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员信息
(1)田书伟(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书伟,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起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汪明卉(项目拟签字合伙人)
汪明卉,2006年5月–2015年10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5年11月–2017年2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青鸟消防、兆易创新、唯捷创芯、京沪高铁。
(3)张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 审计收费
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和20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中兴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13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做强主业经营,不断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以旅客为中心,不断提升京沪高铁运营管理水平,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站车“厕所革命”、电子客票、车站引导标识系统等客运设备补强项目,不断完善静音车厢服务、浮动票价、高端旅客服务提质等举措,继续探索运输服务多样性、选择性、舒适性和便捷性新举措,树立世界高铁商业化运营的新标杆,展现高铁服务新形象,以良好的服务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2024年,公司将以推进现代化铁路运输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重点,积极争取国铁集团支持,会同受托单位认真做好全年运输形势分析预测,结合旅客出行新特点、新规律,进一步优化客运产品结构,着力提升线路运输能力,不断丰富运输产品体系,满足公司旅客多元化出行需求。持续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具有公司特点的差异化、高品质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旅客服务品质、提高人文服务精细化水平。
二、重视股东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一)现金分红
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连续稳定现金分红政策要求,高度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除特殊情况外,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为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71.79亿元,其中,2023年公司努力克服不利影响,在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亏损5.76亿元的情况下,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60亿元,彰显公司回报股东的决心。
2024年,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效益及现金流状况,持续做好股东回报工作,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二)回购股份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综合考虑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制定了股份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4年,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做好股份回购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投资价值。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健全完善符合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具有铁路行业特点的治理体系和内控制度。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架构,强化内控合规管控。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推动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与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相适应的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明确界定母子公司关系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 确保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理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有关要求,持续健全公司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沟通交流,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
公司坚持尊重股东、敬畏市场的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多渠道沟通模式,不断创新沟通方式,提升沟通质量,利用公司网站、公司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股东座谈会、业绩说明会以及股东大会等渠道,主动传递公司价值,为投资者沟通交流提供便利,加强与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努力取得证券监管机构和股东的高度认可。
2024年,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机制,针对资本市场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热情接待投资机构调研,及时答复投资者疑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提升股东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08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12,175,761,953.10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17,576,195.31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剩余未分配金额10,958,185,757.79元。按照《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为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公司本次拟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79,092,878.90元(在实施红利派发时,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向2023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14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会计师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罗跃成先生提交的离职申请。罗跃成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离职后,罗跃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罗跃成先生的离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罗跃成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罗跃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罗跃成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罗跃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1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相关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09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基于铁路行业的特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行业价格或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光明、刘洪润、邵长虹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
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
(2)承租
单位:万元
■
(三)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及公司与相关方结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
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
(2)承租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173,9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4,895,96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业务等。
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4,169,05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1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9,883,43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5.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9,399,09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8月0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2,558,9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7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除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以外的其他不特定运输企业:公司铁路运输清算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的相关运输企业,运输业务实际发生过程中,将与大量不特定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提供服务,公司无法全面准确预计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以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基本都是国铁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均为国有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线路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在公司所属线路开行;
(2)接触网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使用公司所属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3)车站旅客服务:公司车站向乘坐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发送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4)售票服务:公司车站出售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车票;
(5)车站上水服务:公司车站为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提供上水服务;
(6)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站商业资产使用(委托经营)等。
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向公司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委托运输管理服务:动车组列车乘务、路网基础设施设备养护维修、车站旅客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2)动车组使用服务:公司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动车组用于开行担当列车;
(3)高铁运输能力保障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保障受托管理线路运输安全稳定,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证列车开行数量和时刻能够满足高铁运输能力需求;
(4)商务旅客服务:商务旅客车站服务(车站设立商务旅客候车区)和商务旅客列车服务(动车组列车中的商务座及“G”一等座)及其他类似服务;
(5)技术改造服务:灾害预防、灾害复旧、设备设施技术改造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6)线路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开行;
(7)客运机车牵引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在无电状态时由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派出机车进行推送服务;
(8)接触网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9)售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所属车站出售公司担当列车车票;
(10)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与开发、线路或房屋维修等。
(二)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
(3)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的,按照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5)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亦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的,参考双方与其各自的其他交易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如上述定价标准均不适用,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7)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0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向2023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79,092,878.90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谭光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铁2023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基本年薪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07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