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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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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2024年4月3日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8项和第10项议案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zhangmma@cnty.cn

  联系人:张鸣鸣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1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九“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公司完成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在公司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6.5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包含根据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拟新增的194亿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按投资比例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1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55,469,911.74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546,991.17元后,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922,920.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0,535,173.91元,截至2023年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0,458,094.48元。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744,528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523,777,29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388,032,76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50,148,688.15元(含税)。

  自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二、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3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下,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其他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便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2024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6.5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包含根据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拟新增的194亿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按投资比例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上表所列“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财务根据各相关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的控股子公司、其它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各参股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246.50亿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76365.780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限分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股票、证券、基金、期货除外);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23,583.1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78,376.66万元,净资产245,206.4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6,886.08万元,利润总额37,202.32万元,实现净利润33,968.1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35,065.5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683,254.87万元,净资产251,810.6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7,427.74万元,利润总额7,696.54万元,实现净利润6,604.2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2020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合计持有其99%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8,356.26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6,018.25万元,净资产52,338.0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45.59万元,利润总额12,214.13万元,实现净利润9,800.23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7,969.49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2,615.05万元,净资产55,354.44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5,763.57万元,利润总额3,657.06万元,实现净利润3,016.43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西园大道69号

  法定代表人:陆平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机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924.69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2,946.26万元,净资产10,978.4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040.09万元,实现净利润-1,040.09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923.0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5,454.52万元,净资产23,468.53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12.88万元,利润总额898.63万元,实现净利润889.1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办事处东园街垃圾处理场东部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8200.4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76.74%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07.3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407.54万元,净资产8,199.8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36万元,实现净利润-0.3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01.82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602.09万元,净资产8,199.73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10万元,实现净利润-0.1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12日

  注册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长城梁北农资城内办公楼1栋301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95%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4,283.29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5,379.14万元,净资产28,904.1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019.18万元,利润总额-824.64万元,实现净利润-823.97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5,335.91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7,089.74万元,净资产28,246.16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27.90万元,利润总额-657.99万元,实现净利润-657.99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7日

  注册地点:Truong Son Group,Dong Son Ward,Bim Son Town,ThanhHoa Province, Vietnam

  注册资本:307,665,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8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823.06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2,824.18万元,净资产-1.1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46万元,实现净利润0.4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108.9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2,110.41万元,净资产-1.46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37万元,实现净利润-0.37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富寿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富寿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注册地点:Quarter 5,Tram Than Commune,PhuNinhDistrict,PhuTho Province, Vietnam

  注册资本:250,690,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垃圾处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780.9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2,966.26万元,净资产3,814.6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31万元,实现净利润0.3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317.0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4,580.40万元,净资产3,736.64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73万元,实现净利润-0.73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雅加达雅天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雅加达雅天有限公司(PT Yatian Aka Jakarta Hijau)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4日

  注册地点:Jln. Latuharhary S.H. No. 16-17, , Kota Adm. Jakarta Pusat, Provinsi DKI Jakarta,

  注册资本:200印尼卢比

  经营范围:非危垃圾的处理和处置发电厂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52.7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2.5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462.5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52.9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452.93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江苏天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18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342-350室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28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储存、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7,347.0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0,599.56万元,净资产26,747.4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542.11万元,利润总额2,726.51万元,实现净利润2,362.2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7,674.98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0,585.82万元,净资产27,089.16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182.97万元,利润总额373.98万元,实现净利润341.72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香港楹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楹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注册地点:402 Jardine House,1 Connaught Place,Central,Hong Kong

  注册资本:1,195,065,434.63欧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能源项目投资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49,430.71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88,757.83万元,净资产360,672.8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8,815.98万元,利润总额14,138.33万元,实现净利润13,824.08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0,257.2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41,258.78万元,净资产348,998.4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920.62万元,实现净利润1,862.04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张掖能楹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张掖能楹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1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一号专家楼609室

  法定代表人:陆平

  注册资本:2432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782.0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7,657.94万元,净资产9,124.0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01万元,实现净利润-5.0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840.2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9,683.88万元,净资产20,156.3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66万元,实现净利润-1.66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辽源市经济开发区温州城二期金领国际C号楼-701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939.16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2.64万元,净资产11,896.5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6.19万元,实现净利润-6.19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173.3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3,915.86万元,净资产13,257.51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9.00万元,实现净利润-19.0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科尔沁左翼中旗天通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天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宝龙山精细化工园

  法定代表人:杨静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8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8.7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88.11万元,净资产220.6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08万元,实现净利润-0.08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0.7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84.14万元,净资产236.61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01万元,实现净利润-0.01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朝阳街1委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6.48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16.66万元,净资产219.8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68万元,实现净利润-0.68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00.29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38.23万元,净资产462.06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76万元,实现净利润-2.76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计划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担保人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目前部分项目尚处于在建和拟建阶段,各项目将根据各自经营、建设情况和项目竣工后自身收益能力,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和融资额度,各子公司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担保风险可控。

  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在其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担保的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或要求被担保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是为提高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借款的效率,更好地解决子公司在实际运营和项目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目正常有序的运营和建设,符合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现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1.33亿元(不含本次新增授权额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4.28%,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2.49%。公司目前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其他说明

  上述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8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成雨静女士,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0年和2023年签署本公司的审计报告。成雨静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司玲玲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司玲玲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司玲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9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9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28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毕马威华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与监事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中国天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等对流动资金及项目贷款的需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财务规划,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再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246.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根据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拟新增的194亿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经营和建设情况分配具体的授信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19)。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11,609.1787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设备公司”)。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本次担保调剂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签订《U信业务合作协议》以及《U信业务签发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以及成套设备公司纳入公司开展的U信业务核心企业管理范围,向江苏天楹签发额度3,390.8213万元,向成套设备公司签发额度11,609.1787万元。公司对于纳入核心企业管理范围的子公司相应的应付账款进行债务加入,公司将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名单内的子公司江苏天楹以及成套设备公司共同承担同等的付款责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76365.780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限分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股票、证券、基金、期货除外);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陈竹

  注册资本:8484万美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U信业务核心企业管理范围的子公司:

  (1)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享有U信签发额度3,390.8213万元;

  (2)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享有U信签发额度11,609.1787万元。

  3、U信业务与U信:U信业务,是指甲方(平台方)以企业真实、合法的应收账款为基础,采用区块链技术,通过供应链平台对应收账款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收款人、付款人、债权金额付款日期等信息进行记载确认,形成U信,并通过供应链平台为供应链平台用户提供支持U信流转的签发、承兑、保兑、转让、支付、兑付等业务。U信,是指为便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和流转记录,甲方对应收账款的初始确认及后续流转形成债权信息摘要的电子化债权凭证。U信记载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包括直接债务人和增信方)、债权金额、付款日期等,并将交易信息(包括基础交易资料、线上化交易数据等)形成债权数据包,以区块链分布式记账方式进行交易数据存储。

  4、分配U信签发额度的模式:乙方为其子分公司分配U信签发额度的模式为额度共享模式,乙方在其U信签发额度内,为名单内的每个子分公司分别设置额度上限,子分公司可在其额度上限内使用乙方的U信签发额度,先占先用,但全部子分公司的已用额度不得超过乙方的U信签发额度。

  5、担保方式:对于乙方子分公司使用乙方分配的U信签发额度的,如乙方分公司为承兑人,则乙方应对其分公司签发U信承担付款责任,承诺在约定付款日期无条件向U信持有人支付足额U信金额,如乙方子公司为承兑人,则乙方应对其子公司承兑的U信对应的应收账款进行债务加入,乙方将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其子公司共同承担同等的付款责任,共同承诺在约定付款日期无条件向U信持有人支付足额U信金额。

  6、费用:乙方及其他供应链平台用户应按照供应链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及其他供应链平台用户向甲方申请办理U信保兑的,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支付费用。

  7、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江苏天楹以及成套设备公司共同承担同等的付款责任,能有效提高其申请借款效率,保证项目正常有序的运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江苏天楹与成套设备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和贷款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1.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28%。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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