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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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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部分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吴忆明、张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符合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1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07.39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2项;工程设计项目9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4年 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1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07.39万元。本年签订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2项;工程设计项目9项。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目前该项目因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2、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项目因工作面移交原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3、徽秀文旅项目(EPCO)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目前,该项目尚在前期勘察阶段及政府落实工作面的过程中。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持有公司股票的相关董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议案8:持有公司股票的相关监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725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炎良

  电话:0571-86020323

  传真:0571-860973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保证担保情况

  根据金融机构授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洪先生拟为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款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薪酬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二)监事的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无薪酬、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因《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相关监事已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054,713.27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52,553,234.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838,944.4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吴光洪、张炎良、陈伯翔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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