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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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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公路及市政项目的升级改造和日常保养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租赁、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相关业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高速公路、市域快速通道、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设模式。

  单一工程承包模式以公司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投融资建设模式利用公司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BOT、PPP等模式,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施工总承包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2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5.00%)被司法拍卖,并由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竞得,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于2023年1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由757,194,315股减至757,100,415股。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3、2023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与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117,767,762股公司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司持有公司20.55%的表决权(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57,194,315),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4、2024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宏义嘉华的控股股东宏义实业持有的宏义嘉华52%股权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内容。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7亿元,同比下降12.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30万元,同比下降50.68%。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确认和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年度)》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年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更好地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1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2394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2,976.64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5,565,188.90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8,261,031.12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719,381.70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确保股东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将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所处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2024年度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在建项目所需要长期及稳健的资金支持,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在公司202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7,413,309.54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与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并推进现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前瞻性项目的落地,从而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报广大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并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年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1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时因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在报告期内收回,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了转回。两者抵销后,2023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9,274.11万元,此外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6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3、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60.0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6.00万元;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9,274.11万元,将会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3.23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7,313.23万元。

  三、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穿透底层持仓估值分析、未来可回收现金流计量等方法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时,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本公司持有的信托理财产品在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具体运用的公允价值分析方法为综合因素分析法,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下的债权本身为分析范围,通过对优先偿债能力、一般偿债能力、补充偿债能力进行分析估算分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公司参考该公允价值分析报告,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认的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0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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