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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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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

  份回购金额834,549,312.60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3年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169,663.54万元,转回10,902.55万元,核销13,035.37万元,核销又收回3,024.55万元,转销255,099.49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减少11,219.37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06,061.81万元。总计影响2023年度净利润增加96,338.5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根据其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拟对199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32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660,270.00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7,605.46万元的26.6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AAA级),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提高风险抵抗能力,2024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授信额度之日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在需要提供担保时,由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在以下额度内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本次审议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6,98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7,605.46万元的282.01%,其中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6,300,000.00万元(包含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预留担保总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137,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50,00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并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张明贵回避表决。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关联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饲料原料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7,500万元,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32,162.52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120,200万元,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2,718.79万元;向关联人租赁资产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73.16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包装物、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3,260万元,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4,990.6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新希望保理拟达成新一期的合作协议,双方拟新签的协议合作时间为2年,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为250,000万元。原有的协议将自新协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废止。

  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希望保理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协议约定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协议生效后24个月内,新望租赁为公司的分子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新望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订的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章》。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章》。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在202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16项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A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4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A1(公司将于2024年5月2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6、7、11、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议案7、8、9、1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5)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7)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董事会办公室。

  (2)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A1。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2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1-3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24,029.09万元,转回963.26万元,核销985.46万元,核销又收回1,010.22万元,转销21,057.93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减少756.28万元,2024年3月31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07,316.61万元。总计影响2024年度净利润减少2,007.9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3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对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98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7,605.46万元的282.01%;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200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42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7,605.46万元的138.2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在需要提供担保时,由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在以下额度内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本次审议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6,98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7,605.46万元的282.01%,其中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6,300,000.00万元(包含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预留担保总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137,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50,00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了本次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3、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1.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700,0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137,000.00万元,具体见表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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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50,000.00万元。

  3. 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公司新设或新纳入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1、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详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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