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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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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2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一)国家政策驱动行业发展

  1、生态环境行业可持续发展

  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总书记强调,今后五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政策利好的大背景下,生态修复及保护行业中长期成长空间更加广阔,也将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黄金时期。

  2、文旅产业提供发展新机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文化+”,“旅游+”战略,推动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目前随着消费市场稳步恢复,旅游消费需求的持续释放,在文旅融合、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契机、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生态文旅类项目将迎来新的转型发展阶段。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目前天津市唯一的A股生态园林上市公司,历经二十多年发展,公司深受业内同仁和客户高度认可,与行业上下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是国内同行业公司中生态产业链覆盖能力较为突出的企业。公司始终保持稳健的发展战略,聚焦主业,稳步经营,不盲目追求扩张,也不以牺牲收益质量和承担高风险来换取业务增长,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致力成长为一家让投资者放心的高质量上市公司。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专心、专注”的核心理念,不断深化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借力行业发展机遇,努力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领先品牌。

  (三)公司从事得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要业务涉及生态修复、绿地养护、文旅运营及林业经济四大业务板块,经过多年深耕,目前已形成“规划设计一技术研发一抗性苗木选育一工程施工一运营维护”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的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经营理念,根据公司“2+2”双主业+两个支撑点的战略部署,一方面继续聚焦生态修复业务及绿地养护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关注文旅及林业等相关行业领域,不断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增添新动力。

  (四)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和生态景观建设业务,同时积极拓展养护运营、林业经济及文旅运营业务,公司现有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有四种:

  1、传统施工项目模式

  公司通过招采流程中标所承揽得工程施工业务,在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工作,项目工程款按施工进度进行计量并按比例中期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同时进行项目结算,养护期结束后将项目移交给接收单位。

  2、EPC 项目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对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全建设阶段的承揽承建,发挥公司设计施工整体优势,保障项目全过程的进度、安全及质量,从而简化建设单位的工作流程,提升项目的整体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并且有利于项目整体的利润水平。EPC项目模式为“交钥匙”工程,由施工方全过程负责,建设单位最终接收成品项目。

  3、PPP 项目模式

  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来承揽业务的一种形式,经过招采程序后,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合作,双方作为股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对PPP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进行全面管理并对实施机构负责。同时,社会资本方作为承建方完成项目建设;政府在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用性付费、运维绩效付费等。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实施机构。

  4、特许经营项目

  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特许经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使用者付费及政府补贴的方式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该事项的调整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4,446.88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96,139.08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692.20元、所得税费用减少2,975.77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绿茵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祁永先生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34.04万元,较上年下降31.76%;实现营业利润14,464.64万元,较上年下降 22.31%;实现利润总额14,378.69万元,较上年下降22.1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60.51万元, 较上年下降26.12%。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78,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的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融资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祁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但未使用的股份6,014,922股(最终以实际注销时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据为准),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对照公司实际治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4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部分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报告》。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3、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4、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的自有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6、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3,605,102.5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0,929.0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47,755,853.08元,减2022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106,976,809.69元,本年度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1,054,243,216.84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000,000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014,922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 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68.66%。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的规范,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张萱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祁永先生、魏会生先生(独立董事)。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张萱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王堃先生(独立董事)、魏会生先生(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因此公司将于2023年1 月1日起执行第16号准则解释,并调整首次施行该解释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4-019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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