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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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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15:00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020.20万元,利润总额8,212.02万元,净利润6,867.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8.97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上升4.61%、0.74%、5.20%和6.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兼顾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以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预计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以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公司业务涉及产品出口海外,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量也在逐步增加,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稳健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以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以及核销坏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预计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核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9,392,692.25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核销坏账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计3,585,218.83元予以核销,具体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29,392,692.25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对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琼瑛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

  2、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所质押的股份暂不存在被平仓、冻结、拍卖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业务涉及产品出口海外,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量也在逐步增加,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预计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前述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负责具体实施远期外汇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远期外汇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的风险。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5、《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稳健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投资期限

  公司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是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质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筛选理财产品,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在授权范围内择优选取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与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果,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限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以前年度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2023年公司以自有资金450万元购买了浙江贝恩吉工业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恩吉”)持有的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乘网络”)100%股权,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对该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董事会对该追溯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集乘网络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琼瑛女士、郭利军先生和吴琼明女士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法人贝恩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450万元收购贝恩吉全资子公司集乘网络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集乘网络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公司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

  2、2022年合并利润表:

  ■

  3、2022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

  4、2022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702号)。2023年,集乘网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采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追溯调整 2023年度相关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702号)。2023年,集乘网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采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追溯调整2023年度相关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相关制度列表如下:

  ■

  修订后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其余上述各项制度的修订、制定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以上修订和新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在东方财富路演平台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线上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435935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吴琼瑛女士、独立董事陈琪耀先生、财务总监何平先生、董事会秘书何磊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435935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提问。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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