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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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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72,422.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5,793,827.20元(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1.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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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分类代码:3399,本类别包括武器弹药的制造)。

  (一)军品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公司的军工产品直接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为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主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等工作。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国防科工局统筹行业布局,对武器装备承制单位的监管采用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工科研生产的准入许可等方面。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民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固系列、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零部件(铸件)、汽车空调压缩机等汽车零部件系列、塑料制品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自行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组织生产、交付货物,并收取相应的款项;根据自身的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对外采购,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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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1,462.29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4.35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66.5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涂荣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涂荣、高申保、周鸿彦、李昌坤、周原回避表决。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3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2024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涂荣、高申保、周鸿彦、李昌坤回避表决。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评价、督促落实作用,规范履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神剑科技、东风机电、红星机电及金星预应力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3,82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长城军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公司计划投资15143.94万元用于基本建设、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日常设备更新、股权投资等项目。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捐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度拟向农村基层党支部捐资21万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兆忠先生、周原先生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张兆忠先生、周原先生回避表决。

  高级管理人员翁兆权先生、王晓兵先生、赵慎先生、张利先生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其他董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不领取薪酬。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长城军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长城军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主业产品行业特殊性影响,回款周期较长,需要充裕的周转资金;二是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开展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等资本性投入资金支出较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415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43,491.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26,118.7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3,827.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66%。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43,491.79元,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3,827.20元(含税),本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21.66%,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属于制造业,正处于加快产业整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主要产品多为国家定价,产品研制周期长、研发生产投入大。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通过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4,622,864.42元,同比减少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54,706.91元,同比下降65.75%。现阶段,受产品研发竞标机制变化及回款周期长的影响,公司资金压力较大。为应对形势变化,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综合上述情况,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中小股东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秉承为投资者创造良好回报的理念,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量、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预应力”)

  ● 委托贷款金额:2024 年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整,其中:东风机电3500万元,神剑科技1500万元,红星机电1000万元,金星预应力2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委托贷款已经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主要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确保资金链连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2024年资金预算安排,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用于缓解其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等,委托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委托贷款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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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贷款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公司代码:601606                                                  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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