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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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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公教育是国内大型的公共就业与再就业服务提供商,公司勇担时代使命,持续创造新的市场,以友善利他之心服务社会。

  面向广大知识型人群,中公教育主营业务横跨公共服务岗位招录考试培训、学历提升、职业资格和职业能力培训等3大板块,主要服务于18岁一45岁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和各类职业专才等知识型就业人群。

  公司汇聚了上万名员工,同时具备全职教研团队,并在全国各地设有直营分支机构。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版图,已进入产教融合、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旨在更好为各类就业群体服务,助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因适用解释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

  对期初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

  对可比期间及期初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李永新、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2,60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永新、石磊回避表决本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李永新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李永新

  1、关联方介绍

  李永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新直接持有公司15.31%股份。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李永新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自然人的规定,李永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核查,李永新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秦小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313138203L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北顺城路129号(主楼8-14轴,A-K轴)801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教育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展览展示承办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3,464.23万元;净资产-345.91万元;营业收入2,223.43万元;净利润-105.73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公教育的董事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许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74048916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5层A501室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文艺表演;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文艺创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06,244.52万元;净资产13,801.12万元;营业收入36,479.18万元;净利润366.69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永新系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出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场地租赁等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更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对公司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和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琴女士、江涛先生、张轩铭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下转B116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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