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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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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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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5,377股新股,截至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749,661 股,发行价格 28.79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4,712,740.19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84,669.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4,528,070.7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8380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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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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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旗下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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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变更为“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已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后新项目的开户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专户账号为216120100100259971。

  注2: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发行“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天津波汇、科谱半导体两个实施主体变更为由天津波汇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均保持不变。变更后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天津波汇账户中。科谱半导体后续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出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在合肥新站工业物流园内建设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2021年至今,一方面受外部国际环境和产业背景影响,国内晶圆厂产线的设备总体稼动率不足,使得国内晶圆再生业务的总体市场规模增长受限;另一方面,近两年来多家国内企业开始涉足该领域,市场价格逐渐下行,竞争趋于激烈。经过管理层深入且审慎的评估,认为继续投资该业务板块可能存在投资回报率偏低、利润提升有限的情况,故公司将募投项目“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变更为新项目“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重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账户开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报告期内,其他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具体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的8,8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4,8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34,800.00万元已于2024年1月3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用于波汇科技在建项目建设”项目已完成,最终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余额274.5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上述情况无需履行审议程序。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募投项目“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单片式和槽式清洗设备进行扩产和技术升级,目前启东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毕。因公司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积极通过采购比价、供应链管理等手段有效地控制成本,在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情况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实际投入比计划节约超过20%,费用估算差异节余5,746.9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公司结合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4年1月延长至2024年12月,并调整内部部分建设内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将募投项目“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变更为新项目“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于2023年5月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变化情况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就晶圆再生二期项目不再具有可行性并拟变更为“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审议并对外公告,并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于2023年5月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变化情况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除此之外,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用于波汇科技在建项目建设”投产时间较短,暂无法计算效益情况。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投产时间较短,暂无法计算效益情况。

  注5:变更后的“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1月。

  注6:“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间的差异为利息收入所致。

  注7:“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附表3中的金额差异为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四)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六)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七)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九)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

  至2024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集中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证券部。

  登记邮箱:dong_ban@pncs.cn (邮件登记请发送登记文件扫描件)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80238290

  邮箱:dong_ban@pncs.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四期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第三个行权等待期的198.00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2、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成就,已获授但未解锁的1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3、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第三个行权等待期的43.20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4、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第二个行权等待期的45.72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5、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成就,已获授但未解锁的38.8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6、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第一个行权等待期的19.80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7、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成就,已获授但未解锁的16.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四期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财务数据,2023年业绩未能达到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认为相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应程序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年7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1,292,700 股。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4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3年4月26日,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3.50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毕。

  11、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合计120.336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2、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5637元/份调整为29.37元/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20.3360万份调整为144.4032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73.0800万份调整为207.6960万份;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83元/份调整为40.61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6.0000万份调整为43.2000万份。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名激励对象的尚未行权的11.6019万份股票期权、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32.4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9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9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32万份股票期权和1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2023年2月8日为授予日,以19.14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0名激励对象27万股限制性股票,以38.27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15名激励对象3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7、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6.50元/份调整为38.66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4720万份调整为46.1664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7000万份调整为46.44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51.6000万份调整为61.9200万份;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8.27元/份调整为31.80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9名激励对象合计38.8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13日解锁上市,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的尚未行权的2.40万份股票期权。

  (三)历次授予、行权解锁及调整变动情况

  1、第三期股权激励的股票期权

  ■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6363元(含税),故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04名激励对象于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129.27万股;

  2022 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2023年10月7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未有激励对象行权,尚未行权的324,000份股票期权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注销。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合计120.336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故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5637元/份调整为29.37元/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20.3360万份调整为144.4032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73.0800万份调整为207.6960万份;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83元/份调整为40.61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6.0000万份调整为43.2000万份。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1.6019 万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32.40万份股票期权。

  截至2024年1月12日,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部分激励对象完成行权,合计50.7681万股,尚未行权的91.7292万份股票期权待注销。

  本次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评标准的是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198.0000万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43.2000万份股票期权。

  2、第三期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

  ■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因1名限制性激励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实施完毕。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18日解锁上市流通。

  本次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评标准的是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的1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由16.0000万股调整为19.2000万股)

  3、第四期股权激励的股票期权

  ■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3.228万份股票期权于2023年4月27日注销完成。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2023年7月17日开始行权,截至2024年4月10日行权期结束未有激励对象行权,尚未行权的45.4464万份股票期权待注销。

  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6.50元/份调整为38.66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4720万份调整为46.1664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7000万份调整为46.44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51.6000万份调整为61.9200万份;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8.27元/份调整为31.80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40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评标准的是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45.7200万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19.8000万份股票期权。

  4、第四期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

  ■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5日实施完毕,2022 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216元,并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本次权益分派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8.0000万股增至129.6000万股,预留授予的27.0000万股增至32.4000万股。

  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38.8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13日解锁上市流通。

  本次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评标准的是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38.8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16.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三、四期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锁条件未成就情况如下:

  ■

  上述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另行审议注销。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业绩未能达到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相应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另行审议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相应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数量:限制性股票74.2800万股;股票期权455.3556万份

  ■

  ■

  注:最终回购总价=回购价格*回购注销股份数+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公司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合计40.2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0、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402,000股。

  11、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股调整为32.91037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股调整为18.26077元/股。

  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合计37.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4、2022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名激励对象共计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2年8月5日上市流通。

  15、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5,480,000股。

  16、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名激励对象共计32.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0月21日解锁上市流通。

  17、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8、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合计50.400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9、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26077元/份调整为15.12元/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50.4000万份调整为60.4800万份;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91037元/份调整为27.33元/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7.0000万份调整为20.4000万份。

  (二)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年7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1,292,700 股。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4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3年4月26日,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3.50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毕。

  11、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合计120.336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2、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5637元/份调整为29.37元/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20.3360万份调整为144.4032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73.0800万份调整为207.6960万份;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83元/份调整为40.61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6.0000万份调整为43.2000万份。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名激励对象的尚未行权的11.6019万份股票期权、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32.4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9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9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32万份股票期权和1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2023年2月8日为授予日,以19.14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0名激励对象27万股限制性股票,以38.27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15名激励对象3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7、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6.50元/份调整为38.66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4720万份调整为46.1664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7000万份调整为46.44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51.6000万份调整为61.9200万份;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8.27元/份调整为31.80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9名激励对象合计38.8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13日解锁上市,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的尚未行权的2.40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行权期结束尚未行权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4、可行权日”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考核业绩未达标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七)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的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

  ■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合计455.3556万份。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公司层面考核业绩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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