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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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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释义适用于本报告摘要。

  1.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董事15人,曾北川非执行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才智伟非执行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6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3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本公司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3.84元(含税)。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023年3月,本公司向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9.36亿元。2023年6月,本公司向永续债持有人支付利息人民币19.40亿元。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本公司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支付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2、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

  3、资本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股东权益合计平均数。

  4、净利差,又名净利息差,为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5、净息差,又名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6、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报告期末,本集团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2.3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2.4 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

  注:

  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为监管计算并表口径。

  2、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杠杆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计算非并表口径。

  3、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2.5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2.6 公司与普通股第一大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图

  ■

  2.7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本公司已于2023年3月28日赎回全部2亿股优先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无存续的优先股。

  3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促转型、调结构、增效益、防风险,各项经营目标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规模平稳增长。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规模42,547.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45.99亿元,增长9.09%;贷款总额23,09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6.10亿元,增长1.61%;存款总额21,299.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60.71亿元,增长3.20%。

  经营质效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354.39亿元,比上年增加18.56亿元,增长5.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63亿元,比上年增加13.28亿元,增长5.30%。

  质量管控成效明显。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385.0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3.65亿元,下降3.42%;不良贷款率1.67%,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润26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55亿元,增长5.32%。

  (单位:百万元)

  ■

  3.3 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 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2,547.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45.99亿元,增长9.09%,主要是本集团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增加。

  (单位:百万元)

  ■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等。

  3.3.2 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9,330.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61.59亿元,增长9.96%,主要是吸收存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务凭证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负债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等。

  3.3.3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

  股东权益变动原因:

  1、“其他权益工具”及“资本公积”减少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优先股所致。

  2、“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其他债权投资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所致。

  3、根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向永续债持有者支付利息,“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的增加以及“未分配利润”本期减少均是上述原因所致。

  4、“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

  5、“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现金分红。

  3.4 资本管理情况

  3.4.1 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最低资本要求为8%,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2.5%。本公司入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适用0.2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本公司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3.4.2 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以上均为非并表口径,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算。本公司入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适用0.12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杠杆率要求,本公司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杠杆率要求。

  3.4.3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有关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信息披露,详见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

  3.5 公司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恢复进程中的困难挑战,本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数字化、公司金融、零售金融、金融市场业务四大战略转型,着力实施“三区、两线、多点” 区域战略、结构调整、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八大重点工程,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战略目标任务序时推进、整体向好。

  战略转型推进情况

  数字化转型全面攻坚。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构建数字化能力评价体系,激发数字化创新潜能。数字化经营效能充分释放,打造华夏财资云品牌,投产企业级数字化客户经营平台,建设企业级远程银行平台。全栈式产业数字金融创新发展,创设基于数字信用的数字融资产品,上线产业数字金融信贷平台与监测运营平台,发布“数翼通”产业数字金融品牌。统筹推进风控数智化转型,持续迭代升级大数据风险识别预警系统功能,启动企业级特殊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投产合规规则库和合规图谱系统。着力夯实数据管理能力,推进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级数据分析模型管理体系。金融科技实力稳步增强,加强企业级架构管控,建成新一代数据敏捷交付体系,构建覆盖两地三中心的企业级综合防御体系。报告期内,本集团信息科技投入同比增长4.79%、占营业收入4.34%,产业数字金融数字融资类业务新增投放26.78亿元。

  公司金融转型提质增效。全面开启客户增长向生态化转型,推进“行业+生态+客户”营销获客体系建设,深入实施“3-3-1-1”客户战略,持续深化银政合作。对公存款实现有质量增长,对公存款付息率保持较低水平。公司贷款业务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战略新兴、碳减排等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完善机制建设,强化组织推动,持续深化业务协同,承销规模市场排名靠前。贸易金融持续推进平台化、场景化、线上化、数字化转型发展。深化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围绕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绿色租赁、绿色消费、碳金融不断创新产品、推动业务发展,强化ESG风险管理,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公客户比上年末增长4.10%;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同比增长11.11%。

  零售金融转型成效显现。零售客群稳步增长,构建数字化客户服务模式,做优客户积分权益服务,全国推广“大美华夏”消费季活动,提供特色化养老金融服务。个人存款业务长效增长能力提升,持续完善基础产品体系,提升数字化客户服务效能,强化专业化资产配置能力。个人贷款业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保持房贷业务稳健发展,推动消费信贷场景化建设,加强消费金融支持。体系化推进财富管理银行建设工作,健全产品精选货架,开展经营体系优化,丰富资产配置场景。信用卡业务平稳发展,加速信用卡业务向生态化转型,创新场景激活消费需求,持续完善自助渠道建设。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比上年末增长3.01%;个人存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7.83%;信用卡累计发卡量比上年末增长12.33%。

  金融市场业务转型成效持续向好。持续推进金融市场业务轻资本转型,资金业务动态调整交易策略,深化同业客户经营体系建设,票据交易量再创新高。资产管理业务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产品规模快速增长,投资收益持续占优,渠道拓展不断加速。资产托管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募基金托管较快增长,建立托管客户链式开发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托管数字化转型,加强运营承载能力专业化建设。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外币资金交易业务累计交易量比上年增长33.48%;理财产品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5.30%。

  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坚持“三区、两线、多点”区域发展战略,构建以“三区”分行为引领、“两线、多点”分行为支撑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京津冀金融服务主办行”建设,主动融入当地主流经济,持续加大对京津冀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长三角区域纵深推进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区域联动合作,增创“商行+投行”竞争新优势,全面接入长三角民生消费金融场景,拓展数智供应链合作新模式,打造离岸业务桥头堡,深度融入“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分行发展提速,营收创利对全行贡献显著提升,着力实现四大特色领域发展和两大产业重点突破,开创自贸区债券投承联动新模式,打造粤港澳区域私行品牌,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报告期末,本公司三区分行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2.70%。

  深度融入新时代首都发展大局。助力首都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与北京市重点区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支持在京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为央企集团本部或一级核心子公司开展主动授信。助力激发首都消费活力,主办2023年北京消费季“京彩华夏惠购节”等活动。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全链条金融服务机制,试点“投联贷”“认股权贷款”产品。服务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实现数字人民币新系统投产,参与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试点。打造贸易金融服务特色,积极参与“两区”“三平台”建设。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首都乡村振兴。支持首都民生发展,助力首都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出“公积金增信贷”。

  持续优化风险与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风险前置引导,充分发挥风险偏好传导的主干作用,加大信贷与投融资政策精细化、差异化力度,加强授信审批指引与区域授信策略衔接。抓实风险过程管控,理顺信贷管理流程,强化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专业分工与内控制衡。加快存量风险处置,加快推动保全工作转型,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和不良资产处置质效。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构建新的房地产金融服务体系,配合地方政府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加快风控数字化项目建设,迭代升级企业大数据风险识别预警系统,全面启动特殊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加强风险文化建设,推行“稳健进取”的风险文化理念,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加强,加快合规体系重构及系统建设,前移尽调关口,加强合规监测预警。

  加快健全市场化体制机制。坚持市场化发展导向,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建立科学合理、协同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引导重点区域、重点分行、重点业务步入发展快车道。持续优化协同营销机制,形成总分支行、前中后台、业务条线间、母子公司、集团内外等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构建全新智慧运营体系,强化集约化运营,完善数字化运营体系,推进渠道统筹,打造一流客户体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升客户类指标考核力度,构建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的考核分配体系。推动研究体系建设,开展民营经济、消费信贷、产业政策等重点课题研究,前瞻性研究未来业务方向。完善公司治理,优化组织架构及职责,总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逐步落地。深入推进人才市场工作,建立经营管理人才库,加快推进专业序列建设。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需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2023年11月,本公司通过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完成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4.4 对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董事长:李民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一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材料方式发出。曾北川非执行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才智伟非执行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董事15人,有效表决票16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3年经营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3年度拟按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3.84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61.11亿元(含税)。

  本行目前仍处于持续转型升级的发展期,考虑资本补充的难度和未来更加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需要加大资本内生积累,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资本。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基本稳定,兼顾了股东投资回报和本行可持续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华夏银行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包含2024年投资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国内及国际审计的服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审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2024年度审计、2024年中期审阅、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等,总费用不超过8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全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全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全票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3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分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关联财务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王洪军、邹立宾董事回避表决。

  2.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朱敏、马晓燕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全票审议通过。本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本行保荐机构已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全票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3年度规划执行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总行级高管人员2023 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行各名总行级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等级全部为A。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宋继清董事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丁益、赵红、郭庆旺、宫志强、吕文栋、陈胜华、程新生回避表决。

  本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关继发、曾北川委员赞成该项议案,关联委员宫志强、吕文栋、陈胜华、程新生回避,该项议案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丁益、赵红、郭庆旺、宫志强、吕文栋、陈胜华、程新生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夏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四、六、十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以上第一、三至六、十九项议案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华夏银行关于2023年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关于2023年不良资产核销管理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2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23家分所。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凡,2000年11月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张凡女士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华夏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金融机构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小东,1997年1月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及财政部全国领军人才。张小东先生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华夏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金融机构年报/内控审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玲玲,2006年1月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孙玲玲女士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华夏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金融机构年报/内控审计。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国内及国际审计费用预算不超过8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2024年度审计、2024年中期审阅、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等。审计费用预算是以安永华明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预计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一1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鹏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监事会2024年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丁召华、祝小芳、赵锡军、郭田勇、张宏回避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积累,支持本行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方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以上第一、六、七、八、九项议案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四、五项议案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华夏银行关于2023年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阅了《华夏银行2023年度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华夏银行关于2023年度压力测试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修订〈华夏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关于修订〈华夏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华夏银行2023年末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前验证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后验证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第三方独立验证报告》《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外部审计管理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资本新规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监管文件研究学习落实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关于落实〈银行业投诉督查通知书〉整改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问题整改方案及问责意见的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等十六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1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公司目前处于持续转型升级的发展阶段,2023年度现金分红政策兼顾了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保持了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资本,支持公司长期战略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02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69.76亿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12.78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43.02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4.30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1.5%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12.26亿元;

  (三)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公告》的规定,在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拟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2023年度利息19.40亿元。

  (四)以届时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5,914,928,468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61.11亿元(含税)。2023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5.02%(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五)2023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63亿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1.11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宏观环境影响资本内生积累。2024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但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面临息差持续收窄、收入下降、盈利增速放缓的挑战。为此,本公司需要加强资本内生积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2.资本监管要求更加严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新规,本公司在制定分红政策时考虑了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3.保障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目前仍处于持续转型升级的发展阶段,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政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需要有充足的资本支撑业务发展。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资本,支持本公司长期战略实施。

  (三)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规范执行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在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相关议案时采用分段表决方式,单独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披露。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将以规划为引领,强化战略执行,围绕价值创造,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保持资产质量稳定,提升发展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本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方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5证券简称:华夏银行公告编号:2024-2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书面审阅以下事项:

  1.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2.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3. 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4.华夏银行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5.华夏银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8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0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6、9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4月23日、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根据本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50%时,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公司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1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其他事项

  (一)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配合做好出席登记。

  (二)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周先生010-85238462、闫女士010-85238576、沈女士 010-85238570

  传真:010-85239605

  电子邮箱:hxdbmss@163.com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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