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28日下午在宁波市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屠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现阶段公司传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为薄弱,以及账面未分配利润主要系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收益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确认公允价值收益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确认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效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有利于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岳培青先生、陈炜先生、宋令波先生、徐炜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向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等关联交易事项,系铝型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行为。该交易将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08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铝板材、铝带材、铝箔材、铝卷材的制造、加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总资产37,682.99万元,净资产23,931.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90.11万元,净利润-1,804.9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富邦铝材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铝型材公司已与富邦铝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相关房屋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使用,租赁建筑面积13,674.72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年租金合计60万元。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算,先由富邦铝材代为支付,铝型材公司在每月末前向富邦铝材支付。根据铝型材公司过往水电费使用情况,预计每年向富邦铝材支付水电费不超过35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铝型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生产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1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拟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2,000万元),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贸易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理财产品选择

  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标的包括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类或其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三)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2,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投资限额包含2023年度已经授权行使并仍在投资期限内的额度。

  (四)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虽属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2、授权全资子公司仅为贸易公司,且上述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专项核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经营中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前提下,灵活适量申购(赎回)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0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已包含2023年已经授权行使并仍在担保期限内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由于贸易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5.8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29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80421091U

  7、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7日

  8、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合金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

  (二)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了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仍在履行中(具体详见公司2023-026号临时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暂未新签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被担保的贸易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履行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波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建峰

  ■

  姓名:何紫微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伟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提供服务。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0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39,133.40元,母公司2023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8,789,196.20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196,807.81元。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39,133.40元,母公司2023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8,789,196.20元,其主要系公司2022年对参股企业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2.5%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所致;且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39,133.40元,亦主要来源于公司持有的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196,807.81元。

  基于现阶段公司传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为薄弱,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和推进产业战略转型需要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接下来以推进实现转型升级为契机,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现阶段公司传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为薄弱,以及账面未分配利润主要系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拟不予分配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28日下午在宁波市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凌杰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杨光先生、宋振纶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已离任独立董事洪晓丽女士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其中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岳培青先生在审议其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的经营需要,贸易公司2024年度拟继续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3、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4、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贸易公司2024年度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2,000万元整(包含承兑汇票等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贸易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现一并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同意在具体经办过程中视需要签署与上述各项融资相应的董事会决议,且不再就以上授信范围内的融资事项另外专门召开董事会会议履行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岳培青先生、陈炜先生、宋令波先生、徐炜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