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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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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303                   公司简称:园林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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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中央 国务院于2023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要点,具体包括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2、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于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3、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主要意见。

  (一)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规划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生态园林及乡村振兴项目的运维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生态修复、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及园林生态产业运维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1、业务承接

  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项目的信息。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有关背景材料后,公司通过内部分析和研究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2、项目组织和实施

  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司根据招投标文件及项目特点组建项目实施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3、竣工验收

  在施工项目完成后,通过企业内部验收后,提交甲方竣工验收。

  4、业务结算

  公司主要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两项业务结算方式如下: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依据不同的客户以及工程项目,一般会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客户按月或分阶段确认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的主要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约定进度款支付时点、竣工验收后、审价结算完成后、养护期满后。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园林设计业务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采用阶段性结算。设计款支付的各时间节点如下:客户分别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方案后、交付施工图后、工程竣工验收后。各时间节点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履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2.1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7亿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56亿元,比去年末减少6.32%;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25 亿元,比去年末减少11.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怡女士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辞职后,陈怡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陈怡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怡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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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计提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1,412,059.96元。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58,085.25 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29,253,974.71元,减少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9,253,974.71元。公司2023年度共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28,446,198.94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8,446,198.94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3年10-12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2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6,750.48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6项;工程设计项目15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3年1-12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49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7,714.27万元。本年签订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21项;工程设计项目27项;运维项目1项。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目前该项目因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2、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项目因工作面移交原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3、徽秀文旅项目(EPCO)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目前,该项目尚在前期勘察阶段及政府落实工作面的过程中。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上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张清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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