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先进储能及火电、供热、生物质能、电站服务为主营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1342.12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1012.12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75.41%,发展项目已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形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5个区域新能源基地;煤电装机330万千瓦,占比24.59%,发电及热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均为所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业务快速拓展,大安一期合成氨项目开创国内氢基绿色能源新业态,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推进。凭借近年来的良好业绩,公司连续5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五百强,2023年名列第222位,较2022年提升27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对企业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企业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及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第43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4年4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金额1.19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为1.14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为0.05亿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29)。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67.51亿元,负债总额570.16亿元,所有者权益197.36亿元,资产负债率74.29%;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4.43亿元,营业成本107.23亿元,毛利率25.76%;税金及附加1.23亿元;管理费用2.13亿元;研发费用0.79亿元;财务费用14.82亿元;信用减值损失1.14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05亿元;其他收益0.96亿元;投资收益0.66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40亿元;利润总额18.98亿元,实现净利润15.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8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23元。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亿元,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2.41亿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8.36亿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62亿元,中期分配利润金额3.07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6亿元。期初未分配利润-5.93亿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56亿元。

  鉴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2,790,20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已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6,922,899.14元,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33.79%,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的分红规划,根据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结合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2024-030)。

  (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031)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32)。

  (八)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发电量295.7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46.16亿元,利润总额22.13亿元。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297.70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4-033)。

  (十二)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同意公司2024年度通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净增加额不超过13亿元,通过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55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83.66亿元,其中大中型基本建设计划投资72.27亿元;小型基本建设计划投资2亿元;参股计划投资0.14亿元;技术改造计划投资3.46亿元(火电项目1.97亿元、新能源项目1.49亿元);科技开发计划投资5.08亿元;数字化计划投资0.71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034)。

  (十五)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5)。

  (十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一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8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8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2024年交易金额为0.586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4-036)。

  (十九)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7人。董事才延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牛国君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梁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明旭东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牛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金额1.19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为1.14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为0.0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29)。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67.51亿元,负债总额570.16亿元,所有者权益197.36亿元,资产负债率74.29%;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4.43亿元,营业成本107.23亿元,毛利率25.76%;税金及附加1.23亿元;管理费用2.13亿元;研发费用0.79亿元;财务费用14.82亿元;信用减值损失1.14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05亿元;其他收益0.96亿元;投资收益0.66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40亿元;利润总额18.98亿元,实现净利润15.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8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23元。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亿元,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2.41亿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8.36亿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62亿元,中期分配利润金额3.07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6亿元。期初未分配利润-5.93亿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56亿元。

  鉴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2,790,20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已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6,922,899.14元,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33.79%,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的分红规划,根据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结合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2024-030)。

  (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031)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32)。

  (八)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一)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发电量295.7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46.16亿元,利润总额22.13亿元。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297.70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4-033)。

  (十三)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同意公司2024年度通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净增加额不超过13亿元;通过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83.66亿元,其中大中型基本建设计划投资72.27亿元;小型基本建设计划投资2亿元;参股计划投资0.14亿元;技术改造计划投资3.46亿元(火电项目1.97亿元、新能源项目1.49亿元);科技开发计划投资5.08亿元;数字化计划投资0.71亿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034)。

  (十六)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5)。

  (十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一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8亿元(不含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8亿元(不含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2024年交易金额为0.586亿元(不含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4-036)。

  (二十)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30万元。

  (二十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38)。

  (二十二)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二期25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二期25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二期250兆瓦风电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18,369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二期250兆瓦风电项目的公告》(2024-03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号核准,于2016年12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85,701,785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2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02.43元,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账。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10号核准,于2021年3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43,894,194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751,795.1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7,178,680.85元,资金于2021年3月16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度从专户支出金额为625,521,756.69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830,670.9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05,994.12元。

  2018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3,110.3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18,344.43元。

  2019年度专户利息收入2,359.68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979,148.18元,账户费用支出1,2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55.93元。

  2020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6.64元,账户费用支出1,14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252.57元。

  2021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4.31元,账户费用支出75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40,486.88元。

  2022年度专户利息收入991.09元,账户费用支出802.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675.97元。

  2023年度专户利息收入769.38元,账户费用支出1,074.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70.65元。

  公司2023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1,520.4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5,291.2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6,811.6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70.65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95,521.56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28.87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26,506.47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20.5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676,348.07元。

  2.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为219,717.87万元。

  2021年度专户利息收入74,978.7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802.96元。

  2022年度专户利息收入44.86元,账户费用支出68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167.82元。

  2023年度专户利息收入33.78元,账户费用支出52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681.60元。

  公司2023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56,868.6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2,862.5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9,731.2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681.6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77.36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972.7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808.72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2.8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0,393.2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樵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3月17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235,336,759.53元。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3,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24,914,899.32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