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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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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796,937.49元,母公司截至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902,031.11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66,6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28,000.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9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末,公

  司总股本66,69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3,366,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93,366,000元。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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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以露营为爆发点,国内户外行业保持高速增长

  近年来户外产业在中国势头强劲,无论公众参与热情还是消费规模,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经过前20年的发展,户外运动在2020至2022年间开始“破圈”,随着露营的率先爆火,冰雪、路跑、骑行、越野等户外运动呈现爆发式增长,围绕“户外”产生了超百亿规模的新消费市场。根据小红书发布的平台数据,2023年与户外相关的笔记内容达到了1.3亿,同比增长270%。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共同印发的《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显示,2021年,全国户外运动参与人数已超过4亿人,国内户外用品行业规模达到1831亿元,同比增长8.2%;预计2025年,户外运动全行业规模将超过3万亿元。根据小红书发布的《2023户外生活趋势报告》显示,2021年底,中国户外运动市场渗透率达到约28%,与海外超50%的渗透率相比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庞大的人口基数为我国户外用品提供了广阔的需求市场。

  2、户外已逐步走向年轻化、生活化、全民化

  根据小红书发布的《2023户外生活趋势报告》显示,户外已逐步走向年轻化、生活化、全民化,成为越来越多人新的生活方式。报告指出,年轻人是户外大军中的主力军,但是中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参与人数也可观,在小红书户外日活中19-30岁的用户占比近50%;31-40岁的用户占到20%;超过40岁的人群以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比分别为10%和9%。一方面,登山、滑雪等有一定专业要求的运动逐渐大众化,另一方面,露营、徒步登山等较之前者更为轻量化的户外项目或新兴运动更是成为年轻人生活的一部分。随着人们生活习惯和健康观念的改变以及户外文化的传播,户外运动开始更深层次融入大众生活。根据天猫发布的《2024春夏运动户外行业趋势白皮书》中显示,18-29岁的年轻群体在天猫春夏运动户外市场消费占比近4成,且年轻人在户外活动中更倾向于娱乐社交、增长见识,精神追求和社交属性更强。

  3、户外服装开始破圈

  户外品类的消费场景正逐步从专业户外活动向都市商务和休闲拓展。根据魔镜洞察的数据显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冲锋衣在主流电商平台的销售额已经达到75亿元左右,销量在1752万件左右。双11期间,京东冲锋衣销售同比增长超100%。冲锋衣的爆火,一方面与户外运动风潮涌动息息相关;另一方面,随着冲锋衣逐渐脱离单一的户外性,转而也注重时尚、休闲、通勤属性,足以应付从户外到通勤的多种场景,显得更具性价比。随着社交需求的增长,人们更注重户外活动对个性的展示,不仅要有传统户外运动的体验,还增加了更多的舒适与美感。随着户外服装的加速破圈,消费场景的边界会越来越模糊。

  (1)公司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主品牌业务与OEM/ODM业务两大板块。

  自主品牌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创立于 2003 年。品牌牧高笛 MOBI GARDE从2003 年“冷山”徒步帐篷开始以徒步登山露营装备和服饰闻名。品牌致力于为用户提供舒适,高品质和高性能的超级产品,深受户外爱好者的喜爱。

  ■

  品牌 MOBI GARDEN URBAN ,延续牧高笛 MOBI GARDEN 的专业户外基因,从城市轻生活角度出发,致力于打造一个懂城市、懂自然、有品位的高性能出行服饰品牌。MOBI GARDEN URBAN 将户外科技融合时尚风格,以通勤、旅行、慢跑、露营、徒步登山等多场景穿着为开发理念,提供“都市·山野,一衣穿行”的舒适体验,让都市人都能热爱来自山野的户外科技。

  ■

  OEM/ODM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帐篷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产品远销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

  (2)经营模式

  生产上,采取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方式。自主生产方面,生产车间根据订单需求生产产品,再根据生产需要对外采购商品,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辅料、能源等,加工成成品以后通过销售终端对外销售。在外协加工方面,公司整合内、外部研发设计资料,联合供应商协同开发。为有效控制外协生产质量,公司在供应商处设置半成品和产成品检验环节严格把关验收,各环节检验合格后,公司再进行成品采购。

  销售上,公司OEM/ODM业务产品主要销往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自主品牌业务销售渠道包括分为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线上渠道主要与天猫、京东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公司还积极开拓抖音等社交电商销售平台。线下销售,采取直营门店、经销商加盟店、户外装备分销商与大客户采购、KA卖场等模式。直营模式为门店直接由公司经营管理,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归公司所有;经销商加盟店由经销商自筹资金建设,由经销商向公司采购货品采取现货和期货两种模式;户外装备分销商与大客户采购采取现货和定制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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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5,869,412.68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55,029,276.72元,同比增长2.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03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主板)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32号《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万股,发行价格16.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3,215,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5,07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145,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17年3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1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5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4月,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账户中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同一项目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 年5月21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7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终止“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6月22日,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2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公司将“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渤海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对应的中信银行账户后,办理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3410020010120100116715账号已于2023年3月24日销户;期末募集资金余额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尚有7,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1.5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已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持有期将延续至本年度的,适用上述额度与期限。2022年5月5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25亿(含1.2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1.25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7,9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已完成并正式投入生产,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究论证,项目一期可以满足现有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价值更大化,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拟调整“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总体投资规模,终止“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6,386.9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386.90万元。

  2020年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4年1月15日。截止2022年1月24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1.66万元。

  2019年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48.13万元。

  2022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0,625.13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063.88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87.92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户外运动行业实体零售业的持续下滑,行业增速放缓、利润下降、竞争加剧的原因,公司暂缓实施“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6,386.90万元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年6月12日、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27日、6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零售业增速放缓,此外运动、休闲、时尚品牌陆续跨界户外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因此,公司2020年的品牌营销网络建设与生产基地建设节奏必然随着公司业务增速放缓而适时放缓,故当下仓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已不足,且公司现有仓储面积充裕且已满足业务需求,仓储项目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4年1月15日。

  2022年1月7日、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为保障项目效益仍将继续实施审慎的线下开店策略,若继续延长原项目的实施过渡期,会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也会使项目能否如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增大,为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专户余额投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以满足业务增长导致的仓储面积新增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提高公司的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减少多处租赁仓库,降低仓库租金与物流管理难度。鉴于“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是辅助性项目,其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是间接体现的,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牧高笛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相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及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0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796,937.4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8,315,100.1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8,315,100.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322,370.98元, 扣除2023年已分配的现金股利79,735,440.00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902,031.11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28,000.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9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66,69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3,366,0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增加数量为准),注册资本变更为93,366,00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 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0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汇丰银行、华夏银行、渣达银行、宁波通商银行、兴业银行、徽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0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天野”)、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牧高笛”)、牧高笛(象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牧高笛”)、香港来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来飞”)

  ●  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19.3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766.38万元。

  ●  公司拟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衢州天野、浙江牧高笛、象山牧高笛、香港来飞提供总额不超过19.30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若年度内新增并表子公司,对其担保额度在上述总额度中调剂,不再另外履行审批程序。担保方式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670279506B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895号3幢

  法定代表人:郑小英

  注册资本:4,476万元

  公司代码:603908                                                  公司简称:牧高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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