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证券简称:*ST碳元公告编号:2024-03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黄果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且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且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公告编号:2024-03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6,707,903.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2,510,444.99元, 2023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218,348.20元。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4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9日,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同时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存在减值迹象资产进行测试可收回金额或变现净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本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0,553,425.02元。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55.3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4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重要公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已自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3年4月28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触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终止上市情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碳元,股票代码603133)自2024年4月30日(周二)起停牌。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第七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可能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
■
四、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 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第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自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停牌。
2.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及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公告编号:2024-039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9,218,348.20元,实收股本为209,185,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07,903.21元,导致公司2023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023年度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1、因国内外局势的变化等原因,公司部分智能终端客户的销量受到影响,公司销售收入未达预期,产能未完全释放;2、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对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3、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跌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本期利润。
三、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将在以下几方面持续努力调整,以期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1、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加强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做好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2、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在维系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3、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三会一层运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证券简称:*ST碳元公告编号:2024-04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主要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追加抵押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进口融资、出口融资、结算前风险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证券简称:*ST碳元公告编号:2024-04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了修订。
三、《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上述涉及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3证券简称:*ST碳元公告编号:2024-04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议案10-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王泽川 朱文玲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