的技术研发及成本管控能力,夯实公司在产品制造领域的龙头地位。公司已形成高纯晶硅年产能45万吨,太阳能电池年产能95GW,组件年产能75GW,随着项目技改及新产能投产,公司N型电池产能预计将在2024年底超过100GW;并且公司已进一步作出《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业务2024-2026年发展规划》安排,将推动达成高纯晶硅80-100万吨、电池片130-150GW的产能目标,继续发挥和提升公司高纯晶硅环节领先的规模、技术、成本优势;加强太阳能电池环节的研发、规模、管理优势,不断巩固公司领先的盈利能力与市场占有率,夯实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环节全球绝对领先的龙头企业地位。在高效组件环节,2024年公司将同时进一步提升组件环节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外多个市场持续巩固和提升渠道与品牌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组件产品的全球核心竞争力。

  在光伏发电领域,公司将农业优势资源和光伏行业资源有机结合,形成立体的“渔光共生”经济,未来将坚定不移推广“渔光一体”发展模式,构筑饲料、安全水产品生产和绿色新能源开发为一体的经营模式,打造公司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2、农牧板块:打造世界级安全食品供应商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水产饲料生产企业和重要的畜禽饲料生产企业。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质量方针”为纲,聚焦饲料业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通过海内外建厂、并购等外延式发展和内生式增长,实现产业稳定发展,并在以水产饲料业务为主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与大型养殖公司在畜禽料方面的配套加工合作模式,提升饲料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基于多年积累的水产饲料技术与资源优势,公司将进一步探索和开发设施化、标准化渔业养殖,推进对虾工厂化养殖中试突破,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化渔业转型升级,打造领先的全程可追溯安全水产品生产基地。在绿色农业垂直产业链布局方面,公司将加快推进水产品深加工与贸易业务,围绕“三鱼一虾”和“一品牌一平台一市场”的增长发展模式,打通从养殖端到消费端的产业链条,逐步复制绿色安全食品标杆“通威鱼”的成功模式,实现养殖、生产、加工、贸易的全覆盖。

  二、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持续打造新质生产力

  公司奉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形成了通威股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分中心)和四川永祥股份技术中心(分中心),组建了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为带头人的科研团队。依托技术力量优势,切实推动在动物营养与饲料、动物良种培育与养殖、动物保健、自动化养殖设施工程等生物科技领域,以及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高效组件为代表的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研究和技术集成,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104.19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农牧板块累计持有有效专利772件,并主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共计20项,多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殊荣;公司光伏新能源制造板块累计持有有效专利1823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科技产业化科学技术一等奖”等诸多荣誉。2023年,公司参与开发的柔性单晶硅太阳电池技术成功在顶级学术期刊《Nature》进行发表,并被选为当期的封面,代表公司在超薄柔性单晶硅太阳电池技术开发上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

  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2023年,公司高纯晶硅产品品质和成本水平不断优化,用于半导体产业的电子级多晶硅顺利通过国内外客户验证并实现海外出货;电池及组件技术方面,坚持TOPCon、HJT、XBC和钙钛矿/硅叠层电池在内的先进电池技术路线发展的多线并举,基于公司自主研发PECVD技术的TOPCon电池量产转换效率达到26.26%,产线效率、良率、非硅成本等指标全面领先;HJT在图形化、金属化、产品可靠性等环节取得积极进展,并全面完成下游组件产品的先进技术导入,于年内先后6次打破HJT组件功率纪录,最高功率突破755W;同时,公司继续加大在背接触电池、钙钛矿/硅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投入,并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为进一步推动转化技术创新成果、实现技术应用落地,2023年公司启动全球创新研发中心、晶硅光伏产业创新中心等多项重量级研发中心建设,围绕未来所有可能突破的光伏主流技术多线并行研发,切实巩固行业领先的技术力量优势,继续完善全产业链布局。

  2024年,立足现有的技术力量优势,公司将继续坚定对于产品、技术、材料、设备、工艺等各领域全方位优化的持续追求,不断形成降本增效新成果,积极探索先进技术“无人区”、“深水区”,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力争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切实通过科技创新驱动,提升公司自身新质生产力。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各类投资者传达公司发展信息。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平台、官方网站、社交媒体以及公司组织高管公开访谈等多个渠道全方位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始终保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公司合规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认可,已连续多年获得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价。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发布前,公司就已连续多年编制和发布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旨在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2024年,公司将持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提升对外公告可读性,切实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四、强化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通过不断健全治理结构,优化业务流程,并结合法律法规的更新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断对内控体系进行完善,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始终坚持将优化治理作为增强发展活力、厚植发展优势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并有效落实外部独立董事与包含中小股东在内的各类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从上至下强化合规建设,积极组织董监高等关键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培训,通过及时沟通,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密切跟进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并做好预沟通,确保相关方履行承诺。公司将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赋予独立董事更广泛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指导作用。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切实落实公司战略目标,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五、持续稳定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不断提升业务竞争能力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给予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超211亿元。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规定,通过自身完善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周期性地制定了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坚定履行多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累计分红超过180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50.02%、50.01%;2023年公司拟继续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超40亿元,并继续作出《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方案安排,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及回报规划将在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未来在保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继续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

  同时基于光伏行业发展的广阔前景及对公司经营的充足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拟于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增持10-20亿元公司股份,向资本市场展示对公司经营水平和成长性的深度认同,表达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实际行动实时响应资本市场变化。2024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4年4月28日-2025年4月27日期间,以200,000万元-400,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进一步促进企业长期内在发展价值的充分体现,提振股东投资信心,并以此在未来合适时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长期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等多方面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加强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

  为持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切实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已实施了多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持续优化高管薪酬方案,以提高“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落实经营责任,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公司已分别实施2021-2023年、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规模超过80亿元。同时未来公司仍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适时推出适当的激励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遵循对内公平、对外有竞争力的原则,与公司发展和经营目标相挂钩,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紧密结合。切实实现了公司管理层与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有力推动了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司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代码: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36.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期间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立足于清洁能源与安全食品两大产业的巨大发展空间,为彰显公司在两大主业多个环节的突出领先优势,促进企业长期内在发展价值的充分体现,提振股东投资信心,同时在未来合适时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本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要求,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其他因监管规定的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36.00元/股。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6.00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5,500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的1.23%;按回购金额上限40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111,100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的2.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以及回购价格上限36.00元/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按照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相关数据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97.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07.66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40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23%、6.58%。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自2024年2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92,014股,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4,501,974,054股的0.04%,增持金额为4,021.43万元(不含手续费)。除上述控股股东增持事项外,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及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控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期间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10085债券代码: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商誉、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合计计提减值准备63.65亿元(其中一、二、三、四季度分别计提减值准备0.32亿元、14.76亿元、6.54亿元、42.03亿元);对无利用价值的资产进行了报废,发生资产报废损失2.56亿元。

  一、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

  主要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05亿元。

  2023年,光伏产业链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太阳能电池片、组件产品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存货出现跌价迹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1)对于有订单的库存商品,按照订单约定售价作为可变现净值计算基础;(2)对于无订单的库存商品,按照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计算基础;(3)对于原材料,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减去加工成本作为可变现净值计算基础。

  (二)固定资产及技改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及技改工程减值准备47.30亿元。

  光伏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产品、市场需求快速迭代。2023年以来,PERC电池片盈利能力持续下降,TOPCon太阳能电池片已成为市场主流需求,PERC电池片的预期未来盈利能力、生存空间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年中、年末均对PERC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进行了资产评估,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要求,对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日除(一)至(二)项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3.35亿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05亿元。

  除上述报告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的资产减值情况。

  二、资产报废情况的具体说明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淘汰因高纯晶硅生产工艺进步而无法满足当前要求的生产设备以及因老旧、故障率高、毁损而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2023年公司于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对上述非流动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发生资产报废损失合计2.56亿元。

  三、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事项,将减少利润总额66.21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1亿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相关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所做出,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更合理地体现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386.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除公司外,与公司同属农、林、牧、渔业或光伏行业的上市公司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

  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2)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映国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复核或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3)拟签字项目负责经理:唐方模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洪波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映国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洪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2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43万元(含税)。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预估为人民币65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6万元(含税)。上述审计费用均根据四川华信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按照《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3年12月首次发布)》相关规定进行确定,预估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有所增加,增加未超过20%。如后续根据四川华信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审计工作量等客观情况,需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审计费用较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数未超过2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审计费用调整相关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及对审计机构出具董事会相关决议。如调整后的审计费用较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数超过20%(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审计费用调整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审查和评估认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四川华信较好地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况。2024年4月22日,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代码: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257.3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子公司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逾期额为50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449.54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0。

  一、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农业及光伏新能源业务的加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上升,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大。为更好地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2、下属子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3、下属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

  4、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5、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6、票据池业务涉及的担保不包括在内。

  根据目前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拓展速度,预计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授权严虎先生在上述担保额度授权使用期限内审核并签署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相关担保事项文件;当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发生单笔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期限超过二十年(含二十年),并且需要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经济业务时,则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另行出具相关的董事会担保决议。

  公司预计担保金额如下:

  ■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的担保额度,且为不同时点各自的最高担保金额,在同一时点全部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亿元。在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前提下: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将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担保。

  预计具体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示,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公司对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

  (二)本公司对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

  (三)本公司对合营、联营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

  (四)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其他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

  (五)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其他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

  (六)下属子公司对合营、联营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2.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4.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37%;下属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41%。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子公司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逾期额为50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购买饲料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449.54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基本情况

  附件1-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财务数据

  附件2-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基本情况

  附件2-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财务数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基本情况

  ■

  附表1-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附表2-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基本情况

  ■

  附表2-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人上市公司形成较大依赖。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2024年预计与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成都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宇物业”)、成都通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传媒”)、成都新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新锐科技”)、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置业”)、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好主人”)、通威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微电子”)和成都通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商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定价原则和结算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汉元先生、刘舒琪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

  ■

  注: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24,380.20万元,占截至2022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0%。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通宇物业

  公司名称:成都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1栋37楼3701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通威传媒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1栋37层3701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影视创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新锐科技

  公司名称:成都新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成都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2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马学果

  注册资本:(人民币)333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06%股权)

  4、通威置业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楼10楼

  法定代表人:管亚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49.0481万元

  主要业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84.57%股权)

  5、通威集团

  公司名称: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

  法定代表人:管亚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要业务:商品批发与零售;畜牧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租赁业;太阳能发电等

  主要股东:刘汉元(持80%股权)、管亚梅(持20%股权)

  6、好主人

  公司名称: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高新区创业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荣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宠物食品(饲料)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60%股权)

  7、通威商管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37楼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100%股权)

  8、通威微电子

  公司名称:通威微电子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芯谷产业园区集中区内

  法定代表人:禚玉娇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万元

  主要业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94.82%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宇物业、通威传媒、新锐科技、好主人、通威置业、通威微电子和通威商管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通威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通威集团、通威微电子、通宇物业、通威传媒、新锐科技、好主人、通威置业和通威商管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2024年,公司将继续接受通宇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特约服务、会务安排、停车等一系列服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额预计为9,500万元左右,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特约服务费用、会务费用、停车费用及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等,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宇物业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二)2024年,通威传媒将承接公司一系列的宣传、推广及相关配套业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6,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传媒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2024年,新锐科技将继续为公司太阳能电池提供电池颜色外观检测设备及自动包装设备。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11,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新锐科技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四)2024年,公司将继续租赁通威置业所持有房屋建筑物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2,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置业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五)2024年,通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将采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通威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食品及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通威食品及下属子公司”)等。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3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食品及下属子公司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食品和餐饮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六)2024年,好主人将继续租赁公司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6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公司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的租赁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七)2024年,通威商管将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防疫物资、办公物资、员工福利等商品供给。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3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商管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八)2024年,通威微电子将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威太阳能的房屋建筑物。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1,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太阳能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房屋建筑物的租赁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发生以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发生总额为30,7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净利润以及公司营业收入的0.50%、2.26%、0.22%,不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利用短期溢余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等保本、低及中低风险产品

  ●  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由于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加快了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公司自有溢余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

  (二)投资金额

  在委托理财期限内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32.51%),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短期溢余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品种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等保本、低及中低风险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委托理财期限内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32.51%),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理财产品。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短期理财业务,拟授权严虎先生在上述额度内审核并签署合同文件即可。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及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本次授权的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因国家宏观经济、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从而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或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已制定有《短期理财业务的管理制度》,对操作流程、投资决策、风险的控制及业务的监督做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事项进行考察,对短期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溢余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溢余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预计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及国家金融政策,并结合公司投资计划,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长、中、短期融资、开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银团贷款、保函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或授信需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严虎先生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当与金融机构的单笔融资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含二十年),则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金融机构另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全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5、议案7-1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上述议案2-5、议案7-1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34楼证券部

  (四)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

  2、联系部门:证券部

  3、联系电话:028-86168555

  4、传真:028-85199999

  5、联系邮箱:zqb@tongwei.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