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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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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实施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14,402.46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注2:2020年度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0,500.00万元,其中的80,000.00万元为2019年度已使用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原项目见本表所列)。

  注3:“调整后投资总额”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本年度实现的项目整体收益”。

  注5:2023年9月,本公司与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减少4,300.00万元;同时,该剧2023年度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销售成本,成本已结转完毕。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1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符合审议条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是: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它事项

  1、上述提案1-9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提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

  2、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6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24年5月27日9:00~14: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

  (二)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王泽佳、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2”,投票简称为“欢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1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100.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君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核准,公司向欢瑞影视原股东钟君艳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1,644,880股购买欢瑞影视100%股权。2016年11月11日,钟君艳等将欢瑞影视100%股权过户给公司,公司实施了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欢瑞影视原股东钟君艳等34名自然人以及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26家机构签订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欢瑞影视原股东承诺欢瑞影视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1亿元、2.90亿元和3.6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3亿元、2.70亿元和3.43亿元。承诺期间内,欢瑞影视每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或实际扣非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或承诺扣非净利润数额时,欢瑞影视原股东应按利润补偿协议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2019]4号和[2019]5号,以下统称“《决定书》”)。《决定书》中表明由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本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同时,《决定书》责令本公司整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决定书》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2013年至2018年度相应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差错调整前的财务数据,欢瑞影视业绩承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差错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欢瑞影视业绩承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里“加粗+斜线”的数据系调整后的数据。

  四、风险提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欢瑞影视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50号),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内容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欢瑞影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电视剧《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06亿元,欢瑞影视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0.25亿元。鉴于电视剧《天下长安》在2018年存在未按计划档期播出且至今仍未播出的情况,审计过程中,在欢瑞影视公司配合下我们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情况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天下长安》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鉴于导致上述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致使欢瑞影视2018年已实现利润、2016年-2018年累计已实现利润与业绩承诺目标存在差异,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争取尽快消除该事项的不确定性,拟待该事项的不确定性消除后对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最终确认。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书面致函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业绩补偿义务人,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同时,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对上述风险予以关注,谨慎投资。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电视剧《天下长安》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2.14亿元(与2022年期末余额2.13亿元的差异为汇率变动所致),账面价值为零。

  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了《天下长安》的多轮剪辑修改和配音工作,已于2022年5月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内容审核。截至目前,《天下长安》的播出尚无明确安排。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天下长安》的上线播出。公司也持续通过研究企业会计准则,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寻求尽快确认业绩承诺完成与否的结论,持续推进欢瑞影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确认工作。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15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总部位于天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281.3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 东松,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现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伙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上述项目合伙人于2021年曾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过警示函,对本公司的审计工作无实质影响。除此之外,其他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后续包括协议签署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中联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事务所为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中联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1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及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解释16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执行解释17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不存在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132,196.33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987,762,631.27元;公司实收股本金额为980,980,473.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980,980,473.00股,股本金额为1元,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版)第100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版)第44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情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9到2021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且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减值损失约为3.06亿元,主要来源于2020年及以前年度开拍的影视剧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深化主业布局,以剧集制作和艺人经纪为核心,提升各项业务商业化变现能力,积极探索布局新的战略方向。公司将全力打造自有IP体系,深化与平台的合作,持续推出精品影视剧项目,探索多样化的商业模式。逐步深化艺人经纪产业布局,增强艺人培养和服务的能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艺人经纪业务。结合公司在业务上的优势,积极探索布局短剧、互动剧、AIGC、影视科技等方向。不断完善内部体系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配套制度体系,打造专业化的中后台,为各项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1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132,196.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55,994.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87,762,631.27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64,745,884.3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情形,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除特殊情况外,如果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特殊情况是指,出现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形;

  3、公司该年度利润的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来确定分配比例”。

  三、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3年度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分别为-987,762,631.27元、-664,745,884.33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1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商誉、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30,604.5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同应收账款。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存货

  公司2023年度存货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497.9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540.3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9,627.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04.51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06.18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606.18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0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总经理赵枳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张佩华先生、张巍女士、贾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132,196.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55,994.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87,762,631.27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64,745,884.33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202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及其它所涉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监事会意见,以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风险提示说明》,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所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3)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副董事长赵会强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按照所担任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八条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该特别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会计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曾于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计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注1:上表中粗斜字体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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