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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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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2023年度亏损,拟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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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染料行业:

  2023年度,在世界经济下行,欧美国家通货膨胀、大国博弈加剧导致全球供应链体系加速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国内外终端消费市场恢复缓慢,我国印染行业总体平稳,承压运行。生产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恢复常态化运行,国家持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纺织服装终端消费呈现温和复苏态势,内生动力有所恢复,印染行业生产总体保持平稳,印染布产量规模与上年同期小幅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印染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1-12月,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558.82亿米,同比增长1.30%。销售方面,欧美发达国家经济体终端需求整体下降,印度及东南亚国家产品市场不断壮大输出,加剧市场竞争。产品销售承压,呈量升价跌态势,尤其出口单价下降较为明显,且短期内难以得到改善。1-12月,规模以上印染企业营业收入2986.15亿元,同比增长1.4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26%%。生产企业运行质效方面,下游需求不足而企业生产成本相对高企仍为当前印染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印染行业效益在第四季度期末呈逐步改善趋势。2023年1-12月,规模以上印染企业亏损总额同比降低9.71%。2023年,受市场需求不足、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印染企业经营效益明显承压,但随着内需市场逐步回暖,国际市场积极拓展,印染行业效益水平稳步改善。染料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期间,“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仍然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在当前行业发展面临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前提下,作为传统染料企业,公司将审时度势,加速调整经营模式,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同时依托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在行业竞争中保持核心优势,巩固市场地位,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农药行业:

  农药是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化工行业的重要分支。近年,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重塑的全球能源与供应链格局不断地影响着国际农药市场的走势与发展。报告期内,国内农药市场受宏观经济、农药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农化市场渠道库存高企,农药终端需求不及预期,海外市场以消耗库存为主,加上国内农药产能重复建设,市场竞争加剧,农药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整个农药行业承压前行。自2022年四季度以来,我国农药生产和出口均面临着极大挑战,特别是2023年上半年,我国农药市场的发展陷入了严重的“缩水”状态,农药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首次出现两位数的下滑现象,而且利润的下滑速度超过了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累计生产农药原药184.90万吨,同比减少2.19%。2023年农药出口量309万吨,增长7.23%,出口额150亿美元,同比下降34.83%。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新一年国际环境更趋严峻复杂,贸易摩擦、地缘政治风险、能源危机、粮食安全等多重因素和风险仍将存在并直接影响未来发展,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因素进一步增加。在此背景下,我国农药行业将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和产品质量,淘汰落后产能和高毒品种,发展绿色、低毒、高效的农药产品。农药生产企业要在行业结构调整中保持优势,必须修炼内功,积极开拓市场,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从事染料及农药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染料业务、农药业务均从原材料采购开始,通过自有装备生产各类染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农药中间体,形成较长的产业链,按市场需求和订单落实生产。公司采取直销的方式面对市场独立销售,具有完整的销售业务管理体系。公司客户按照其采购公司产品的用途分为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按照销售地区分为内销和外销,国内主要以向贸易型客户销售为主,向生产型客户销售为辅的模式,国外主要销售给贸易型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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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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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5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68%;实现营业利润-55,976.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25.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824.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7.22%。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14,728.65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3.78%;负债总额132,304.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61%,比上年末增加了15.48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91,413.29万元,比上年末减少39.1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40,924.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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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8,412.3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为3,675.98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由于公司部分产线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问题,同时公司还有三家生产型企业长期停产,公司聘请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在对固定资产实施减值评估,经测试,2023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342.28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93.4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本期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0,924.11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0,924.11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的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8,248,311.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7,404,154.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7,880,786.18 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23,368.2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资金现状,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项:“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2022年度未实现盈利,该年度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23年度,受宏观环境、国内经济低迷等外部因素影响,纺织印染行业下游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市场不旺。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成本增加等因素加剧市场竞争,产品销售毛利整体下滑。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度公司业绩亏损。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更好的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2023年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目前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财务现状,能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较 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407人)增加12人,从业人员1035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为9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6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常桂华女士(项目合伙人)和谢谦先生,罗顺华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常桂华女士:本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证券审计服务资质。

  谢谦先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4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证券审计服务资质。

  罗顺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常桂华女士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谦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拟确定2023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155万元。公司将参考2023年度审计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公允合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多年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在 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公司代码:603188                                                   公司简称:亚邦股份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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