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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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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636,689.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292,044,886.85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27,591,802.9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847,593.5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847,593.53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7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3,434,905.6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049,377.6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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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4,65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12,249.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0788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

  注:公司所购大额存单均可提前支取。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低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99,863,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锐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锐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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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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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旭凯先生、高江雄先生、彭锐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爱明先生、刘如铁先生、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爱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爱明先生、刘如铁先生、王建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沙先生、文武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孝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沈程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旭凯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毕业于中央党校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培训(EDP)项目结业。1995年至1997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职工;1997年至2001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大区经理;2007年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肖旭凯先生同时兼任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株洲华锐切削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肖旭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9,000股,并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78,10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97,108股。与高颖、王玉琴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肖旭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江雄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工程师。2005至2012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至2015年,任公司设计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高江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60股,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84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锐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复杂轨迹加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刀协切削先进技术研究会全国理事,现代加工理论与技术委员会(中南区)副主任。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负责人,湘潭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湘潭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入选“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湘潭大学韶峰学者”。2009年至2012年,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工程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12年至今,湘潭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博士生导师。

  彭锐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志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至1996年,任株洲渌口造纸厂生产工程师;1996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生产主管;2001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年至2013年,任公司生产部长;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李志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0股,通过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爱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至1996年,任湖南省皮革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1996年至2000年,任长沙铁道学院助教;2000年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目前兼任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87)、威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爱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如铁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学历。1998年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5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如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建新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13年至2016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2013年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财务与投资管理系和金融系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2020年至今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目前兼任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2351)独立董事。

  王建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沙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毕业于江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3年,任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4年至2007年,任长阳蒙特锰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陈沙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42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武超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6年至2000年,任株洲市电力局王十万变电站电工;2004年至2009年任深圳康嘉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09年至2016年,任公司业务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销售部部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兼销售部部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文武超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3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孝良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真空技术与设备专业,本科学历,真空(日化)工程师。1994年至2000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副厂长;2000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铱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主要负责基体和涂层的研发工作;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林孝良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3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育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如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饶育蕾、刘如铁、刘爱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旭凯、李志祥、高江雄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传 真:0731-22881838

  联 系 人:段艳兰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锐精密”)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被担保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额度生效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该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保险理财、融资租赁、押汇、信用证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有新设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授信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预计额度,实际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锐精密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预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将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该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林孝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志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至1996年,任株洲渌口造纸厂生产工程师;1996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生产主管;2001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年至2013年,任公司生产部长;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李志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0股,通过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孝良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真空技术与设备专业,本科学历,真空(日化)工程师。1994年至2000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副厂长;2000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铱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主要负责基体和涂层的研发工作;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林孝良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3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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