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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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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

  ■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工程”)、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以及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连”)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五家全资子(孙)公司拟继续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震巽发展拟继续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震巽发展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每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2、雪人工程拟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雪人工程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公司为其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雪人制冷拟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雪人制冷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公司为其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佳运油气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公司为其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佳运油气拟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佳运油气拟继续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成都科连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为成都科连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公司为其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震巽发展

  1、名称: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2年8月9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冷服务;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2,978.7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786.13万元,震巽发展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震巽发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雪人工程

  1、名称: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陈瑜

  4、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2日

  6、经营范围:压力管道GC类GC2级安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制冷、空调设备、压缩机、发电机组的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241.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886.41万元,雪人工程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工程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雪人制冷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10,491.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071.38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佳运油气

  1、企业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746 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 年 10 月 12 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7,914.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492.66万元,佳运油气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佳运油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成都科连

  1、企业名称: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幢1单元13层130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8年7月15日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办公机械、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阀门;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石油天然气工程、通信工程的技术服务;销售、研发及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测绘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软件开发。(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200.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661.77万元,成都科连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成都科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雪人工程、雪人制冷、佳运油气以及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孙)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1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0,275.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暨监事会主席辞职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暨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原监事林良秀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林良秀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林良秀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2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良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良秀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林良秀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林良秀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二、补选职工代表监事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一致选举林少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林少雄先生符合《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选举林少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选举监事会主席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江康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林少雄先生简历

  林少雄先生,1986年8月生,硕士学历。2013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的化工过程机械专业。2013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撬块产品中心撬块总工办主任。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林少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少雄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江康锋先生,1979年12月生,大专学历,电气工程师。2000年7月毕业于福州工业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2013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01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技术中心(总部)总监。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止本公告日,江康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康锋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16号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如下: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

  2、解释17号

  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解释17号》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变更的是公司名称,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拟变更情况如下:

  ■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和规模化发展的需求。随着公司逐步形成集团化的经营架构,公司希望通过变更公司名称来更好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变更公司名称也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各子公司或业务单元之间的战略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次变更符合公司集团化的发展战略。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登记注册手续,本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及完成最终注册登记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及证照、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4】0011001502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4,065,142.41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72,602,17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过去数年间,公司处于业务迅速扩张的关键阶段,公司积极加大市场投入和技术研发力度,以期在未来实现显著的规模效应。然而,在这一阶段,由于资产和研发的不断投入,市场的不断拓展,产生了较高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和摊销成本,导致公司短期内未能实现盈利,陷入了亏损状态。同时,受外部环境变化对业务扩张的制约,公司盈利的实现进度较预期有所延后。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优化经营,提升业绩,逐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未弥补亏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提出多项改善举措:

  (1)在市场拓展方面,销售团队将进一步深化市场布局,加大市场开发的力度,挖掘更多潜在商机。此外,公司将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拓展制冷设备出口业务,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机遇,提升国际竞争力。

  (2)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通过强化供应链管理、推行精益制造等措施,继续提升产品毛利率。在采购环节,公司积极与具有价格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制定合理的采购周期和实行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提高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工艺方案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物料使用效率,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浪费,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始终坚守创新驱动、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及工程质量,不断夯实公司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随着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减弱,公司经营情况获得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也未出现重大不利因素影响。虽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4年5月21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联股东原则上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特别说明:

  (1)提案11需逐项表决;

  (2)提案5、6、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案11(含提案11.01-提案11.04)作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5月2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工作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4】0011001502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36.22万元,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9,870.2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1,406.5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七)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量企业经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产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担保函、代客资金交易额度等授信业务。

  (十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向民生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3.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3.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3.5《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孙)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14.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7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2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林长龙先生、林纯女士以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和规模化发展的需求。随着公司逐步形成集团化的经营架构,公司通过变更公司名称能够更好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变更公司名称也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各子公司或业务单元之间的战略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次变更符合公司集团化的发展战略。

  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及证照、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六)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16.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6.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6.3《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6.4《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七)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4】0011001502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4,065,142.41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72,602,17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江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4】0011001502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36.22万元,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9,870.2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1,406.5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阅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对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林良秀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监事江康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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