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TCL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14,935,302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617,327,6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416,054,277元,减去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161,732,765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871,649,164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4月28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18,779,080,767股(如权益分派时公司存在回购库存股,则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分派)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502,326,461.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沈浩平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沈浩平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沈浩平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八、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过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基于公司适用现行规范性文件中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优化审核安排,可就一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合并编制申请文件并统一申报。

  为及时把握市场时机,提高发行效率,公司拟统一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优化审核安排(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债券品种及方式

  本次申请注册债券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专项公司债券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公司将按照优化审核安排的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具体债券品种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注册额度

  注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每期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债券期限

  单笔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中明确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每期债券拟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批复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担保方式

  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偿债保障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上市场所

  在每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每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特殊发行条款

  每期债券发行涉及的特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等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债券品种的发行条款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关于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发行效率,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期债券的具体发行安排(包括各期发行的规模等)、发行条款、发行债券品种、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上市交易场所、托管安排、质押式回购安排、偿债保障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等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公司债券申请、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公司债券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7)办理与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之日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需对上述1-15项逐项进行表决。

  二十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二十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Moka  International Limited2021-2023年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Moka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转让方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6,000万元。若经审计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转让方需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各方同意将超出部分金额的50%作为转让方的超额业绩奖励。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大华核字[2024]0011007856号),标的公司2021-2023年合计实现净利润148,097万元,大于承诺的净利润76,000万元。根据约定受让方应以现金方式将该部分超额业绩奖励36,048.5万元支付给转让方。本次业绩奖励支付不影响公司2021-2023年已披露业绩及未来各期业绩。

  二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干勇先生、陈十一先生、万良勇先生、刘薰词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现根据公司治理需要,拟进一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东生、张佐腾、林枫、沈浩平、赵军、廖骞。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非独立董事方自动卸任。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董事会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十九、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李、万良勇、王利祥。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独立董事方自动卸任。

  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董事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十、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第八届董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正式任职当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1、执行董事薪酬:因执行董事已在公司领取薪酬,故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根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2、非执行董事津贴:人民币160,000元每年(含税);

  3、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为160,000元每年(含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津贴为200,000元每年(含税)。

  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说明

  1、上述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津贴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董事的津贴按照本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6、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生先生,TCL创始人,现任TCL科技董事长、CEO;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制造业创新联盟首任理事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名誉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华南理工大学校友总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理事会理事,武汉大学客座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名誉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李东生先生持有TCL科技股票897,158,453股,持股比例4.78%,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东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佐腾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位。现任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产业投资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建行惠州市分行公司与机构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惠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法规科)主任、社会事务科科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佐腾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佐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枫先生,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就职于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2013年2月至2016年5月,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项目主管、副部长;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任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林枫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浩平先生,TCL科技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沈浩平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浩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军先生,1972年11月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担任天马微电子集团副总裁,现任TCL科技高级副总裁、TCL华星首席执行官。199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职于天马微电子集团,先后任前工序工程师、质量部副经理、制造及质量总监、副总经理、助理总裁兼采购中心及质量中心总经理、副总裁。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加入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担任TCL科技副总裁、TCL华星高级副总裁、TCL华星大尺寸事业群总经理兼TV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7月30日,荣获新时代“深圳百名创新奋斗者”。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TCL华星首席运营官,主持华星全面工作。2022年12月至今,担任TCL科技高级副总裁、TCL华星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日,赵军先生持有TCL科技股票942,854股,持股比例0.01%,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廖骞先生,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8月至2014年2月在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从事香港与大陆的投资银行业务。2014年3月加入TCL科技,主管公司战略规划、战略投资及境内外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廖骞先生同时担任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0334.HK)董事长;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603712.SH)副董事长以及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29.SZ)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骞先生持有TCL科技股票1,289,075股,持股比例0.01%,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李先生,男,汉族,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讲席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教员,哈佛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商学院代理院长,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8.SH)独立董事等职务。金李先生是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委,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金李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万良勇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国家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超声电子等多家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万良勇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万良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利祥先生,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光电高分子合成化学与功能调控研究,2009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07和2012年分别获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目前担任中国化学会有机固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Chinese J. Polymer Science》和《化学学报》副主编,《高分子学报》、《Aggregate》、《Giant》等杂志编委,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王利祥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利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14,935,302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617,327,6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416,054,277 元,减去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161,732,765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871,649,164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4月28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18,779,080,767股(如权益分派时公司存在回购库存股,则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分派)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502,326,461.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吴志明、庄伟东。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第八届监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正式任职当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监事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1、监事会主席津贴为人民币160,000元每年(含税);

  2、股东代表监事津贴为人民币100,000元每年(含税);

  3、职工代表监事因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股东代表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说明

  1、上述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津贴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监事的津贴按照本方案执行。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志明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08年7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金融系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2008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建行惠州市分行对公信贷经理、投行产品经理、网点负责人、支行副行长、信贷部门副总经理等岗位,2021年9月起至今现任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门负责人及惠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志明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庄伟东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11月至2006年11月在惠东县司法局工作;2006年11月至2011年8月在惠东县委办公室工作;2011年8月至2019年7月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在时代中国控股集团惠河公司工作;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任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23年1月起兼任粤财惠普金融(惠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惠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庄伟东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庄伟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00。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注1:本年增加金额含合并范围增加影响164,673千元;

  注2: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关联方组合、电费组合、光伏组合、半导体组合等,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其他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存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证据表明资产被闲置、有终止使用计划或市价大幅下跌、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商誉减值的处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先按照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商誉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人民币:千元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24,435千元,转回合计1,037,404千元,减值损失共影响利润总额-4,987,031千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值损失共影响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4,025千元,影响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04,025千元。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准则解释第17号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各类优质客户的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金融服务业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在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在2024年继续为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服务范围内的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具体为提供存款、授信(含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以及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符合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交易”)。

  依据本交易,预计2024年TCL实业下属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任一日财务公司向TCL实业下属公司提供授信余额合计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贷款利率范围参考央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公布的关于存款基准(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及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水平。同时,预计2024年财务公司向TCL实业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支付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另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56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亿元,2023年6月末资产总额1,133.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TCL实业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该等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公司将对关联方的授信做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授信额度。通过严谨的授信

  风险评估,确定关联方的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关联方的用信余额控制在授信额度内。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拟与TCL实业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及金额

  1、存款、授信业务:财务公司与TCL实业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存款、 授信(含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业务,就前述业务,预计2024年关联方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任一日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授信余额合计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支付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2、其他金融服务业务:财务公司与TCL实业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开展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就前述业务,预计财务公司2024年产生收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三)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四)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由财务公司和TCL实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议案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一)对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积极稳妥拓展对公金融服务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选择TCL实业的部分子公司作为日常交易关联方,一方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及金融服务对象有限,主要围绕成员单位(监管批准范围内)开展业务,TCL实业部分子公司系财务公司的成员单位;另一方面TCL实业部分子公司属于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相对了解,公司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增加收入。公司为TCL实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防范措施

  1、财务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遵照《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其所有经营行为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2、财务公司对关联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3、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五、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财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交易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六、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对TCL实业相关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财务公司具有提供金融服务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该关联交易系财务公司经营所必须,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至3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60.2亿元。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下属开展保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公司将上述交易纳入关联交易管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游供应商(包括其他获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的企业)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拟与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上述供应商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转让给保理公司并获得资金。基于前述交易模式,保理公司将间接获得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拟将上述符合条件的交易一并纳入关联交易管理。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向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商与保理公司间)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5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后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下属保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应商拟与以下关联方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56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亿元,2023年6月末资产总额1,133.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保理”)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11-4房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肖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保理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净利润0.3亿元,期末资产总额19.98亿元。

  主要股东情况:2023年12月26日前,由TCL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100%持股;其后由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为TCL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公司注册地:香港新界沙田安群街1号京瑞广场2期23楼F室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美元7300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实现净利润0.06亿港币,期末资产总额39.27亿港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TCL INDUSTRIES HOLDINGS(H.K.) LIMTIED持股80%,TCL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2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为TCL实业境外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单汇”)

  公司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3701室(仅限办公)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童泽恒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万元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零售;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流程外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咨询;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嵌入式软件开发;零售通信设备;通信设备租赁;工程设计(该经营范围仅限“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经营);市场调研服务;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简单汇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净利润0.24亿人民币,期末资产总额4.33亿人民币。

  主要股东情况: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宁波领卓联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152%,宁波领卓联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6848%,童泽恒持股3.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为TCL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简单汇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单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对供应商之应付账款。

  (二)业务期限:保理融资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三)保理融资额度: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总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5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五)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相应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

  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TCL实业等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是基于供应商自身需求及独立决策,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机制开展业务。该项业务有利于解决供应商资金缺口,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交付,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主要责任及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开展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若因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信用问题导致届期不能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应收账款债权受让方无权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追索。

  若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TCL实业等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TCL实业等公司在受让供应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保理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向受让方履约,无须再向供应商履约。

  七、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CEO或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签字人在总保理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间内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适时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至3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60.2亿元。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超30%、且相当部分金额的原材料及设备等从境外采购,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

  ●  交易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拟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交易额度内循环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延期交割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超30%且相当部分金额的原材料及设备等从境外采购,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

  (二)预计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总交易额度不超过30亿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且可循环使用。

  (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需保证金。

  (四)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2、交易对手: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六)交易期限:与被套期项目的期限相匹配,大部分情况下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属于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和交易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本公司按照滚动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实际经营结果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交易时,应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及成员企业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 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 职责划分: 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实行统一管理,并授权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履行管理职能。 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按照授权金额根据相关制度分级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限额,成员企业在公司核定限额及种类范围内拟定方案、并将方案报财务公司审核,之后由各成员企业执行操作。

  2、制度规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有效的金融衍生品操作风险控制及

  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等具体要求。

  3、人员配置: 财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均配备多名专门人员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主要包含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各成员企业合理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业务操作、会计处理等专业人员,确保参与业务的人员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合约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四、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衍生品交易是公司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主 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 作。公司对衍生品合约的会计核算及列报依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并将根据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衍生品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损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2024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76.62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22.33%。前述担保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6.48亿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0.82%。鉴于公司的对外担保合计金额较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也较高,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协议,则公司将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8.20亿元的担保额度。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对以下子公司(含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1,176.6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22.33%。前述担保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6.48亿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0.8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拟对以下子公司(含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1,176.6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较2023年合计减少111.58亿元人民币。被担保公司2023年相关信息及本公司2024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上述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事项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担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