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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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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0,897,874.50元,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63,030,063.3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6,303,006.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5,994,774.86元,减2022年度利润已分配的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2,721,831.85元。

  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发展现状、业绩亏损、债务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战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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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国内外环境仍然复杂,全球地缘政治风险、美联储持续加息也带来全球资本市场动荡。出口下行与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整一定程度压制了内需恢复,对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均带来不同程度压力。我国稳增长政策持续加码,整体经济仍保持回升势头,基本处于稳健区间。

  1、智能制造板块

  1)专用车制造

  从专用车细分领域来看,2023年是新能源车市场占有率继续提升的一年,由2022年25.6%提升至2023年31.4%,随着新能源车技术进步、供给升级持续迭代,后续专用汽车市场也逐步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继续转型;专用车出口高速发展也是2023年的重要变化之一,全年专用车出口3.6万台,同比增长高达48%,虽然防弹车市场因国民支付习惯的改变需求量略有降低,但海外市场空间仍大;同时,在“安全生产”愈加重要的当下,消防、医疗、应急通信救援等公共安全与应急类集成车市场需求增加,特别是对医疗救护、消杀防范、应急通信等专用车辆的需求。此外,伴随居民服务消费逐步恢复,出行需求旺盛,机场客运量较2022年明显改善,也有利于机场类专用车市场恢复常态化。

  2)机器人业务

  近两年来,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工业机器人与服务业机器人整体稳健发展。国家不断完善发展智能制造的产业政策,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的智能转型,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虽然2023年工业机器人产量虽然同比下滑2.2%,但2023年工信部、科技部等多部门发布《“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支持及推动工业机器人发展。2023年服务业机器人产量同比增长23.3%,服务业机器人中医疗机器人、消防机器人等新型机器人市场规模也逐渐增加。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与机器人技术的不断融合,机器人的功能和性能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将进一步推动机器人的应用和发展。

  2、城市运营板块

  1)地产开发

  2023年在“因城施策”总基调指导下,除了中央层面加大稳定房地产市场以外,各地方政策也继续出台大面积利好政策,包括前期政策相对偏紧的一线城市,也放松“认房不认贷”政策,二三线城市也加大支持力度,包括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放松限购限售、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房票安置、购房补贴等积极政策。但受居民观望情绪影响,全年整体房地产仍呈现供需两弱,市场持续下行。

  1、开发投资

  从投资业态看,住宅投资仍是主流。202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6%,其中住宅投资占比75.6%,金额较上年下降9.3%,降幅小于商业地产等非住宅投资(-10.5%)。全国住宅类用地成交土地规划建筑面积同比下降26.4%,在地产销售走弱以及资金周转偏紧背景下,房企拿地意愿也明显降低。

  2、施工与新开工

  2023年全年施工面积较去年下降7.2%,新开工面积下降20.4%,跌幅明显大于整体施工面积和地产销售面积,在地产销售持续走弱以及房企流动性压力仍大的背景下,投资回报率下降以及新增融资受限等原因仍在压制新项目开工意愿。

  3、销售面积、销售金额与平均销售价格

  全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为11.17亿平方米和11.66万亿元,较上年分别下降8.5和6.5个百分点。百城样本住宅价格平均为16185元/平方米,同比基本持平2022年。

  从地区看各地房地产销售继续走弱,且下滑幅度分化情况明显,一线城市刚需相对较为充足,东部地区地产销售跌幅相较较小,销售金额同比下滑5.7%,好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东北地区销售金额分别同比下降11.2%、7.8%。

  总体而言,房地产市场多方承压,房价和成交规模均偏弱,供应端和需求端的活跃度都较低,居民出现较明显的观望情绪,地产销售持续走弱。但从长远看,我国居民资产负债表相对健康,近两年储蓄大幅新增,后续伴随政策持续加码稳定居民预期,以及更平衡的新型城镇化布局铺开,积压在一线城市的地产购买力有望助推二三四线城市购房需求的逐步释放,地产需求有待稳步。

  2)城市更新

  2023年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设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4月、7月政治局会议均明确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7月政策细则出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予以强调,央行也新增5000亿PSL额度支持,各地城市更新有望加快推进。广州等部分城市已先行先试,各地纷纷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政企合作”成为推动城市更新进入快车道、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制,城市更新为商业管理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智慧民生板块

  1)物业服务

  2023年,“保交楼”政策积极推进,同时现房销售增加也推动房企加快现房竣工,全年地产竣工面积同比增长17%。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从港股上市企业管理规模来看,2023年上半年,上市企业在管面积均值达1.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7.7%,增速略高于去年同期水平(24.4%)。分结构看,根据已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数据,央企表现依然最为突出,营收保持超20%的速度增长,地方性国企同比增长18.44%,而民营物企表现也较稳健,营收均值同比增速6.7%,整体体现出集中度提升、强者更强的局面。目前高质量发展成行业“主旋律”,在行业发展回归服务本质的背景下,物业企业基于自身服务能力形成的差异化服务品质正在成为评估企业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以品质服务提高满意度,赢得业主信赖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共识和趋势,并将引领行业朝着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医疗康养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劳动年龄人口的下降,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人口数据显示,至2023年末,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2.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由2022年14.9%提升至2023年15.4%,未来养老需求将逐步增加。与此同时,伴随人均GDP的持续提升,老年群体消费市场不仅体量增加,且需求更加多元,结合海外经验来看,老年人消费倾向也较高。目前我国的养老相关企业还在不断探索及完善过程中,配套的专业医护服务人员,老年保健护理用品及成熟市场化的养老保健服务机构都仍较缺乏。目前我国已逐渐形成的“9073”养老格局,即90%左右的老年人都在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将伴随康养政策体系的完善,产业生态体系的形成而逐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智能制造、城市运营和智慧民生三大业务板块的情况如下:

  (一)智能制造板块

  1、专用车制造

  1)业绩基本稳定

  迪马工业整体订单收入、毛利润、净利润较去年略有下降,实现营业收入7.91亿元,较去年减少17.70%,毛利率同比减少2.13百分点。报告期内,随着支付方式的变化,防弹车市场需求下降,但公司消防市场、应急市场、公安市场及运营商市场仍保持第一的市场占有率;随着应急专用市场需求的提升,大型应急通信车订单同比增长约39.16%;新能源车订单同比增长177%。

  报告期内,迪马工业跻身2023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荣获“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市企业创新奖”、“重庆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理事单位”、 “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等称号,这是对迪马工业技术实力的认可。

  2)持续创新投入,开发新技术

  迪马工业生产经营秉承创新理念,持续投入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应急通信、作业救援、纯电动飞机牵引车、飞机电源车、安全靠机系统、移动CT医疗车等36个研发项目,开发了增程式防弹运钞车、核生化多功能侦检消防车、小型器材消防车、超声检查车、移动CT车、多连杆扩展机构等18个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与授权专利101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公司自主研制完成全国首台核生化多功能侦检消防车,具备核生化侦检和核洗消能力;二级/三级侧拉实现性能提升与验证,并实现了产品市场化;纯电动飞机牵引车应用最新的三电集成技术,提升了电气系统稳定性。

  在校企联合研发方面,公司与重庆邮电大学合作承担了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研发项目《典型场景下特种车辆多模态协同与载运管控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牵头,多家相关研究院所共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污水新冠病毒变种的分布与检测》的项目中,迪马工业参与承担其中子项目《污水中新冠病毒检测分析集成自动化移动装备研究》项目的研究开发。

  3)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完成大型保障任务

  迪马工业深入推进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在质量体系建设及评价环节,在产品开发、制造过程及供应商质量管理等环节及质量考核和后期评估等环节,建立一系列细则标准管控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对21个省市的应急、消防、运营商、电力、卫生领域的灾害救援、大型活动、应急演练进行了31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保障,包括护航神州十六号发射、杭州亚运会、甘肃地震救援等。

  4)积极拓展国外业务,实现出口业务增长

  报告期内,迪马工业聚焦非洲、中东及东南亚地区,挖掘重点市场,落地科特迪瓦政府部门项目、香港电信应急通信车项目等。

  2、机器人业务

  公司旗下“廷捷”及“澳汀”机器人品牌,产品应用涵盖城市应急管理(消防、通信保障、危险事故处理)、农业作业、物流作业、安全巡检和清洁维护等领域。

  1)提升科研投入,稳步实现产品开发

  公司“廷捷”消防机器人秉承迪马工业在公安,应急,通讯等领域深耕20余年优势,消防灭火机器人销售订单已完成批量下线,其具备流量大、动力强、通过性高、防爆安全等突出优势,有效提高救援效率,保障生命安全;多功能防暴侦检机器人实现订单合约;前侦测通信机器人等产品亮相第11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助力智慧公安打造可视、可管、可用信息化能力,为警务实战提供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廷捷”研发的智慧农业特种机器人,其自研的“RCU”控制平台技术,打造出行业顶尖的车规级机器人移动底盘,利用平衡、悬挂、摆臂履带轮设计技术,打造全地形底盘技术平台,满足全场景全地形的机器人作业需求,其深入探究现代农业需求与前沿科技的融合,推出了一机多能、模块化、高耐用和易维护的农业植保机器人,为当地农业科技发展提供高效、环保、智能的机器人解决方案。

  公司旗下澳汀机器人重点研发无水商用清洁机器人,目前已申请知识产权66余项,致力于为商业和工业等领域的客户提供“清洁+”智能解决方案,重新定义智能清洁领域的清洁标准,荣获“全球清洁协会ISSA的INCLEAN创新卓越奖”等。

  2)布局国际市场,拓展全球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布局海外市场,产品受到海外客户的一致认可,澳汀清洁机器人产品已出口至新加坡、香港、台湾、澳大利亚、沙特等地区。公司目前已在全国设立五大销售及售后服务中心,全国现有70+服务网点,累计服务面积1,100万平方米,累计服务时长6.6万小时。

  (二)城市运营板块

  1、地产开发

  报告期内,受市场持续下行的影响,公司房地产整体营业收入157.42亿元,同比下降22.03%,毛利率12.47%,减少10.46个百分点。东原地产全年坚定保障交付工作,保持稳健经营和流动性安全,升级调整组织结构,降本增效,精细化运作,拓展代建、代销业务,助力轻资产业务发展,全力应对行业系统性风险。

  1)保障完成交付工作,稳健经营践行长期主义

  东原地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市场环境,做好存量项目开发建设,提升工程质量及服务品质,力保项目按期交付。在依旧严骏的市场环境下,全年共完成41个项目55个组团约2.5万套的交付工作,交付套数较去年增长约4%。全年完成品质巡检189次,涉及重点关注项目30个,在项目外立面、公区精装等方面的交付品质较去年提升明显。报告期内,东原地产不断升级融资、投资、营销、运营等各管控体系,力争经营增效提质,荣获“中国房企综合实力TOP50”、“中国房企品牌价值TOP30”等荣誉。

  2)大力拓展“建销服”轻资产业务

  在稳定重投项目基本盘运营的同时,建立建销服运营体系,形成建销服业务白皮书、建销服业务管理手册,坚持价值创造、一项一策,助力轻重并举的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共承接 14 个建销服项目,签约金额2.83亿元,业务涵盖全过程代建、代销、咨询、代管、城市更新等多种类型。

  公司积极尝试梦想家业务模式探索及实施,传承东原地产优秀基因,集成东原地产产品研发、精工品质和供应链优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集设计、定制、软装、家电一体的整施工、主辅材、体家装服务,快速在成都、重庆、武汉、绵阳等10余座城市完成布局,累计签约143套,签约额1,224万元。

  3)产品力持续升级,实现价值传递

  东原地产延续“客户价值至上”的核心服务导向,实现产品精益设计,深入挖掘总图布局及单个产品的极限价值;通过创新的“客户价值组”提供对产品价值精准分配的专业辅助支持,实现从市场研究到研发的无缝对接,深度解读客户需求,挖掘产品潜力,并确保产品价值的无损传递至营销和顾客手中。报告期内,旗下项目获得“亚洲人居景观奖实景展示类金奖”、“第十届“园冶杯”专业奖住区景观类(大区)金奖”、“环球人居设计大奖城市更新类银奖”、“伦敦设计大奖国际住宅建筑银奖”等荣誉。

  4)优化内部架构及管理体系,强化营销管理

  东原地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内部架构及经营策略,优化内部管理水平,颗粒归仓,降本提效。

  在营销管理方面,全面发力自获客,构建并提升以线上获客、客户运维、自渠拓客三位一体的营销模式及组织能力,增效减费。在线上获客领域,东原通过专业陪跑+自孵化的形式,打造了一个包括销售和自渠在内的抖音获客团队,基于短直双开的获客模式,月均成交破百套,成交占比达20%;在此基础上,公司打造《实战大练兵》系列专业课堂,以考带学、以学代练,总结和沉淀了一套开发商抖音平台销售的实战打法,并成功进行专业能力的培训与输出。

  2、城市更新

  东原致新具备复合空间开发及运营能力,轻重资产并举,依托投、融、建、管、退全周期综合商业管理能力,聚焦于非标准化项目场景,进行城市更新的综合服务一体化整合。目前,东原致新共运营商业项目6个,在营总面积39.1万方,涵盖购物中心、写字楼、社区商业等。报告期内,东原致新秉承有机更新,长效运营的理念,在城市更新领域围绕“商业+”产品持续建立生态能力,为客户资产提供了良好的长效资管服务方案,跻身中指院2023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榜-“中国房地产城市更新领先品牌”。

  (三)、智慧民生板块

  1、物业服务

  1)业务多样化发展,持续深耕实现规模化

  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背景下,东原仁知继续深入打造涵盖住宅、商业综合体、甲级写字楼、 政府公建、工业产业园区、医院、大使馆等多元化服务业态组合,实现诸多如各大院校、机场、国家电网、地铁、部队、亚运会场馆等新业态的突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原仁知在中国的76座城市经营及管理573个物业项目,总在管建筑面积约为60.2百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19.0%。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统筹并协同区域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区域与专业BU的横向联合,扩大协同效应,拓宽市场接触面,规划高质量市场发展结构,持续创建城市美好。

  2)持续科技赋能,打造数字化体系

  报告期内,东原仁知坚持科技投入,助力包括东驿站小程序、物资采购平台、财务信息系统优化、统一数据中台建设等多个方面数字化建设,全面布局“慧行”、“慧眼”、 “慧联”、“慧管”四大智能板块以及IOT智慧社区平台,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报警、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内容融合于平台,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智慧社区,真正实现提质增效。公司全面拥抱AI,利用国内外大模型技术,结合业务情况,不断探索AI与业务结合的场景,目前已在市场管理场景下落地两项应用。

  3)提升品牌知名度,升级服务品质

  东原仁知持续深化内部服务体系建设,从物业焕新、现场硬件、客户关系维护、触点服务、小区活动等五大类进行持续发力。通过老友生活节、假期节日等小区活动,增强与客户的深度链接;联动平台、美居、租售打造小区生活集市,为业主提供衣物护理、生活必需品采购、家用电器维护保养、不动产租售等美好生活服务;持续以运营400呼叫中心对全量客户进行分布式全覆盖调研,做到常态化客户服务。报告期内,东原仁知完善制定了《报事管理制度》《品质管理制度》《品质红线及管理风险检查表》等制度,荣获2023中国物业企业综合实力TOP16、2023中国物企超级服务TOP15、2023年国际物管服务可持续发展优秀企业等20余项奖项。在2023年北京赛维咨询客户满意度调查中,东原仁知以91分持续保持行业头部分位线。

  2、医疗康养

  1)公司旗下医疗康养品牌“常青社”着力推进医疗康养产业的项目落地和规模化运营,依托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护理康复机构和专科机构四大养老产品,重点布局中高端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项目。公司拥有适合业务管理需求的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平台涵盖客户管理、销售合约管理及护理等级标准化评估,与运营、财务、医疗服务管理、品控、运营决策可视化分析(BI)等模块构建完成全业务信息智慧化管理平台。通过医疗+机构+社区站点+居家的医养结合四级联动模式的多场景业务实践,研发出满足老人个性化需求的社区居家智慧养老集成平台一常青社社区养老照护管理平台,该平台涵盖了长者管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照护服务、居家智慧安全监测管理、助餐服务、线上服务下单、社区居家智慧大屏等功能。报告期内,常青社完成认知症运营管理标准化1.0版本的制定及培训,3家机构获得“认知症友好机构”认证;常青社入选亿翰智库“综合实力中国康养产业运营商”第25名,入围民政部“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旗下2家机构入选“重庆市第一批智慧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等。

  2)报告期内,常青社在重庆奉节县新增两家养老机构,目前经营职业培训学校1所,运营养老机构项目12个,管理社区服务站点近50个,运营床位2,000余张,服务2万多名客户,业务规模稳定。在教育业务中,公司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基地建面2,100平米,已成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基地和鉴定基地,并与国内三甲医院名专家和名医工作室合作,将课程聚焦在中医事宜技术、健康照护、营养与健康等大健康领域专业培训单”。在老年教育领域,“常青秀”是常青社教育旗下中龄模特培训品牌,主要开展中龄模特走秀培训课程,并提供艺术、文化、公益相关的培训及交流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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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表格中的债券余额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余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偿还本金并完成注销登记的金额为1,350万元;已累计偿还债券本金但尚未完成注销登记的金额为580万元。

  截止到本报告审议日,公司已累计偿还本金或达成展期约定并完成注销登记的金额为12,418.90万元;已累计偿还债券本金但尚未完成注销登记的金额为233万元。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30,121.73万元,同比下降19.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089.79万元,同比下降4.40%;资产规模5,648,860.05万元,同比减少19.73%;净资产807,132.41万元,同比下降35.12%;经营性现金净额111,564.31万元,同比减少42.19%。其中:城市运营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8,846.44万元,同比减少22.37%,智能制造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074.63万元,同比减少17.7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337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立信在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所述,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130,012.6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款合计人民币1,036,559.03万元,其中租赁债账面金额为42,995.44万元将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94,974.34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四(2)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迪马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立信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较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当前的经营及资金流动性压力情况。上述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监事会同时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和经营层制定的措施和安排是切合实际的。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24-02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马股份”)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川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50,897,874.50元,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63,030,063.3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36,303,006.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5,994,774.8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2,721,831.85元。

  鉴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债务情况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和稳定蓄力。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23号)。

  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并结合个人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将公司经营者的薪酬与公司的资产状况、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行业环境变动下的应对能力相挂钩,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共计1,745.11万元。

  公司董事均回避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以及同行业审计费用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并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24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3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200亿元。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上述融资额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融资额度范围内的融资审批权限,凡在额度范围内自行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融资事项,具体发生的融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定期报告披露要求进行披露。经以往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的相关融资待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但需按该次议案中所批准的额度执行。如在期间内需增加额度,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及业务开展作抵押及质押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配合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不限于所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所属房产及厂房、存单、股权等)为自身融资及业务开展需要提供抵押或质押。

  上述抵押质押授权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在融资额度内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具体抵押、质押等事项,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抵押、质押等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抵押质押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经以往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且在执行中的相关抵押质押待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并配合2024年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融资及业务开展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和其他业务开展中需要的担保),具体额度如下: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1、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

  (2)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

  2、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融资及业务开展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

  3、子公司相互之间拟为其融资及业务开展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亿元。

  在上述针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的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同时,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上述子公司之外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包括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新设的子公司和本议案审议之日已经存在的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在上述针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的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同时,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上述子公司之外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包括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新设的子公司和本议案审议之日已经存在的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不含)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和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根据担保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额度、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等。前述融资及担保若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25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联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所需,同意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共计87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因联营企业经营需要存在超出股权比例担保,需提供相应足额反担保措施。公司向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可以在联营企业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包括在额度生效期间新设联营企业和本议案审议之日已经存在的联营企业)。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联营企业,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通过的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联营企业处获得担保额度;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该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及额度调剂等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超出授权总额度的除外。经以往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且在执行中的相关担保待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但需按该次议案中额度等要求执行。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剂额度、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等。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26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达到披露标准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关联董事潘川先生、罗韶颖女士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4-027号)。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各项目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开发建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实际业务需要向联营合营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未来12个月内,拟新增财务资助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获批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4-028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成果理解的一致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4-029号)。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30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31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稿)》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迪马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修订稿)》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2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337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立信在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所述,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130,012.6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款合计人民币1,036,559.03万元,其中租赁债账面金额为42,995.44万元将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94,974.34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四(2)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迪马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立信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较客观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及资金流动性压力情况,上述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深刻认识到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制定了改善措施并将积极推进,在2024年度全力提升流动性安全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应对措施

  (一)及时调整业务方向及节奏,加强轻资产转换

  解决流动性风险最根本的办法是持续减轻重资产负担,加强轻资产转换及突破,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公司将紧跟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方向及节奏,在稳定保交楼保交付部分的同时,不断拓宽销售渠道,通过线上平台增加自获客占比,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群体等多项措施,以提升公司现有房地产项目的去化效率。

  (二)积极化债,保持流动性安全

  加强与各债权人的全方位协调,并结合控股股东债务重整进展,积极推进公司化债工作;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努力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获得贷款展期、降息等支持;同时,根据存量项目的实际情况,积极向金融机构申请适量新增贷款,以进一步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性。

  (三)优化组织结构,降本增效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及时优化组织结构以匹配运营管理需求,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持续推动降本增效方针,继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尽可能的节约一切开支;合理规划项目开发节点,根据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节奏。

  (四)强化资金计划管控,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强化资金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资金计划,继续加强对各投资主体投入资金的管理和配置,从回款和支付两个维度对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整体规划和统筹各项目可用资金,确保资金回笼效率与资金支付节奏相匹配,保证营运流动性稳定。

  综上所述,2024年度公司将持续坚定的跨越困难横沟,持续确保保交付保交楼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平稳有序推进的同时,稳定经营,逐步向轻资产及非房业务转化,积极化债全力保障流动性安全。

  特此说明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修改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291,131.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金融资产,公司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5,000.6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公司存货分类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23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 年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91,131.77万元,相应减少当年利润总额291,131.7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相关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先后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公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4 年 4 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第16号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营合营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保障各项目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开发建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向联营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向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等);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依据合作协议,结合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合作比例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向联营合营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经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一)向联营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根据联营合营公司项目开发或经营所需,依据股东等同条件借款原则,向联营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在获批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根据联营合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借款利率及期限。

  3、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满足以下使用条件: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从事主营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3)公司按联营合营公司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原则需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联营合营公司项目提供财务资助账面余额为19.63亿元。

  (二)向控股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拟按合作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后续根据项目公司经营需要,各方股东将及时将资金重新调拨至项目公司。在获批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控股公司应从事主营业务;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所有股东原则上按合作协议比例获得财务资助;

  (3)调用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4)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控股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账面余额为74.39亿元。

  未来12个月内,上述(一)、(二)项拟新增财务资助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获批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向联营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等;

  公司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可收回。

  (2)向控股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①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②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

  ③如项目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④公司密切关注合作项目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联营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联营合营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是在保障项目开发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增强股东回报,同时公司控股公司的所有股东原则上按合作约定比例获取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是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潘川先生、罗韶颖女士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该议案。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4,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80号附18号3-3号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黄莉娟

  主要经营范围:商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饰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2、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2号附30号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常苏畅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停车场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3、重庆泽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80号附18号4-4号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黄莉娟

  主要经营范围:商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及信息咨询;园林绿化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饰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4、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成立时间:2000年04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贾浚

  主要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畜牧机械、拖拉机制造;房屋、设备租赁;内燃机及农业机械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机组、水泵机组批发及零售;城市清洁机械、园林机械、农业机械及配件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5、江动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建湖县上冈产业园园区大道纬四路南东侧

  成立时间:2013年0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贾浚

  主要经营范围:内燃机,含铸造件生产、发电机组、耕整地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拖拉机、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畜牧机械、渔业养殖机械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销售。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6、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4,276.0918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成立时间:1991年01月09日

  法定代表人:向志鹏

  主要经营范围:农业工程、物联网、农业信息化、农业设备及控制系统、监测检测设备、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物流系统、计算机信息及系统集成专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网络技术、通讯工程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畜牧机械、拖拉机制造;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内燃机及农业机械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商务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批发、零售。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7、合肥哈工澳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5.14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C区3栋207

  成立时间:2019年0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张伟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重庆迪普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11.58%,张伟25.07%,赵子建12.35%。

  重庆迪普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公司间接共同投资企业。

  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1-3项系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4-7项系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数据。

  8、关联自然人

  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范畴。

  (二)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及空置房服务、绿化装饰装修服务、咨询服务、总包服务等;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服务;向关联购买商品等。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1-6项系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点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7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点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8项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良好,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和其他业务开展中需要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  担保及被担保对象: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2,830,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67,297.35万元。

  ●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194,974.34万元。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1,664,242.31万元,占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19%。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将为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一、预计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

  (二)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绵阳创图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望塔路39号

  成立时间:2018-08-20

  注册资本:808.08万

  法定代表人:张金鑫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2、武汉东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正街59号三层310-311号房

  成立时间:2019-02-01

  注册资本:90,000万

  法定代表人:陈军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51%

  3、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99弄145号一层

  成立时间:2010-06-18

  注册资本:20,001万

  法定代表人:胡宏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不得从事酒店经营),销售:五金、建筑装潢材料、百货,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4、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成立时间:2008-07-04

  注册资本:50,000万

  法定代表人:杨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仪器仪表修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5、重庆凯尔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18楼01号

  成立时间:2008-01-30

  注册资本:2,000万

  法定代表人:曾吉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养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6、重庆晟东春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九亩地立丹苑1号3幢附1号

  成立时间:2020-12-16

  注册资本:24,000万

  法定代表人:项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51%

  7、重庆达航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10栋)

  成立时间:2009-09-23

  注册资本:12,000万

  法定代表人:潘川(工商变更过程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航地面特种设备加工、生产、技术研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技术研究、销售;普通机械及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硬件、环卫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汽车、摩托车、普通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钢材销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8、绵阳益丰天合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凯越路2号5栋2层3号

  成立时间:2020-12-03

  注册资本:51,625.7794万

  法定代表人:张国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60%

  9、绵阳睿成毅升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凯越路2号5栋2层1号

  成立时间:2019-08-01

  注册资本:123,787.25万

  法定代表人:张金鑫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揽、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咨询策划;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日用品销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57%

  10、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白鹤路108号负1层商业202室

  成立时间:1999-09-15

  注册资本:58,599.1379万

  法定代表人:潘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的开发;批发、零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商务信息咨询;市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及租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11、松阳县东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西路19号第一层

  成立时间:2020-07-13

  注册资本:30,000万

  法定代表人:陈友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51%

  公司代码:600565                                                  公司简称:迪马股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14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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