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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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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2006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公开招标选聘定价,2024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266万元,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报酬为48万元。

  公司支付给苏亚金诚的2023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275万元,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报酬为5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苏亚金诚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时鉴于苏亚金诚聘期已满,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苏亚金诚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1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及其控制下关联方、徐州罗特艾德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徐州派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徐州威卡电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关联方采购、关联方销售、关联方租赁、关联方服务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186,000万元,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984,964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杨东升先生,董事孙雷先生、陆川先生、邵丹蕾女士、夏泳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4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涉及的4个事项进行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均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4类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因公司关联人数量众多,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以“徐工集团及其控制下关联方”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东升

  (2)注册资本:267,557.36万元人民币

  (3)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4)经营范围:起重设备、汽车及改装车、建筑施工机械、矿山机械、环卫机械、动力机械、港口专用机械、通用基础、风动工具、工程机械成套设备、工程机械散装件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1,264,005.05  万元,净资产6,036,182.31万元,营业收入7,963,319.73万元,净利润380,117.60万元。

  2.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东升

  (2)注册资本:219,394万元

  (3)住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9号

  (4)经营范围:汽车(乘用车除外)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润滑油、工程专用车配套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858,922.74万元,净资产206,077.57万元,营业收入645,785.71万元,净利润  12,033.63万元。

  3.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邵丹蕾

  (2)注册资本:333,333万元人民币

  (3)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1号

  (4)经营范围:工程机械的租赁,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工程机械及配件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707,350.59万元,净资产392,081.15万元,营业收入82,064.18 万元, 净利润8,598.45万元。

  4.徐州徐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姜涛

  (2)注册资本:4,500万元

  (3)住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9号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82,210.52万元,净资产25,374.86万元,营业收入308,628.20万元,净利润  8,927.05万元。

  5.江苏泽瀚制造外包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杨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徐州市丰县大沙河镇电子商务产业园B幢202

  (4)经营范围: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生产线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图书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游乐园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企业总部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4,268.20万元,净资产1,175.92万元,营业收入62,154.76 万元,净利润199.01万元。

  6.徐州罗特艾德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陆川

  (2)注册资本:21,000万美元

  (3)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螺山路15号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回转支承、钢球、其他轴承及轴承零配件,销售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12月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7,327.73万元,净资产219,591.43万元,营业收入151,260.26万元,净利润27,199万元。

  7.徐州派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蒋明忠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工业一号区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交通监控系统及其它机电一体化产品、仪器、仪表、控制器、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12月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226.63万元,净资产7,890.92万元,营业收入14,958.71万元,净利润-431.67万元。

  8.徐州威卡电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蒋明忠

  (2)注册资本:720万欧元

  (3)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1号

  (4)经营范围:电子控制技术的研发;生产工程机械自动化控制产品,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仪器仪表,传感器及控制软件;销售自产产品;互联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12月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2,480.32万元,净资产49,177.95万元,营业收入70,855.45万元,净利润11,614.41万元。

  9.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东升

  (2)注册资本:1,680.3万美元

  (3)住所: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珠江路9号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驱动桥及配件。一次性经营:以清理债务为目的销售工程机械主机,汽车(不含轿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12月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4,396.64万元,净资产20,058.43万元,营业收入98,068.82万元,净利润2,454.53万元。

  (二)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销售材料和产品、出租土地房产、提供劳务和服务等关联交易选择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的交易对方,且根据需要已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与方式、违约责任乃至担保等条款,保证关联方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在采购材料和产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公司均严格依照双方约定支付款项,不存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单笔具体交易价格系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结算方式:单笔交易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框架协议项下任一笔具体关联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1.向关联方采购

  为减少运输成本,加强零部件的数量、型号及产品与公司产品的匹配程度,严控公司产品质量,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和产品是合理、经济的选择。

  2.向关联方销售

  向关联方销售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融资租赁平台或销售渠道,拓展公司市场、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整合和优化供应商体系,统筹全球采购布局,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部分关联方所需材料或产品仅公司有能力供给。

  3.关联方租赁

  租赁可以结构性降低公司物业使用成本,充分利用对方的场地、房屋等资源,以提高公司产品或存货的流动性和调度的便利性。关联方所拥有或使用的物业通常具有交通便利、与公司相邻以及能够配合公司整体仓储、物流计划的优势。

  4.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服务和劳务,可以实现集团人力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有利公司经营的同时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公告编号:2024-1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本数)。

  4.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 万元(含)。回购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数量: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条件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7,058.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3,529.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8.公司股东上海胜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2024年4月30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5,404,15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其他股东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其他股东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7,058.82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3,529.41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回购期限将予以顺延。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上限60,000 万元、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8.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058.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回购资金下限30,000 万元、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8.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29.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0%。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1,619.9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233.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1.45亿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4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6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6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37%,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7%。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为50.39亿元,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有充足的资金开展研发活动。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且能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五、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已向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送《关于统计股份减持计划的函》。公司股东上海胜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2024年4月30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540.4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

  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其他股东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于授权办理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工作的全部相关事项,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回购股份后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10日内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回购指引》等规定及时履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九、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上海胜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减持计划的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0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下午2: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706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东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杨东升先生、孙雷先生、陆川先生、邵丹蕾女士、夏泳泳先生、田宇先生、耿成轩女士、况世道先生、杨林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

  (三)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06的公告。

  (四)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07的公告。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08的公告。

  (六)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

  (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6,470,288.96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3,359,891,161.28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335,989,116.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797,269,064.80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581,229,385.7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即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1,816,166,09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79,846股后11,816,086,247股为分配基数,共计分配2,126,895,524.46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公司2023年度实施完成一次股份回购,回购金额851,940,993.41元(不含交易费用)。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4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十一项中的公司经营计划。

  (九)关于向徐工美国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为加大公司北美高空作业平台和伸缩臂叉装机产品建设,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徐工美国公司增资1,36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向徐工高机墨西哥公司增资1,360万美元。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09的公告。

  (十一)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按揭、融资租赁业务是工程机械行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将金融服务向上游供应前端和下游消费终端延伸,覆盖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升供应链的协同性,降低成本,同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1.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公司将在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资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积极开展按揭销售业务。经过分析,在加强按揭业务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按揭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每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公司将在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资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积极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经过分析,在加强融资租赁业务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合作额度内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权益购买担保。其中,单笔《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合作项下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63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需求情况,2024年将在公司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的基础上,在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每笔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预算目标,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50亿元,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现有内部控制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在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环节均已得到了执行,有效地防范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六)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0的公告。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九)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杨东升先生,董事孙雷先生、陆川先生、邵丹蕾女士、夏泳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4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议案涉及4项表决事项:

  1.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或产品

  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向关联方租入或者租出房屋、设备

  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1的公告。

  (二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2的公告。

  (二十一)202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确认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3的公告。

  202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十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4的公告。

  (二十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通知。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5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1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具体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公司总部大楼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12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7需逐项表决。议案6、议案7、议案11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需逐项表决且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5、议案8、议案9、议案12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4、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文林苗洋威

  联系电话:0516-87565628,87565620

  邮政编码:221004

  传真:0516-87565610

  电子邮箱:yinwenlin@xcmg.com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5”,投票简称为“徐工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一、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二、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三、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24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0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706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甄文庆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甄文庆先生、张连凯先生、程前女士、章旭女士、李格女士、蒋磊女士、许涛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06的公告。

  (三)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核销,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07的公告。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08的公告。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利润分配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现有内部控制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在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环节均已得到了执行,有效地防范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202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3的公告。

  202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14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已决议、披露的使用方式和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825,940,775股,发行价格为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389.7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5,087.09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56.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046.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7月16日全部到账,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8]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866.6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695.01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171.65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3,027.63万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21,898.5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2,078.09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2,078.09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现已修订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子公司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在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在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作为甲方1)、公司下属子公司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徐州徐工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徐州徐工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甲方2)(甲方1和甲方2统称甲方)与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作为丁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补充协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

  注:智能化地下空间施工装备制造项目、智能化压缩站项目、高空作业平台智能制造项目及大型桩工机械产业化升级技改工程项目已投资完毕或终止,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10月销户。

  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186360000114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20,780,863.9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138,866.66万元,具体如下:

  ■

  注:序号1、2、4、5的智能化地下空间施工装备制造项目、智能化压缩站项目、高空作业平台智能制造项目及大型桩工机械产业化升级技改工程项目已投资完毕或终止,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无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1.调减高空作业平台智能制造项目、大型桩工机械产业化升级技改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因此调减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2,553.86万元用于新型传动件智能制造投资项目和基础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取消智能化地下空间施工装备制造项目和智能化压缩站项目,上述项目尚未投资的募集资金53,372.24万元调整为用于年产环卫专用装备10000台项目和基础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共计125,926.1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50.56%,加上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18,870.94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144,797.04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基础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年产环卫专用装备10000台项目和新型传动件智能制造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资料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统计口径为项目投产后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其中大型桩工机械产业化升级技改工程项目为技改扩产项目,由于募投项目新增设备与原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混同使用,难以严格区别产出情况,公司根据该项目各类产品的新增产能与原有产能数量按比例分摊实现的产品收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0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等44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24.238亿元人民币、4.2亿美元、4.297亿欧元和1.5亿雷亚尔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5.83亿元人民币的债券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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