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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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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鉴于“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主要是在原生产车间的基础上引进先进设备及智能信息系统,由于生产的连续性,无法单独核算定该项目产生的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8年9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本次仅变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1.39万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11.54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附件2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50.91万元、“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0.18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8081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3位监事均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及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程序合法合规,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锌、铝、镍、铅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控制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稳健经营,提升经营水平,持续健康运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其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和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提高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合理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该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8081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的机构发行销售的风险较低、灵活性较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3)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所投资的产品不存在质押等情况。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总裁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上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上市公司应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应授权总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则由公司总裁授权该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实施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保本类产品。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投资风险可控。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总经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8081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赞成该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合理控制海亮集团体系的外部担保风险,本着互相支持的原则,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签订《互担保协议书》。海亮股份拟为海亮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等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止2024年4月26日,海亮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9.24%的股份,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6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担保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王黎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99.9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6811462584935

  成立日期:1996年8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除竹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黄金首饰、珠宝首饰;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黄金加工;种植业,养殖业(以上二项除畜牧业和前置审批);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股权结构

  ■

  (按照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998,319,582股计算)

  (三)近三年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海亮集团总资产为729.70亿元,净资产为369.20亿元。2023年,海亮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88.44亿元,净利润11.51亿元。

  海亮集团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

  注:海亮集团2023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级别: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

  三、《互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

  海亮股份(甲方)与海亮集团(乙方)、冯海良先生(丙方)三方共同签署了《互担保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互保类型: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2、互保范围:

  (1)业务种类:银行贷款、商业汇票、银行信用证以及融资租赁等。

  (2)担保债务及费用:担保合同中担保范围内列举的项目。

  3、互保额度:

  (1)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

  (2)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0亿元。

  4、互保期限

  互保期限不超过二年。甲、乙双方可在互保额度内分批担保,每笔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5、担保的提供

  (1)当一方公司办理互保范围内的银行业务,需要另一方公司提供担保时,担保方应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并在担保书上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方原则上提供“一贷一保”。

  (3)如为最高额担保的,互保期内贷款的展期、转贷必须经担保方同意,否则担保方不承担担保责任;如使用该授信在互保期末超过双方互保额度时,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展期、不转贷。

  6、反担保

  (1)当甲方实际提供担保后,乙方主要股东冯海良先生将相应自动生成对担保方的共同反担保。签订本协议即视为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无须再另签反担保协议。

  (2)反担保方式为共同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至被担保人清偿本协议互保额度内的银行债务止,或当须担保方代偿义务履行之日起两年。范围为被担保方之全部义务,即担保方代偿之全部款项,补偿款(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截止清偿日止的担保方式代偿款之利息),担保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次为控股股东担保的原因、必要性

  海亮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提供担保,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末,海亮集团为公司担保总额为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24年,海亮集团计划为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认为:本次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是在公平、互利、对等的基础,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上进行的。

  (二)本次为控股股东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海亮集团的资产情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行业前景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和全面评估,认为:海亮集团资产规模大,变现能力强,资信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对海亮集团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海亮集团的财务报告,并指派内部审计人员对海亮集团的财务与资金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还要求海亮集团在发生可能对公司担保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三)反担保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10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2.86%,均系公司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提供的担保,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余额为51.83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36.82%。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海亮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提供担保,保证了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公司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2、海亮集团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建国、冯橹铭、蒋利民、王树光回避表决。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5、同意公司为海亮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等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澳新银行、渣打银行、法国外贸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汇丰银行、泰国汇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金融机构)和Factofrance、Mediocredito Italiano等信用保险公司以及Trafigura Pte Ltd等原料供应商(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用保险公司和原料供应商)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亮”)、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亮”)、香港海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控股”)、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亮”)、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亮”)、海亮奥托铜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奥托”)、成都贝德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贝德”)、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亮”)、重庆海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亮金属”)、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宇”)、海亮(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海亮”)、HAILIANG (VIETNAM) COPPER MANUFACTURING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海亮”)、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亮”)、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海亮”)、HME Copper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德国海亮”)、Hailiang Netherlands Holding B.V. (以下简称“荷兰海亮”)、HME Brass Italy SpA(以下简称“HBI”)、HME Brass France SAS(以下简称“HBF”)、HME Brass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HBG”)、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海亮”)、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州海亮”)、PT HAILIANG NOVA MATERIAL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海亮”)向上述金融机构、信用保险公司和原料供应商申请的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的额度见下表:

  ■

  以上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批准额度(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以被担保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原料供应商签订的授信担保合同期限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应付账款融资、出口保理、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内保外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海亮

  公司名称: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9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新四平公路2688号

  法定代表人:陈东

  注册资本:7,972.9116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8061015H

  经营范围: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金属材料(钢材、贵金属、稀有金属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金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海亮资产总额335,224.03万元,负债总额159,797.78万元,净资产175,426.25万元,营业收入902,440.73万元,净利润25,057.8万元。

  (二)香港海亮

  公司名称: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9日

  住所: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TR 18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执行董事:蒋利荣

  注册资本:18,666.88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香港海亮资产总额732,305.38万元,负债总额621,226.84万元,净资产111,078.54万元,营业收入2,283,751.48万元,净利润-733.64万元。

  (三)海亮控股

  公司名称:香港海亮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住所: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TR 18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执行董事:陈东

  注册资本:1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控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亮控股资产总额407,569.48万元,负债总额221,425.45万元,净资产186,144.0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509.72万元。

  (四)安徽海亮

  公司名称: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8日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东

  注册资本:5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5578397945

  经营范围:铜及铜合金管材、管件、金属制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海亮资产总额146,948.6万元,负债总额53,118.69万元,净资产93,829.91万元,营业收入347,976.29万元,净利润2,249.02万元。

  (五)广东海亮

  公司名称: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7日

  住所:台山市水步镇龙山路53号

  法定代表人:朱张泉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334760851L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铜制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铜及铜合金管材、管件、铜棒、铜排及其他有色金属制品;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海亮资产总额193,329.21万元,负债总额80,672.44万元,净资产112,656.77万元,营业收入494,966.79万元,净利润8,141.72万元。

  (六)海亮奥托

  公司名称:海亮奥托铜管(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住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西96号

  法定代表人:陈东

  注册资本:50,883.394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131918D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经营金属材料、金属复合金材料、新型合金材料,为相关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从事电解铜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亮奥托资产总额118,269.67万元,负债总额36,716.56万元,净资产81,553.11万元,营业收入176,554.12万元,净利润1,771.61万元。

  (七)成都贝德

  公司名称:成都贝德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4月6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五路1888号

  法定代表人:蒋利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660460491N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及销售;加工、销售铜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铜排测绘的技术服务,电器成套产品的安装服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实业投资。(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贝德资产总额10,600.29万元,负债总额2,031.37万元,净资产8,568.92万元,营业收入93,097.75万元,净利润1,269.14万元。

  (八)重庆海亮

  公司名称: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6日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芋河沟安居房小区2-7地块1号楼

  法定代表人:蒋利荣

  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5YRGWU7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铜管、铜排、铜板带、铜箔及铜合金制品;有色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海亮资产总额110,948.23万元,负债总额69,772.14万元,净资产41,176.09万元,营业收入266,219.76万元,净利润2,235.99万元

  (九)浙江科宇

  公司名称: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月13日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新型管业特色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姜少军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0451259X8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科宇资产总额196,672.6万元,负债总额102,195.12万元,净资产94,477.48万元,营业收入327,329.16万元,净利润6,037.68万元。

  (十)甘肃海亮

  公司名称: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0日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经十四路)与乌江街(JK22#)路口东南

  法定代表人:王树光

  注册资本:42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7100MA7CRT1W5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甘肃海亮资产总额676,192.84万元,负债总额272,067.74万元,净资产404,125.1万元,营业收入185,897.07万元,净利润-22,538.69万元。

  (十一)新加坡海亮

  公司名称:海亮(新加坡)有限公司(HAILIANG (SINGAPORE) PTE. LTD.)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1日

  住所:新加坡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注册代码:201634577D

  经营范围:金属和金属矿石的销售(除通用五金器具,如钢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加坡海亮资产总额439,118.96万元,负债总额328,163.39万元,净资产110,955.57万元,营业收入1,386,810.11万元,净利润14,826.98万元。

  (十二)越南海亮

  公司名称: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HAILIANG (VIETNAM) COPPER MANUFACTURING CO., LTD)

  成立日期:2008年8月8日

  住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一社龙江工业区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注册代码:1200726136

  经营范围:铜或铜合金产品生产;金属废料再生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南海亮资产总额227,159.67万元,负债总额98,968.07万元,净资产128,191.6万元,营业收入461,899.72万元,净利润13,878.51万元。

  (十三)德国海亮

  公司名称:HME Copper Germany Gmbh

  住所:Carl-Benz Str 13, 58706, Menden

  注册资本:25,000欧元

  注册代码:HRB 205565

  经营范围:铜加工材的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国海亮资产总额224,996.08万元,负债总额222,807.97万元,净资产2,188.11万元,营业收入271,959.09万元,净利润1,479.97万元。

  (十四)荷兰海亮

  公司名称:Hailiang Netherlands Holding B.V.

  住所:Vijzelstraat 20, 1017HK Amsterdam

  注册资本:1欧元

  注册代码:73346055

  经营范围:金融控股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荷兰海亮资产总额208,039.64万元,负债总额70,316.17万元,净资产137,723.4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5.03万元。

  (十五)HBI

  公司名称:HME Brass Italy SpA

  住所:Industrial premises in Serravalle Scriva

  注册资本:15,025,000欧元

  注册代码:05543980485

  经营范围:公司主要负责铜合金棒产品在意大利地区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铜及黄铜轧制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BI资产总额82,773.87万元,负债总额55,353.28万元,净资产27,420.59万元,营业收入168,257.49万元,净利润-4,619.6万元。

  (十六)HBF

  公司名称:HME Brass France SAS

  住所:11 BIS Rue DE L’HOTEL De Ville 92400 Courbevoie

  注册资本:7,800,000欧元

  注册代码:410217640R.C.S.

  经营范围:铜合金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BF资产总额85,844.21万元,负债总额76,049.26万元,净资产9,794.95万元,营业收入169,776.47万元,净利润-1,402.74万元。

  (十七)HBG

  公司名称:HME Brass Germany GmbH

  住所:Miraustra?e 10-14, 13509 Berlin

  注册资本:50,000欧元

  注册代码:HRB 21736

  经营范围:公司主要负责铜合金棒制品,如:各类黄铜棒、黄铜空心管、黄铜线等及其他金属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BG资产总额76,760.2万元,负债总额92,642.55万元,净资产-15,882.35万元,营业收入135,752.78万元,净利润-4,440.6万元。

  (十八)泰国海亮

  公司名称: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LOYAL HAILIANG COPPER (THAILAND) CO., LTD.)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6日

  住所:泰国北柳府班坡县森普达区西索吞路3组102号

  注册资本:140,825万泰铢

  注册代码:02455420000477

  经营范围:为本地和出口客户提供高性能无缝的空调制冷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国海亮资产总额176,140.13万元,负债总额79,687.63万元,净资产96,452.5万元,营业收入402,373万元,净利润18,148.06万元。

  (十九)得州海亮

  公司名称: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Hailiang Copper Texas Inc)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

  住所:5000 I-10 West, Sealy TX 77474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代码:803146085

  经营范围:紫铜管、紫铜管件、黄铜管、黄铜管件、铜棒的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得州海亮资产总额119,047.7万元,负债总额9,560.49万元,净资产109,487.21万元,营业收入43,855.67万元,净利润-2,283.22万元。

  (二十)山东海亮

  公司名称: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经济开发区林园街lyc幢16号等17户

  法定代表人:蒋利民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81MA956E7Q6K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海亮资产总额118,613.39万元,负债总额21,413.54万元,净资产97,199.85万元,营业收入329,646.61万元,净利润2723.86万元。

  (二十一)重庆海亮金属

  公司名称:重庆海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2日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芋河沟安居房小区2-7地块1号楼

  法定代表人:蒋利民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5YT0BL72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批发、零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海亮金属资产总额92,181.25万元,负债总额73,794.52万元,净资产18,386.73万元,营业收入1,299,795.8万元,净利润2,399.59万元。

  (二十二)印尼海亮

  公司名称:PT HAILIANG NOVA MATERIAL INDONESIA(印尼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3月3日

  住所:东爪哇省格雷西县Manyar镇Manyar Sidorukun村/乡Raya Manyar 路11公里格雷西专属经济区/JIIPE工业区K-3栋

  注册资本:400亿印尼盾

  公司代码:0303230063783

  经营范围:经营有色金属业务,如铜板、铝板、铜带、铝带、银带(线)、锌带、铜箔、镁箔、锡箔和铂箔,包括有色金属线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印尼海亮金属资产总额60,580.92万元,负债总额59,515.94万元,净资产1,064.9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97.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提高其融资能力,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健,以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了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公司目前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海亮、甘肃海亮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虽然山东海亮、甘肃海亮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向上述公司均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保证风险可控。此外,甘肃海亮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将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

  综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24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10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2.86%,均系公司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提供的担保,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余额为51.83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36.82%。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8081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28081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汇、远期售汇、货币期权等产品。

  1、2023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开展情况

  2023年度,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合约量为362,129万美元,其中远期购汇合约量98,296万美元,远期结汇合约量263,833万美元。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远期外汇交易合约量158,734万美元,其中远期购汇合约量78,300万美元,远期结汇合约量80,434万美元。

  2、2024年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预计金额

  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已有的产品及原料外销等业务,且业务量较大的特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0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如超过50亿美元,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在全球各类经济环境因素影响下,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在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但在当前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的情况,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投资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铜管、铜棒、铜箔、铜管接件、导体材料、铝型材等产品,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锌、铝、镍、铅等有色金属,单位价值较高,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利用期货工具对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锌、铝、镍、铅等原材料。

  4、投资期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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