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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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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181.73万元,实际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9,178.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930.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12048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2023年9月,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止报告出具日,国投证券收益凭证-安财富专享204号(中证500凸式)产品已全额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BJAA21F000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冠石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冠石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冠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冠石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冠石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本保荐机构对冠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伟东、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季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0万元,为财务审计费用35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并参照同等规模上市公司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两家子公司: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成都冠石、宁波冠石拟向供应商采买设备、原材料等,公司为其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信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敬请各位投资者充分关注信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成都冠石、宁波冠石拟向供应商采买设备、原材料等,公司为其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信用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 基本情况

  ■

  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内共同商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是基于子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子公司建设发展。子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控相关资信状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信用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信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

  ●  增资方式及金额: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增资2亿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及对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考量,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以现金方式增资2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冠石注册资本将由1.50亿元增至3.50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CHD5PQ0A

  3、成立时间:2023年4月26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滨海四路316号1号楼A121

  5、法定代表人:张建巍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系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

  10、增资方式:现金。

  11、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12、诚信状况:

  经查询,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的能力。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增资2亿元人民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宁波冠石资信水平,为其后续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整体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和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制定的最新规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4楼VIP1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12、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23 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参会登记处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4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巍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215,980.71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3,330,736.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7,535.1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609,361.00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5,299,873.9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门芳芳、王顺利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委员门芳芳回避表决。

  十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十三、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4楼VIP1会议厅(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四家子公司:咸阳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冠石”)、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南京合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时,公司可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时,公司可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 基本情况

  ■

  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内共同商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加快其融资速度并推动其业务发展。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控相关资信状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

  ●  交易工具: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金额: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严格把关,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的。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拟购入国外进口设备生产线等,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生产研发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逐渐扩大,可能涉及的外币币种有: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为规避当今国际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等风险,减小购入设备时的外汇结算等事项在财务操作层面的不确定性,降低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需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2.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 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

  4. 投资金额

  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5. 交易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6. 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进行单项审批并签署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调研、洽谈、评估等。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指引,准确记录、传递各类交易信息,规范操作流程,阻断违规操作。

  2. 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生品合约中约定的标的资产金额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 内审部应每年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4. 公司应优先使用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代替保证金操作金融衍生交易。如确实需要交易保证金的,财务部人员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按照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严格把关,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07.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051.3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项目在实际建设实施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对消费电子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进一步控制了产能建设进度,因此,公司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3月。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市场需求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实际情况,主动控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该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该项目实施期限再次延长12个月。

  ■

  本次延期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07.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051.32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制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 至0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sl@njkeysto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1日 下午 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制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巍

  总经理:门芳芳

  董事会秘书:王顺利

  财务总监:潘心月

  独立董事:刘汉明、江小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1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 至0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sl@njkeysto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顺利

  电话:025-85581133

  邮箱:wsl@njkeysto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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