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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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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42,1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公司”)构建了国内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的开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楼宇媒体(主要包括电梯电视媒体和电梯海报媒体等)和影院银幕广告媒体等,覆盖城市主流消费人群的工作场景、生活场景、娱乐场景和消费场景,并相互整合成为生活圈媒体网络。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生活圈媒体网络覆盖国内超280个城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韩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和日本等国的95个主要城市。其中:

  (1)公司电梯电视媒体自营设备约105.1万台(包括境外子公司的媒体设备约15.4万台),覆盖国内99个主要城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韩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和日本等国的95个主要城市;

  (2)公司电梯海报媒体自营设备约157.2万台(包括境外子公司的媒体设备约1.8万台),覆盖国内69个主要城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马来西亚和印度的主要城市;

  (3)公司影院媒体合作影院1831家,约1.3万个影厅,覆盖国内271个城市的观影人群。

  除上述生活圈媒体网络之外,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加盟电梯电视媒体设备约6.5万台,覆盖国内125个城市;参股公司电梯海报媒体设备约39.0万台,覆盖国内70个城市。

  单位:万台

  ■

  作为中国最大的生活圈媒体平台,公司已经成为贴近消费者生活的核心媒体平台,是消费者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司拥有优质的媒介点位资源和广告客户资源,在户外广告市场中拥有领先的市场份额。未来,公司将积极有序的加大境内及境外优质资源点位的拓展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司媒体资源覆盖的密度和结构,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和新技术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持续扩大公司生活圈媒体的领先优势,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第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后净额与原按净额确认的金额相等,对于按互抵后净额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度,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分众”)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认真履行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科学管理,审慎决策,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0,372.49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26.30%。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国内广告市场需求逐步回暖,公司在品牌传播领域里所具有的独特价值获得越来越多品牌广告主的认可。

  报告期公司发生营业成本为410,924.18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8.21%。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积极有序地加大境内及境外优质资源点位的拓展,同时影院媒体的经营活动恢复正常,故媒体资源成本有所增长。

  报告期公司总体回款情况稳定,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按行业分类的客户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较期初有所下降,同时呈现风险特征的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亦有所下降,因此相应转回了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078.58万元,上年同期为计提37,031.13万元。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767,799.68万元,较上年增加97,903.57万元,同比上升14.6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综上,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710.17万元,较上年278,995.25万元上升7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7,384.41万元,较上年239,425.25万元上升82.68%。

  根据中国广告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全球及中国户外广告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户外广告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近900亿元人民币,同时户外广告在塑造品牌价值方面的不可替代性使其市场规模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约1,223.5亿元人民币。作为最大的生活圈媒体平台,公司在户外媒体领域具有独特的媒体价值,分众品牌传播的能力也获得了越来越多品牌广告主的认可;同时,公司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和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运营效率。公司相信随着广告市场需求的持续回暖,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五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形成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1)《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14)《公司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议案》;

  (15)《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21)《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7)《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3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

  (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公司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建设。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3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3年5月26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8)《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17)《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各委员就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对公司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详细讨论并提出建议;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讨论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对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相关事项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对每季度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内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对外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各委员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顺利完成了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增补工作。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了一次会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情况进行考核,认为公司管理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并在此过程中贡献了较多的智慧,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取2022年度的薪酬。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及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觉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共对外信息披露55份公告,其中包括定期报告及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决策等的信息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高度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电话、邮箱、互动平台、线上线下调研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问题,同时认真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七)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

  过去三十年间,中国广告行业取得了高速的发展,在体量上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相较于线上渠道的单一性,户外广告投放场景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包括高铁站,地铁站,机场;写字楼电梯广告、影院广告,住宅电梯广告、框架广告;以及户外大屏,高速路平面广告、景区广告等各种场景。这种多样化和生活化的场景覆盖使得品牌能够根据目标受众的日常活动路径进行广告投放,从而实现品牌的广泛覆盖和深度触达,增加了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和情感连接。其中以分众传媒为代表的生活空间媒体则是消费者的核心接触点,对城市主流人群具有高到达和高匹配的品质。基于这些行业背景和发展格局,分众传媒作为国内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可能面临以下发展机遇与挑战:

  1、公司媒体价值持续获得市场认知和客户认可,行业领先者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

  当前,中国市场的品牌集中度正持续加大,企业如何从同质化走向差异化,从价格战走向价值战,从流量走向品牌成为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只有打造好品牌才能实现突围。这一背景下,分众的媒体价值不断获得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持续认可。

  同时,在资讯模式多元化碎片化、信息过载、选择过多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面临过多选择,分众传媒楼宇媒体和影院银幕广告媒体高频有效到达城市主流风向标人群,持续获得市场和客户的高度认知与认可。

  不仅已通过分众成功引爆的品牌仍持续加大投放,起到示范效应,众多新兴品牌也均选择分众进行大量投放,分众已成为媒体碎片化时代屈指可数的流行广告语制造机和品牌引爆核心阵地,是新品引爆、场景触发、渠道助攻、内容事件的强效放大器。未来,公司将继续抓住传统产业向产品高端化、品牌年轻化、销售电商化的升级大潮机遇,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先者地位。

  2、公司客户结构持续优化,提供长效增长驱动力

  2023年,公司媒体价值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可,客户结构继续呈现多元化态势。目前公司客户广泛覆盖日用消费品、互联网、房产家居、娱乐及休闲、交通、商业及服务、通讯等多个行业领域。

  分众作为针对核心消费人群的重要品牌投放入口,对消费品客户价值稳固,在信息模式持续粉尘化的传播环境下,其线下流量核心入口的媒体价值与品牌引爆功能已被更多客户所肯定。

  长期来看,客户结构的持续优化,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增长驱动力,并有效助力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而分众本身的媒体价值,也将在众多客户案例的示范效应下,获得更进一步释放。

  3、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布局海外业务,向世界输出中国原创模式

  公司在全球范围首创楼宇电梯媒体模式,经过多年发展,这一中国本土创新的模式及其引爆品牌的价值已经得到国际的充分认可。

  公司正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布局海外业务,在全球媒体业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难题的环境下,向世界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自2017年以来,公司相继在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日本、印度和越南等海外市场进行布局,已成功证明分众模式在海外市场尤其是亚洲市场可快速复制。公司长期看好海外业务的发展潜力,将持续推进海外市场业务布局,向世界输出楼宇电梯媒体这一中国原创模式,为中国品牌“出海”提供积极助力。

  4、相关风险

  (1)中国广告市场需求不确定的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广告市场需求面临震荡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近年来,媒体价值持续获得更为广泛的认可,客户数量不断递增,客户结构更加多元和均衡化,客户类型广泛覆盖日用消费品、互联网、房产家居、娱乐及休闲、交通、商业及服务、通讯等多个行业领域,收入构成也更为分散,相关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因此,当广告市场需求发生震荡之时,公司可以迅速达成客户结构的切换和调整,实现整体业绩的平稳发展。与此同时,公司拥有优质的媒体资源和丰富的产品线等综合优势,正逐步升级为提供解决方案型公司,不断为客户提供更多价值,这些都使得公司具有更强的韧性和稳定性,可支撑整体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挖掘细分行业客户,以更广泛的覆盖和更多元均衡的结构助力持续稳定发展。

  (2)媒体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圈媒体的开发和运营。近几年来,随着各类新兴媒体的兴起,媒体平台和广告载体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媒体结构正在逐步发生变化,这也使得媒体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可能将会在另一方面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分众传媒作为行业领导者,长期以来,以日均4亿城市主流人群的覆盖能力及强大的品牌引爆力所形成的媒体价值获得了广告客户的广泛青睐,头部优势不断突显。

  长期来看,伴随流量红利消失,品牌回归,以及“抢占线下”成为共识,覆盖了主流城市人群工作、生活、娱乐及消费场景的分众传媒正在以难以替代的媒体价值和品牌引爆能力赢得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和选择,成为各行业客户选择户外媒体进行品牌营销的标配。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7,101,718.5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48,277,560.9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4,827,756.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98,308,588.43元。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披露日的总股本14,442,1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30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33元(含税),共计派发4,765,925,909.58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拟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上限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80%,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分配规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葛伟俊

  ■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薇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育勤

  ■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4、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具体金额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经协商后最终确定。上述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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