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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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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488,130,300股减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484,877,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长期聚焦高端能源装备制造和工业服务业务,产品与服务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储能、清洁电力、水电、电站改造、冶金冶炼、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形成“风光热电储一体化”新能源产品生态,为客户提供分布式综合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双碳目标加快推进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公司抓住机遇,大力布局新能源产业,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品质成就工业美好为使命,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公司高质量创新发展。

  公司高端能源装备制造业务以液压润滑流体控制及系统解决方案、清洁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风光热电储”分布式综合能源整体解决方案为主要载体。

  液压润滑流体系统是重大装备实现精准控制、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基础装备,公司基于30年液压、润滑、冷却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的成熟应用,结合数字化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应用及全球30多万台套设备运营数据,为客户提供智能、精准、安全的液压润滑流体控制系统、液冷温控系统及集成解决方案。公司提供的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及集成在新能源(风、光、热)、储能、冶金冶炼、石油化工、建材等领域已成熟应用多年,具有较好的市场占有率、客户美誉度及品牌效应;公司液冷技术在能源、工业等领域有多年成熟应用,液冷产品基于对应用场景的深刻理解已经持续获得国际国内客户订单并交付,公司积极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液冷产品。

  清洁能源装备及解决方案主要基于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储能设备、高效换热、余热余能利用的设备与技术的丰富应用,持续为客户提供技术领先、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动力锅炉、余热锅炉、压力容器、高效换热器、储能设备为核心的清洁能源装备及解决方案。“风光热电储”分布式综合能源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是以风光发电、高效换热、储电储热、能源管理(EMS)的核心设备和技术,在发电侧储能、工商业用户侧储能、数据中心、云计算、算力设备、通信网络、电力电网、电源转换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风光热电储”分布式综合能源整体解决方案,

  工业服务为流体工业技术服务和数字供应链智造服务。流体工业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液压润滑系统技术服务、智能运维服务、设备全生命周期增值服务、?站式服务平台等,保障客户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升设备寿命和运行效率。数字供应链智造服务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低成本的生产资料?站式供应链服务,实现供应链生产计划、仓储物流配送的精准对接、快速响应和柔性供给,提高产业链整体协同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杨日辉”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本报告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6,356.40万元,同比下降2.06%,综合毛利率16.39%,同比下降3.41%;公司实现净利润-6,286.26万元,同比下降608.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59.71万元,同比下降63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75.24万元,同比下降177.20%。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认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认购对象拟发行股份数56,86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289,999,999.50元,发行价格为5.1元/股。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2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166,300股,发行价格为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8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00020002号)。本次新增股份于2024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丽华、钟利钢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永忠先生、罗全先生、罗永清先生、钟智刚先生、钟海晖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因股份发行发生变化,合计持有股份的比例由32.61%被动稀释至29.26%,被动稀释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30%以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2024年2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丽华女士、董事长罗永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钟海晖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先生、副总经理王辉先生、副总经理高欢先生、监事王学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饶红女士、财务总监缪银兵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11,50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0.2310%。罗丽华女士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号)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2月8日已增持数量和金额)。截止2024年2月26日,罗丽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00,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08.7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完成后罗丽华女士持股数量75,219,77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17%。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上述提案内容均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内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1项、第12项、第1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24年5月2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09:00至17:30;

  6、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8、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议案表决

  ■

  二、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李光金先生、饶洁先生、钟胜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218,000股,回购款合计人民币804.254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辉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597,122.06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25,650,495.5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2,960,863.3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310,367.72元。截至2023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227,621.2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310,367.72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共享经营成果,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488,130,300股减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484,877,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4,243,865.00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不低于30%。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十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十三)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饶洁先生、钟胜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十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李辉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六)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其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383,000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票据池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383,000万元,子公司融资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销售进度,根据项目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拟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万股;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1.8万股;公司合计需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5.3万股。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130,300股变更为484,877,3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88,130,300元变更为484,877,3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可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川润液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江苏”)、江苏欧盛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智能”);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动力”)与自贡瑞泰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锅炉”);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与成都镀邦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镀邦威科技”);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公司控股子公司川润智能与四川润滑卫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滑卫士”)拟进行包括采购、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实际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交易总额2,793.94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交易总额705.31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交易总额3,836.23万元。未超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基于日常经营需要,2024年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交易总额3,10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交易总额2,37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交易总额4,500.00万元。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5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李辉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赞成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1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王学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川润智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海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元件研发与销售;润滑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及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工业设计服务;液压动力机械安装及维修(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695号6栋1单元19层1901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川润智能总资产9,352.44万元,净资产3,737.82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148.43万元,净利润95.11万元。

  2.瑞泰锅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自贡瑞泰锅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鹏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5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贡瑞泰锅炉有限公司总资产297.53万元,净资产268.90万元,2023年1-12月自贡瑞泰锅炉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6.96万元,净利润54.89万元。

  3.镀邦威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镀邦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永刚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通信设备制造;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木材销售;木材加工;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竹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成都高新区新文路32号2栋1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镀邦威科技总资产776.05万元,净资产263.20万元,2023年1-12月镀邦威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96.03万元,净利润-5.22万元。

  4.润滑卫士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润滑卫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莉莉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润滑油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国内贸易代理;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成都高新区蜀新大道600号3号楼4单元7楼701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润滑卫士总资产1449.86万元,净资产127.42万元,2023年1-12月润滑卫士实现营业收入1251.80万元,净利润7.8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川润智能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部分董监高担任川润智能董监高且持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全间接控制瑞泰锅炉,公司副总经理王辉间接持股瑞泰锅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全近亲属为镀邦威科技控股股东;润滑卫士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上述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手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川润智能向川润液压、川润江苏、欧盛液压采购液压润滑产品、元器件及为液压润滑产品提供运维服务,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瑞泰锅炉向川润动力提供劳务外包服务;镀邦威向川润液压提供加工服务;润滑卫士向川润液压提供监测系统及向川润液压、川润智能采购润滑系统、油站。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交易双方是互利共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2、投资金额: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收支需求逐渐增长,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外币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财务费用,并专注于生产经营,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其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2、交易对手:银行、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4、交易额度及投资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5、资金来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部分授信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公司外汇收支情况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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